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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下消费者隐私权的分析 随着社会文明进程的不断推进,个人权利与人身尊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隐私权已成为当代公民保护自身人格的一项重要权利。科技手段和现代传媒的普及,使猎取他人隐私、满足好奇心理、或达到商业及政治目的的社会现象已屡见不鲜,如今,涉及隐私权的案例呈上升趋势。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消费者出于网络交易和接受任务的需要,必须在网上向各类经营者提供包括自己个人资料在内的隐私。而且,消费者在网上的“行踪”(个人所到访的网站,消费习惯,阅读习惯甚至信用记录等)也常常在毫无知情的情况下被记录下来。而这些个人资料又可能被收集者转售给其它的商业组织。故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对参与电子商务是否会有暴露自己个人隐私之虞持十分关切的态度。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我现将两年来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一些方法通过毕业报告的形式与大家分享,本文通过对网络个人隐私权相关概念的阐述和隐私侵害行为的类型分析,提出了运用法规制订、技术控制等方式进行隐私有效防御与保护的解决方法。 消费者隐私权的概念
首先我们来谈谈什么是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王利明教授在其主编的《人格权法新论》一书中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这种观点已被不少学者所认可,并被许多论文和著作所引用) 二、侵犯消费者隐私权表现 在电子商务进行中,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侵害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1、个人资料遭到非法盗取 客户在进行网上交易过程中个人资料(主要包括特定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敏感性信息(宗教信仰,婚姻,家庭,职业,病历,收入,经历)E-mail,IP 地址,Username与Password.等信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或未得到消费者许可的情况下遭到非法盗取,这也对消费者的权利构成严重损害!2004年8月18日,江民科技公司截取一款“黑洞”病毒,该病毒能够自动搜索用户客户端,并且能够绕过部分防火墙直接“植入”用户电脑当中。它不但能够像“蜜蜂大盗”那样自动开启用户的摄像头偷窥隐私,盗取用户所有密码,掌控用户电脑的所有资料,而且还具有录音功能,能够偷录下用户语音、视频聊天的一切隐私。收集个人数据的另一种常用方法是,当消费者在上网浏览或者购物的时候,被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