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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号:FY1787 论文字数:7684,页数:09
内 容 摘 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顺应反腐败需要而设立的。该罪自问世以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诉讼效率,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加强了廉政建设,净化了社会风气,在刑法上的设立有其现实意义,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伴随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实践的逐步深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上的缺陷逐渐暴露,亟待完善。文章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沿革与立法价值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分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缺陷,探索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立法缺陷 完善 目 录
引言 1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状况 1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缺陷分析 2 (一)主体范围问题 2 (二)罪名的描述方面问题 2 (三)相关制度方面问题 3 (四)法定刑问题 3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完善 4 (一)完善主体规定 4 (二)罪状描述上的修正 4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5 (四)完善法定刑 5 结语 6 参考文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