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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中的文学形象
[摘要]文学形象是文学作品的本质,文学形象的特点决定其在文学作品中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文学形象 本质 特点 文学形象是作家审美创造的产物,它具有审美的属性,是主观和客观两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主客观的统一。他们既保留着客观生活形象的具体可感、生动鲜明,是可见可闻可触的真实的生活画面,又渗透着作家的主观审美情感、审美理想和审美创造力,并体现出一定的普遍概括性,即在生动的个别形象上展示了某种深层的生活共同性。 任何一个文学形象的诞生过程,都必须是创作主体(作家、艺术家)与创作客体(审美对象)相互融合、相互转化的过程。作者把生活中的体验、感受抒发出来,必然会以他所塑造的形象作为载体,融合读者的审美意识、想象力,形成一篇多彩的文学作品。 形象的有无,是区别文学与非文学的重要标志。别林斯基说过:“在真正诗的作品里,思想不是以教条方式表现出来的抽象概念,而是构成充溢在作品里的作品灵魂,象光充溢在水晶体里一般。”总之,文学是以形象这一形态存在的。 文学的本质是形象。 第一文学语言的特性是它的构象性,本身并不是自足的,而是指向外部世界,目的在塑造形象,表现生活的感性形态,因此语言不能成为文学的本质。 1、西方语言论文论反对文学的形象本质,强调文学的本质在于语言。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语言只是一种媒介,作者通过语言表述出一定的生活内容,其中包含着作者的主观审美情感、审美理想,语言只是为了塑造文学形象让读者来感受。没有情感的语言只是一堆文字符号,无审美价值,不是文学作品。 2、文学形象具有言语言不能言的功能 。文学形象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功能呢?这要从形象作为一种传达信息的媒介,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讲起。照新兴学科传播学的观点来看,形象也是传达信息的一种符号,传播学称其为非语言符号。例如,在文学作品中看某个人说的一句话,如果不联系人物的性格、情感以及所处环境等来想,可能会理解偏差甚至出现相反的理解。 此外,形象又是通过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的方式来传播信息的,它能给人以感性刺激,并引起深层无意识反应,调动那些仅属于接受者个人感觉上的、情感上和想象、联想中的经验。而这些细腻、生动、具体、丰富的感性经验,特别是处于潜意识层次中的感性经验,一般来说是抽象的概念所无力唤起的。 既然文学语言的特性就在它的构象性,其本身并不是自足的,而是指向外部世界,目的在表现生活,塑造形象,那么,文学的本质就不在语言,而在语言所描绘的形象。 第二,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内在存在形式都是形象。 文学的形象本质,我们还可以从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的角度加以探讨。本质并不是什么虚幻的、强加在事物身上的东西。它真实地存在于事物的本身,决定着事物的性质、面貌和发展。文学的本质也必然地要表现到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上来,决定着它的结构与特点,构成文学与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根本区别。反过来,确定了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与内在存在形式同人类其他精神活动的相应方面的根本区别,也就确定了文学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