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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研究 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浅探 近年来,有关实证会计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大量的盈余管理行为,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误导了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本文将从盈余管理的角度,对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进行分析,着重探讨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分析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盈余管理的可操作空间,以及提出相应治理对策。 盈余管理的涵义
盈余管理是目前国外经济学和会计学广泛研究的课题。对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存在着诸多不同意见。从以下两个权威性的定义可以看出盈余管理的基本涵义。 一是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William.K.Scott)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 另一是美国会计学家雪珀(Katherine 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 根据以上两个权威性的定义,可以看出,盈余管理主要具备这样一些涵义: 第一,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它包括经理人员和董事会。尽管经理人员和董事会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并不完全一致,但他们对企业会计政策和对外报告盈余都有重大影响,企业盈余信息的披露由他们各自作用的合力所决定。 第二,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企业对外报告的盈余信息(即会计收益)。在雪珀的定义中,盈余管理不仅仅指对会计收益的调整和控制,而且包括对其他会计信息的披露的管理,但是对会计收益以外的财务数据的操纵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它所具有的经济后果相对而言要小得多。如果将其纳入盈余管理的范畴反而会影响对盈余管理本质的把握。 第三,盈余管理的方法是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综合运用会计和非会计手段来实现对会计收益的控制和调整,它主要包括会计政策的选用、应计项目的管理、交易时间的改变、交易的创造等。 第四,盈余管理的目的是盈余管理主体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中又包括管理人员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董事会成员所代表的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GAAP(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二、新会计准则缩小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 (一)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颁布 1.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报表的范围 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报表的范围,杜绝了企业利用缩小持股比例、分离若干子公司的方法,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做法。新会计准则对子公司的衡量标准是基于实质上的“控制”,而不再是股权比例。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包括小规模公司、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以及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按这一规定编的合并报表将能真实反映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构成的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体现了从侧重母公司理论向侧重实体理论的转变。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