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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肇事犯罪成因和预防 [摘 要]合肥市近两年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在道路大兴建设的同时,道路交通中肇事犯罪案件逐步上升。如何减少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发生,该采取什么样的具体举措来降低该类案件的发生,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 肇事犯罪 减少和预防
近年来,我市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期间,多条道路同时开始修建,由于交通中的人、车、路、环境诸要素与道路交通的客观需求不相适应、不相协调等原因,致使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居高不下,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特别是近几个月来公交车接二连三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被媒体报道后,交通肇事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据统计,从2006年至今年8月,合肥市检察院共审查提请批准逮捕交通肇事案件77件,共造成23人死亡、96人受伤,占同期案件总数的11%,是除盗窃、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的第三类多发性犯罪。(相关数据搜集来自交通安全信息网)这种态势不能得到有效的扭转,就会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多而越发严重。现就我市近年来的交通肇事犯罪的特点、原因作一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以助于预防和减少交通肇事犯罪。 一、交通肇事案件多发、频发的主要原因 1、个人素质低下,风险意识淡薄,安全意识差,交通违章现象十分普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路运输量不断增大,不少车主和机动车驾驶员只重经济效益,超载、超限现象严重。他们对行车风险和事故危害认识不足或视而不见,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抱着侥幸心理,严重超载、占道行驶、病车上路、违章行驶,甚至疲劳驾驶等屡见不鲜,成为公路上的—颗颗游动的“不定时炸弹”,随时有引发危险可能。 2、急剧增长的道路交通需求与发展缓慢的道路基础设施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据统计,我市日均上牌的机动车数量达到200多辆,加上街头贸易、马路市场、自发摊区等非交通占道以及道路重复挖掘、施工等,降低了道路的使用率,使原本已趋于饱和的道路交通环境形势更加严峻,很多线路超负荷运行,路网布局不合理,交通安全设施匮乏,与道路建设不配套、不成比例,主干道、繁华地段、复杂路口、公共场所等缺乏人行过街天桥及停车场等设施,出现了行人和机动车抢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共用车道、机动车占道停放等情况,这些都加剧了交通拥挤的紧张局面,影响了道路安全畅通。 3、道路上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现象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市道路建设、住宅小区项目接连上马,运送建材、渣土的车辆类型繁杂、低速、低效、高耗、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主为多挣钱,多拉快跑、只用不修,导致车辆技术性能差、故障多、机件失灵,事故隐患很大。这些人对驾驶技术一知半解,对交通法规一无所知,甚至部分肇事者出于侥幸等心理,明知自己没有驾驶执照或驾驶执照已失效,而违法驾驶机动车辆上路,遇见紧急情况,手忙脚乱,难以应付,最终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