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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支付体系的现状
目前,在全球电子商务支付体系中,电子商务支付模式的发展方向是综合化、集成化、安全化、通用化。我国电子商务的支付主要是单一银行的银行卡支付,企业的支付还是通过转帐完成。因此,有必要统一规划、通过行业协调、使资源共享、支付通畅。 电子支付体系是支付的系统结构,包含各种形式的支付形式、各种业务处理的方式。 电子支付体系发展模式是电子支付的具体内含,它包括支付方式、结构和处理内容,发展模式是发展的示范结构。 一、我国的支付体系 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是支付服务的主要提供者。银行体系包括四家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十几家小型商业银行、数目众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社正在合并成为银行)、合资银行以及外国银行的分行和办事机构。三家政策性银行也提供某些支付服务。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已经建立起各自系统内的全国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大约三分之二异地支付交易是通过这些系统进行清算的。中国人民银行运行着三个跨行支付系统,它们是: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全国手工联行系统和全国电子联行系统。中央银行运行的支付系统主要处理跨行(包括同城和异地)支付交易和商业银行系统内大额支付业务。中央银行的支付系统为一些没有自己系统内支付网络的小型银行提供支付服务,使他们能够不依赖于其竞争者为其提供类似服务。 自1979年起,中国的银行体制逐渐由以前中央计划经济下的单一银行体制该变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两层结构的银行体制,它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外国银行的分行和代表处。中国支付系统的演变受到环境、文化以及国家幅员辽阔、经济条件和基础设施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两个最明显的特征是银行结构和中央银行帐户结构。 中国的银行结构要比其表面情况复杂得多。虽然在中国只有为数不多的大型银行机构,但每一家国有商业银行都有数目众多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依据地域范围按照规定的等级进行运作。在许多情况下,每一地域和每一分支机构的运作都可以被看作是独立的实体。因此,在一家银行机构内,其标准和业务处理程序也可能依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每一分支机构,甚至是县级支行,也都在中央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有独立的帐户。因此,每一个在中央银行开立帐户的分支机构都代表一个独立的支付业务处理单位。这样以来,就形成了十分复杂的被分割了的支付环境。 受上述多层次管理和高度分散式中央银行帐户的影响,中国目前的支付系统,从概念上可以分为以下6个系统: 全国手工联行系统、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同城清算所、全国电子资金汇兑系统(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行内系统)、银行卡授权系统和邮政汇兑系统。虽然每一分系统所使用的支付工具不相同,但是它们之间(除了邮政汇兑系统以外)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在中国目前的银行管理体制下,这些系统都是跨分行的系统,即不是真正意义下的跨行系统,也不是发达国家中所指的行内系统。对于手工联行业务,在同城和异地清算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衔接关系。所有的异地纸凭证支付,都在同城范围内在各商业银行之间进行跨行结算。然后由商业银行办理异地行内清算。这种所谓“先横”(跨行)“后直”(行内)的处理方式,在人民银行的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出现以前,曾经是异地支付业务处理的唯一方式。 二、国内电子支付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