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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XCLW121608 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会计失真定义
会计失真所造成的影响
导致会计失真的内外因素
(一)、引起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内部因素
(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外部因素
四、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危害
五、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内 容 摘 要
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工作的实践获得的反映会计状况的一种经济信息。据统计,它占到了整个经济信息总量的70%以上,可见会计信息对经济的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国际性、历史性的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按照程序更改原则对会计信息失真加以定义,其次指出会计信息失真所造成的影响,再次分别从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入手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进行分析,其中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内部因素有1、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2、企业出于筹资,漏税的目的、3、会计准则,制度具有可选择性、4、会计事项具有不确定性、5、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因素有 1、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2、委托代理制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3、政企职能不分,政府职能未能从根本上转变、4、单位外部监督不利。最后通过对以上内外部因素的分析本文提出了应从加强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加强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实施、改进上市公司新股发行、配股及终止交易制度、弥补委托代理制的缺陷、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政府行为等对策来事先防范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委托代理制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信息充斥着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会计信息的披露更是牵扯到投资人、债权人、政府以及与企业有方方面面利害关系的集团或个人。他们都需要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行投资、信贷和监管等决策,会计信息对加强企业管理,促进现代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普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一大桎,干扰了会计工作乃至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工确认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并加以解决已迫在眉睫。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因上市公司运用利润操纵而造成的会计失真现象屡禁不绝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不要说郑百文、银广夏、蓝田股份等这些中国造假的典型案例,就一般层面上,中国的会计信息失真,确实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一九九九年底,财政部抽查100家国有企业会计报表,有81家虚列资产3716亿元,89家虚列利润2747亿元。2000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更令人吃惊:被抽查的159家企业中,其中资产不实的147户,虚列资产18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利润不实157户,虚列利润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2001午2月25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它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质量检查的结果,被抽查的32份审计报告中,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假金额达70多亿元人民币。在这样的背景下,原国务院总理朱熔基为上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不做假账”的两次题词更是反映了因家领导人对利润操纵行为的高度重视。
一、会计信息失真定义
会计信息失真并不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企业经济活动有所偏差的全部情况。由于会计信息形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只能是大致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偏差是在所难免。因而,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只要遵循了现行的规则,偏差限于是现行规则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就不应被认定为会计信息失真。反之,如果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没有遵循现行的规则,偏差是由于对规则的蓄意违反而造成的,则应被认定为会计信息失真。可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提供会计信息的行为遵循现行规则,会计信息失真是一种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蓄意违规的行为,而不是通常意义上,提供的会计信息与现实不符的结果。
二、会计失真所造成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会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同时在上市公司中也发生了如红光股份欺诈上市案,琼民源、银广厦、麦科特、ST黎明、猴王股份、东方电子、蓝田股份等一系列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这些舞弊案件的频繁发生不仅使会计的诚信基础受到了严重挑战,而且也严重损害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凡点:
(1)失真的会计信息导致因家宏观调控的失控,严重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2)影响国家调控经济的一些法规制定的合理性,削弱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3)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损害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投资信心,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正常、健康的发展,破坏了投资环境。
(4)造成了国家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民收入超量分配,消费基金过于膨胀,侵蚀了国家财政。
(5)影响企业管理当局造成不能做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长此以往,必然造成资金短缺,分光吃光,效益低下,继续亏损,直至积重难返,回天乏力。以上种种,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稳步健康快速的发展。此外,会计信息湿疹助长了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诸如贪污挪用,行贿受贿,腐化堕落,权钱交易等,严重恶化了社会环境,给广大人民的心理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导致会计失真的内外因素
(一)、引起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内部因素
1、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形成信息不对称。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两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由于两者间的利益不一致,从而形成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从事经济活动的一方为最大限度的增加自身的利益,会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行动;更可能会利用另一方信息的缺乏,而使对方不利,从而使市场交易过程偏离信息缺乏方的愿望。而企业所有者最关心的是投入资本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总希望从企业获得真实的会计信息,并据此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正确估计其财务状况,以利于未来投资决策;另外,还希望能够控制会计政策向维护所有者方面倾斜。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反映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而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很难预测,这就使经营者有可能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左右会计信息的生成,他们更看重的是短期经济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而不会关心企业长远发展,采取与所有者期望相反的会计政策,使会计信息失真。
2、企业出于筹资的目的。如果企业财务状况不佳,又想筹集到一定的资金,无论是负债筹资,还是股权筹资中的发行上市,配股、增发新股,都可能受到这样或那样的限制。这样,企业为了达到筹资的目的,可能会包装自己的财务报表,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
3、企业出于偷税漏税的目的。我国现行的税收法规规定是影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现在虽有税收法规和相应的条例政策,但存在监督不利,惩罚不严的现象。这样,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存在侥幸心理,提供虚假的纳税申报,隐瞒起收入和利润。
4、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政策有可选择性。
由于各企业具体情况不一,准则只能对企业的工作提出具体原则和规范,不可能尽善尽美,这样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就会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企业对存货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有不同的影响,究竟何种方法才算“如实反映”?此外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常落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当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便会计处理“无法可依”。
5、会计事项具有不确定性
会计的不确定性是指不确定的于事实有差异的计量结果,和不确定的计量方法。不确定会计事项是指一定状况或处境下的最终结果是利得还是损失,只有在发生或不发生一个或若干个不确定的未来事项时才能确认,其中包括:
(1)、与信用有关的事项,如企业的承诺、应收、应付款项等;
(2)、与时间有关的事项,如外币业务中汇兑期限可能引起的汇兑损益导致企业资产和负债发生相关变化;
(3)、与社会经济变化的有关事项,如利率、物价变动指数等指标变动引发企业资产和负债相关变化。
这些会计事项,我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对其信息的披露没有做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够恰当,在会计实务中,这些问题的处理更多地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由此可能导致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
6、出于会计人员的原因。从企业会计人员来看,企业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直接的主观因素:(1)会计人员由于业务素质低对会计准则、会计通则及会计业务掌握不透,对会计核算方法程序不熟练,甚至不能正确审核、识别各种会计凭证从而造成会计核算不准确而使会计失真。(2)由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素低,或者为了企业利益而作假账,或者为了个人私利而编假账、假证,或化公为私,侵占企业财务等,这从本质上说是会计主观意愿所致。(3)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企业和个人的利益置法规于不顾,往往任意编造数据,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这样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全面失真。
以上几项是从公司本身找原因,而他们之所以敢那样做、愿意那样做更为关键的原因是我们的会计准则、制度、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单位外部监督不利。既然有可乘之机,企业就会出于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披露一些不实的会计信息。
(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外部因素
1、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
我国有关上市公司会计规范的体系由两个层次构成,即法律规范和准则与制度规范。前者主要包括《会计法》、《证券法》、和《公司法》,后者则包括一些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管理条例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这些法律、会计规范的制定无论从内容还是数量上都严重滞后,跟不上证券市场的发展步伐,从而使得某些已出现的业务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例如现行会计准则尚没有对上市公司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等问题的会计处理做出明确细致的规范,这样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出于利益考虑而选择有较高利润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些会计理论基础不够充分,科学性不足,如在1996年将资产收益率作为新股发行的单一财务监督指标,给上市公司利润操纵以可乘之机,市场上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布呈现出明显的 1%现象。某些会计规定不够详细、具体,尤其是缺乏严密可操作的会计规范的实施细则。许多会计注册师反映他们在审计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时经常发现不合理现象,发现企业主营业务严重亏损,但整个企业却可盈利,其中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或附营业收入数额非常大。但由于对这些业务处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以至注册会计师没有依据对这些不合理的事实提出质疑。
2、“委托代理制”所特有的几个非均衡特征,即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以下从二个特征如何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加以分析。
(1)、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信息经济学中,信息不对称是指参加交易的各方掌握的信息不一致,即一方掌握其他各方所没有掌握的信息优势的现象,由于交易双方对相关信息占有的不对称而导致在交易完成前后分别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严重降低市场运行效首先谈"逆向选择"问题,它是委托代理双方在交易达成前进行博弈时,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一个问题。企业经营者知道自己的态度和能力,并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自身的经营业绩做出客观的评价。而企业所有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过程,只能通过经营者提供的会计信息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这样,在相关信息占有方面,经营者相对处于优势地位,所有者相对处于劣势地位,而且双方对于这种情况是清楚的。由于这种博弈双方信息占有的不对称,所有者不能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企业获利能力、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等做出可靠的判断,也没有一定的标准去比较选择经营者。因而所有者就可能按照所有企业的平均业绩来决定其愿意接受的企业业绩,从而选定经营者。企业经营者为了避免企业被兼并以至自身被经理人市场淘汰,会利用信息优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隐瞒不良经营状况,或利用制度漏洞乘机粉饰财务报表,达到夸大企业经营业绩的目的。这样一来,所有企业的平均业绩不实,会计信息质量下降。原来经营业绩良好,且提供真实完整会计信息的企业经营者,其账面业绩很可能低于平均业绩而遭到解雇;而原本经营业绩差但提供经过“加工”的会计信息的企业经营者,其账面业绩很可能高于平均业绩而得以继续留在经理人市场。由于经营者具有信息优势,知道自己的业绩是高估了还是低估了,那些业绩被高估的企业经营者,便会利用委托代理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积极粉饰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夸大业绩以减少企业被兼并,自己被解雇的危险,而那些业绩被低估的企业经营者很可能遭到解雇。这便产生了类似于货币更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便是逆向选择问题。由于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劣质会计信息驱逐优质会计信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平均质量下降。再谈“道德风险”问题,它是委托代理双方在交易达成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是指经营者知道自己的努力程度以及是否在按所有者的利益谋划和决策,但所有者或因不可观察、证实,或因成本太高难以接受而不知道。因此,交易达成后,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经营者就会利用自身占有的信息优势实行“内部人控制”。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便是经营者在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所有制及外部信息使用者的败德行为。
(2)、“委托代理双方签订的契约不完备”,实际中,委托人和代理人制订和执行的契约往往是不完备的。这包括四层含义:一是契约不可能包括未来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二是契约不可能对各种情况下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做出规定;三是契约难以用准确无误的语言在有限的条款中对所有内容加以描述,契约用语本身常常具有内在模糊性;四是契约不可能得到完全准确的履行。正因为契约的这种不完备性,实际中制订的往往是关系契约,即不追求完备,只对双方的关系作个框定,签约各方不是对权利和责任的详细规划达成协议,而是对总的目标,广泛适用的原则,偶尔事件出现的决策程序和准则及解决争议的机制达成协议。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代理人可以利用信息优势与契约的缺陷和遗漏,选择有利于粉饰会计信息,夸大经营业绩的会计程序及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行星质量。
3、政企职能不分,政府职能未能从根本上转变。
国企因未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许多政府部门都可以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对企业指手划脚。首先表现为政府对国企进行不正当的行政干预,如在国企进行兼并、重组等活动中,运用行政命令进行拉郎配。还有对企业进行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拉赞助等,国务院虽明令禁止,但却屡禁不止。其次,对政府干预的政绩考核,多是以上交国家财政收入为主,很多干部出于个人利益动机,给企业下达利润指标,企业完成有困难,就只是在会计报表上作假。再次,主管部门对经营者的考核大多只停留在看看企业上报的会计报表,而没有深入企业的实际,得到的只能是虚假的信息,鼓励了企业经营者弄虚作假,其结果是国家和企业利益受损,而个人得利。无论是政府干部,还是企业经营者都存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问题。
4、单位外部监督不利。
首先,执法部门执法不力。我国目前总的说来还是人治大于法制,执法部门往往有章不循,以权代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得作假付出的代价大大小于产生的利益。对有关责任人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其次,社会审计没有起到应有的中介作用。目前我国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还很少,力量不足,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总体业务素质偏低,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加上挂靠体制的影响,使得独立性不强,存在不公平竞争的现象,为争夺客户,出具虚假的验资报告、审计报舌,未能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客观、公正的鉴证作用。最后,国家审计隶属于行政,审计出的问题处理难的现象普遍难以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以上几点,是我因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那么,如何来解决这一难题,已是摆在我们面前最重要的任务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危害
(一)压 力压力是企业会计舞弊行为产生的外部动力。上市公司之所以会进行会计舞弊其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来源于压力
(二)机 会机会是指舞弊者进行舞弊,而不被发现,或者能够逃避惩罚的可能性。机会的存在,使得舞弊动机的实现成为可能。
(三)合理化合理化实质上是造假者在道德上对其行为所作的价值判断,即取得心理平衡。
(四)引起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些具体原因从目前情况来看,在上市公司中之所以频繁发生会计舞弊案件,其主要根源就在于:
1、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或低效
2、目前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尚有不完善的地方
3、会计信息的不对称
4、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
5、财务会计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
6、社会监督不力或流于形式
7、对造假者处罚不力
会计信息失真究竟,它直接危害就是动摇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危害宏观经济的健康运行及股票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直接与市场经济规则严重背离的行为,不但会严重销弱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危害了广大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使社会会计信息失真,直接的危害就是动摇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危害宏观经公众对会计诚信基础产生怀疑,也会从根本上动摇了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削弱和扭曲了证券资本市场的资金筹集和资源调配功能,危害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
会计信息失真从效用上大致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企业来说能够带来潜在收益的信息失真。另一类是虽不能带来直接或潜在的收益,但却能阻止企业经济资源的正常流出。因此,对社会公众公司来说,制造会计信息失真的主体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性;从其客观结果来看,会计信息失真对投资者、债权人或国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具有损害事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衡量,其本身也违反有关法律(如会计法,公司法等),即其行为具有违法性。因此,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实际上是一种会计舞弊行为。
五、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一)、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首先是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其次是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从业资格制度,加强后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主体行业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会计核算内容不断拓宽,特别在我国加入WTO后,对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的高低,既影响到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贯彻执行效果,又影响到会计工作质量,也决定了他们能否抵制领导人员授意、指使、强令的会计舞弊。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是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一是提高现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标准;二是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加强其职业荣誉感;三是加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在后续教育中要拓宽后续教育的内容,从高、从严要求,除了注重新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教育外,还要注重职业道德,财经法纪等方面的教育。
(二)、加强是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实施
1、既要检视已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寻找并填平其中的真空地带,又要检视当前的实际,发现其中的新变化,及时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比如当前证券市场中的企业购并,股份回贴,认股权计划等事项,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和披露。证券市场的发展直接推动了新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产生。截止2002年12月财政部己经正式颁布了16个具体会计准则。出台的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起了重要作用。同时财政部针对一些企业利用会计准则的缺陷运用利润操纵手段粉饰财务报表,特别是上市公司借助关联交易,打着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的旗号进行利润操纵的情况,于2001年2月对以前制定并实施的一些具体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着重对影响企业当期损益的一些非经常性的项目进行了规范,对于防范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起到了约束的作用。再比如,2000年开始实施的《会计法》与1993年《会计法》相比,最大的突破点在于加强了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它明确了单位责任人-------即董事长或总经理应负的会计责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给那些以身试法的单位负责人敲响了警钟。
2、加强上市公司对相关信息的披露,如上市公司发生资产重组时,应对资产重组发生的背景、原因以及资产出售前的经营状况予以披露。如果是出售或置换子公司,还应提供该子公司近两年的比较资产负债表和比较损益表;再如强制上市公司披露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消息,上市公司应对变更理由作充分陈述,并陈述在过去两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是否对会计原则的运用、财务状况披露以及审计范围和程序万面存在分歧,如有,应详细描述每一项分歧,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就对上市公司的陈述同意与否发表意见等。这样做不仅是对上市公司以前可能的利润操纵行为的暴光,给监督部门提供了极好的监管线索,而且支持了那些坚持原则的事务所,鼓励了证券市场上的正义力量。
(三)、改进上市公司新股发行、配股及终止交易制度
1、新股发行额度不必以发行股数作为控制标准,而可以以募集资金总额度为控制标准。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家宏观掌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规模,而且公司在上市前也会依据资金合理需求申请募集额度,上市前提高发行价而对历史数据过度包装的利益驱使也有所削弱。
2、上市公司申请配股资格,改单变量控制为多变量控制,改绝对数控制为相对数控制。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调整资源配置的唯一财务指标难以当此重任。净资产收益率最低6%的规定,虽然将会明显减少10%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加大了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调节利润的运作空间,利润操纵的灵活性更大,隐蔽性更强了。建议将净资产收益率10%或6%绝对数改为相对数,即申请配股的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连续三年高于全部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由于要等到全部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后方能算出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上市公司在编报年报时使本公司刚好“过线”的难度大大增加,此外,还应考虑其他财务指标为配股评价标准,如: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等,建议同样以市场均值为衡量标准。
(四)、针对委托代理制的缺陷,只有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辟免因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所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促使经营者选择对双方有利的行为。
1、逐渐形成职业企业家阶层,进行声誉评价。声誉是经营者在经理人市场中获利的一种重要无形资产。良好的声誉有利于经营者长期发展,而不良的声誉则很可能便经营者被逐出经理人市场,甚至毁掉其一生的事业。因此,应创造条件逐步形成一个职业企业家阶层,由有关部门定期对职业企业家的业绩、行为进行考核,并评定其声誉,记录在案。对于经营者的劣迹要随时公布,从而迫使经营者放弃短期行为转而追求长期利益。
2、加大处罚力度,降低经营者的预期风险收益。经营者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不仅要承担上述声誉损失成本,还必须承担物质成本,根据经营者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并“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学假设,其行为必定遵循成本-----效用原则。获得风险收益是经营者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主要目的。我们认为,使经营者的风险成本大于其风险收益是一种有效防止经营者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物质上的内在激励措施,这便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力量,提高审计质量,从而增加经营者造假受罚的风险。
(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理想、效率高的治理结构,应能均衡所有对公司有经济资产投入的利益主体在公司中的权利和利益。“一股独大”、“所有者缺位”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顽疾,因企的大股东是国家,主管部门是政府,但政府又没有哪个真正对企业负责。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真实,首先应改善股本结构,加大国有股减持力度,使因有股在上市公司股本中股权下降30%以下,其次,要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可尝试引入独立董事,一般来说,独立董事来自外部投资结构、银行、相关领域的院校及研究机构,它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之外,在公司重大问题上能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它即不代表出资人(包括大股东),也不代表公司管理层,更能有效监督会计信息披露,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六)、规范政府行为,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真证实现政企分开,从体制上杜绝由行政干预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1、减少政府干预行为,应禁止以各种名义进行的不符合国家政策和制度规定的政府财政补贴及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使上市公司置身于一个完全公平的市场环境下。
2、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在防范利润操纵的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新《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均体现了这一要求。但是,这些规定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关法规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违规行为的处罚,包括责任人,处罚轻重不一致;二是这些规定往往比较原则,应相应制定诸如《实施细则》之类更为具体的法规。
参 考 文 献
1、会计诚信问题的理性思考《会计研究》2004(3)
2、试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上海会计》2004(7)
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博弈分析《财务与会计导刊》2005(2)
4、从黎明股份造假再谈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财务与会计导刊》2005(U
5、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学思考《财会月刊》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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