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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哲学的图解--------杜丽娘形象的美学分析
内容摘要:理欲之辩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宋明理学提出“存天理,无人欲”在主体层面固然有其合理之处,可是,这种理欲对立观到了明代,成为一种宗教伦理与行为规范,也成为残害人性的合法借口。对此身同体受的汤显祖则通过牡丹亭,特别是通过主人公杜丽娘的对合“理”之“欲”的大胆追求。阐述了自己“欲即理”之思想。在本层层面,在牡丹亭下,在杜丽娘心中,不是人享有爱,而是爱享有人生,爱决定人生作者用文学形象对宋明理学之不彻底性提出了抗议,从而奠定了中国文学非实用、非官方之实用主义御用文学而求美好人性的纯美文学之传统。 关键词: 理欲之辩 存天理 无人欲 欲即理 理即爱 爱的哲学 正文:王蒙先生认为,人生宝贵的是生命,只有写出了超过生命的事件或者理念或者情欲,才算是达到了艺术的及至。这个及至是什么?就是超越人的生命。什么能超越人的生命?就是能决定生命、控制生命、制造生命的近似荒诞或神圣的东西。这种东西,除了上帝只有艺术。艺术的及至是写在人的生命之外所存在的能决定生命的东西,这种东西为人与天共有。所以是宇宙的、是哲学的、文学能表现它,所以是艺术的。王国维先生评论《红楼梦》的美学价值时深刻指出:“《桃花扇》政治的也,国民的也,历史的也;《红楼梦》宇宙的也,哲学的也,文学的也。”如果我们套用一下王先生的观点,那么《牡丹亭》则完全可以比肩 《红楼梦》,也是“宇宙的也,哲学的也,文学的也。”其美学价值以至秦文学之至境。写出了超越生命的事件:人鬼媾和,死而复生“写出了超越生命的理念:爱欲高于一切,为天地人伦之至理;也写出了超越生命的情欲。这就是天人合一或理欲合一。合一与阴阳或情欲。 为论证方面,我们有必要对王国维先生的观点予以理论梳理. 《桃花扇》以名妓李香君与名士侯朝宗之间的爱情故事为经线,以明末初社会动荡为纬线,反映在江山易主,天地变色之际,社会各级层人物的品节。劝诫世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号召人们“一身而系天下危”。侯朝宗作为深受皇恩的士子却变节投敌。成为“贰臣”之属。其品德节操则远在烟花女子李君香之下。很显然,这出戏是“高台劝话”,是图解孔孟之道,宋明理学,宣扬的是儒家的君臣大义,是典型的“官方之言”。所以,王国维把它划入“政治的”,其主诉对象是庶民百姓或承蒙皇恩的士子,而不是“君”或“王”,“圣”或“贤”,而是君王或圣贤在布道,在劝话。所以它又是“国民的”,又因为它只是在明清易代之际,推而广之,也只指历史上特定年代的故事,至少只是战乱之际而非承平之时,所以它又是“历史的”。这样的作品,以唐人之言,就是“文章合为事而做,歌诗合为时而著”。属于“文以载道”之正统文章,用上世纪40年代以后的主流文艺批评标准,属于典型的“政治标准第一,文艺标准第二”。正因为这个原因,虽然《桃花扇》指斥降清的侯朝宗,但清朝统治者却对该剧末加以禁止。当康熙皇帝前来祭孔时,指名要该剧的作者孔尚任陪祭。这与清朝把降清的洪承畴等人列为贰臣传而把抗清的史可法等人奉在精忠谱是同样的道理。 王国维先生认为《红楼梦》是“宇宙的”、“哲学的”、“文学的”,即“艺术标准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