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存量仍然很大,增量仍在滋生。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1季度末,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达18275亿元,占全部贷款比例12.4%,主要分布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其中不良贷款率最高者分别为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个比率与世界前20家银行的平均水平(<4%)相去甚远,就是与金融危机前的东南亚各国6%的水平相比也有较大差距。考虑到不良贷款的识别与上报中的人为因素,国有商业银行实际的不良贷款比率将大大超过其账 面比率。
与此同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增长较快(根据人民银行公布数据,2003年增速与2005年1季度折合年增速均超过19%),在正常贷款中也还蕴藏着许多潜在风险。国内外的经验教训表明,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过高一直是银行破产和银行危机的主导性原因之一。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从1980年以来,各成员国由于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过高引发的金融问题占所有发生金融问题的66%以上,而由于不良资产比率过高引发金融危机的占58%以上。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状况形势严峻,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化解,将势必影响金融稳定与经济繁荣。
(二)我国不良贷款的成因
1、体制政策原因
一是银行资金供给财政化形成的不良资产。(王兰,2004)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承担了部分国家财政资金供给职能,无偿供应企业资金从而使信贷资金运动实际上遵循的不是借贷资金的运作规律,而是财政资金的运作规律,使银行资金运行徒有贷款之名,但却行财政拨款之实。一方面银行承担了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供给,另一方面为了维持社会稳定这必然带来企业在资金形成对银行的倒逼机制和银行贷款失回流付息本能的问题。最终形成我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资金的软约束和大量的债权债务难以清偿的经济难题。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不到位,产权不清晰形成的不良资产。国有银行产权归属于国家,导致其经营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对资金的保值、增值动力不足。这导致一方面政府对信贷资金的过多干预,使银行自主权受到侵害,金融服务功能并没有从信用管理转变到资本经营上来,国有商业银行与企业间的借贷关系成为一种缺乏所有权约束的畸形信用关系;地方政府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操纵企业逃债、赖债、废债,银行债权悬空。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监督效力不足,不仅不能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反而有可能增加,其后果是国有商业银行信用活动扭曲和金融秩序紊乱,使存量风险累积和增量风险叠加。
三是宏观经济政策不稳定,经济起伏剧烈。我国改革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经济运行波动较大,相应的金融运行在紧缩、放松、再膨胀的循环中进行,加大了银行经营风险,导致了不良资产的快速增加。
四是法制不健全。随着我国经济立法和金融立法的加强,可供保护银行债权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企业破产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但只对部分信用行为的债权保护提供了保证,不能涵盖全部信用行为。从执法的角度分析,在实际操作中,一是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普遍,行政干预司法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突出,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依法维权工作被动。
2、银行自身原因
商业银行经营意识和风险观念淡薄,金融产品开发乏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采取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偏重于增设机构和扩大规模,尚未建立起高效的内控治理结构和科学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经营权与决策权分离,责任不清,经营意识不强,管理手段落后。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主要以控制银行业务操作风险为主,缺乏对决策层和管理层道德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违规经营,决策随意性导致潜在损失严重。
二、我国现有不良贷款的化解与处置
(一)政府化解
1、注入财政资金。通过注入财政资金化解银行的不良贷款,向特定的商业银行拨付专项资金,用以核销银行的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显的非市场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是银行业所承担的社会经济转型成本在,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不良贷款,符合尊重历史的基本逻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在资本市场上筹集更多的资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和处置、消化不良贷款能力,来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以便更好地回报投资者。1998年,我国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注资2700亿元用于消化不良贷款,2003年又向银行注资3200亿元。
2、强化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借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机构的力量处置不良资产有助于克服商业银行本身在处理不良贷款方面的局限性,对于全面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必要的。1999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长城和东方公司)分别处置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1.9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数据,截止2004年底,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6751亿元,资产回收率和现金回收率分别达25%和20%。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2/4/4 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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