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下载链接(充值:¥27.00元)
字数:3278,页数:03
被保险人法律地位实践报告 我现就职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工作中遇到很多客户与单位发生的与被保险人有关的纠纷问题,其中涉及到被保险人法律地位的问题,由此引起我对被保险人法律地位的思考。在电大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本学期应开放教育毕业实践的要求,我带着这个问题在2011年10月—2011年11月在克拉玛依区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 在实践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法庭的作用和职能。 在法院实习中我遇到的一个案例,也让我对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1、案由:“李四与A保险公司交强险合同纠纷案。” 2、案情介绍: “琼A00001”号车(以下称“1号车”),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书上的车辆所有人是“甲公司”,张三是“1号车”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张三以“1号车”作为保险标的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法定保险——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在交强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栏目内和被保险人栏目内均约定为张三,这样保险合同的表面上即约定张三是交强险合同的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