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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问题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得到了世界范围的普及和扩展。然而,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权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这就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强化对网络空间的个人数据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构建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已成为我国网络立法的当务之急。为此,本文从隐私权的涵义入手,结合我国现状,针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提出几点自己不成熟的见解。 [关键词] 隐私权 电子商务 隐私侵权 隐私权保护
隐私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伴随着人类对自身的尊严、权利、价值的认识而产生。它的概念与理论起源于美国。1980年12月15日,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沃伦和布兰戴斯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的概念并加以阐述。此后近百年的时间里,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利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并呈现出国际统一化的趋势。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成为了理论界讨论的焦点之一,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对网络隐私权的有效保护,更是成为了各国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重要市场环境条件。 一、隐私权与网络上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梅绍祖.吕殿平:《电子商务基础》,2000年,第130页,第24行。]。一般认为,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其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蔽性,主要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私人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及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