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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与现实美关系之我见
对于美,人们都是愿意欣赏的。美是具体的。美的事物以其具体的形态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它可以表现是波澜壮阔的大海,也可以是春意盎然的大地;可以是夏日的接天莲叶,也可以是冬日的皑皑白雪;可以是活泼可爱的动物,也可以是棱角分明的雕塑;可以是做工精细的刺绣,也可以是寥寥几笔的素描……美,它以各种姿态呈现于我们面前,但无论美的表现形态多么的难以数计,却只能划分为两大类型:现实美和艺术美。 现实美包括社会生活、社会事物的美和自然事物的美。
现实美的主要方面是社会生活的美,现实生活中社会事物的美,一般常称之为社会美。在人们日常经验中,经常感受和认识社会事物作为审美对象具有某种审美性质,使我们能对之作出审美评价或体验。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社会美是这种产物最为直接的存在形式。现实美的另一方面是自然事物的美,包括日月星云、山水花鸟、草木鱼虫、园林田野等等,一般称之为自然美。自然美作为经验现象,是人们经常能够欣赏和感受到的。 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美和自然美虽然广阔、生动和丰富,但是由于许多限制,它们仍然不能充分地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现实生活中社会事物的美在一般情况下,和艺术相比较并不经常表现得那样集中、精粹和典型,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更使他们不能比较普遍地为人们所观赏,也不能以其具体感性存在直接地长久流传下来。自然景物的美虽然具有更大的时间上的稳定性和空间中的普遍性,但是他们也仍然经常被自然本身许多偶然因素所干扰和破坏,特别是它们不能集中展示出明确的社会内容例如社会思想。可见,现实中的美虽然是美的唯一泉源,是无比生动丰富的,但因上述各种原因,又是比较粗糙、分散、处于自然形态的,不能充分满足人们审美的需要,从而,艺术美就为满足这种特殊需要而历史地、必然地产生出来。 现实美是美的客观存在形态,艺术美却只是这种客观存在的主观反映的产物,是美的创造性的反映形态。现实美是艺术美的唯一的源泉,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即第一性的美;艺术美却是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即第二性的美。 艺术美作为美的反映形态,它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和普通实际生活的美相比较,它具有“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和更理想”的特点。当把现实的审美方面经过相对的抽象而化平淡为神奇,就可能具有更为长久的魅力。作为第二性的美,艺术美不仅来自现实生活,是现实美的反映,而且也反作用于现实美的存在和发展。它不仅加深和锐敏着人们对现实中的美的感受和领会,而且更能影响人们的思想感情。从而更进一步推动现实美的不断前进。 那么现实美与艺术美之间的关系如何?现实美是艺术美的现实基础,现实美较之于艺术美具有无可比拟的生动丰富的内容。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生活是艺术的唯一源泉,但艺术美却可以高于现实美,充分地肯定了艺术美在改造世界中的积极的能动作用,这就体现了艺术美与现实美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