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金融危机的防范 摘要:中国金融业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金融风险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寻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避免金融危机的产生,是当前摆在中国金融界上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通过经济金融体制机制上的调整,对已存在的金融风险进行有效地化解,文章主要从这个角度来研究分析。 关键词:金融;金融危机;金融改革 一、加快金融机构改革,完善微观组织制度建设 金融机构的改革,不是改组兼并,而应该是经营质量上的提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金融业发展迅速,有效的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也产生了金融业务质量不高、金融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操作不规范、经营风险大等问题。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质量,就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商业银行各类业务标准操作规程,金融各类从业人员资格合格考核制度等等。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去努力:1、建立完善存款保险制度,解决股改后因人行不能提供无限的再贷款而给各银行带来的信用风险;2、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推进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改变国有独资一元化的资本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尤其是产权制度;3、争取多元化经营、创新产品组合,提高国际竞争力。知识经济时代的金融竞争是知识的获取、占用、利用的竞争。谁先获取领导金融潮流的新技术、新产品,谁就可能占据市场的主动权。 此外,实现对银行、保险、证券实行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实践来看,不但没有降低系统性风险,反而使金融风险进一步扩大。如,银行业务范围被限制,成为名副其实的窄银行,银行的风险实际上更加集中和扩大了。另外,从金融的发展轨迹来看,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金融衍生品的开发和需求的创造使证券市场的功能日益突出,而银行的作用在下降。综上所述,在加入WTO后,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发展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最终选择。 二、建立大部制,加强与整合监管部门的职能 首先,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关于金融业合规、合法方面的监管,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操作性强的金融规章,并监管金融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增加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合规、合法方面的监管,减少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益方面的监管。其次,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以后工作的重点是促进金融机构质量上的提高,而不是数量上的增长,因此,严格限制新建金融机构的成立。在执行退出机制时,要慎之又慎,避免由于金融机构倒闭引起的市场连锁反应和更大的社会经济损失。如某个金融机构出现经营困难,应采取让其他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的方式,或是由政策性银行接管全部债权债务的方式。另外,人民银行要发挥“银行的银行”职能。在任何金融机构发生流动性危机时,都能给予解决支付的困难,确保人心稳定,社会不发生大的动荡。此外,中央银行应深化公开市场业务,有效调节市场流动性,流动性不足时给予补充,流动性过剩时及时吸收,以平稳市价,维护市场信心。最后,强化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能。金融系统稳定评估和预警机制就是对金融系统进行评估,对金融风险进行预警预报。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要在单个金融机构、单个行业的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监测和预警中观和宏观层面的更为重要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对金融业整体风险的监测预警和评估,尽快探索建立像金融稳健指标、压力测试标准与准则评估等一些包括相关经济指标在内的金融稳定统计指标体系。 从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国际金融业监管发展来看,走向统一监管是必由之路。因此,在我国逐步实行混业经营后,可考虑实行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的模式。设立中国金融监管委员会。中国金融监管委员会(中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部门,是中国金融监管的最高权力机构,全面负责对所有金融行业监管机构的管理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国存款保险公司。这为减少职能交叉和资源浪费、提高监管效率,提供了保障,同时,也适应目前国务院大部制的机构改革趋势。 三、审慎放开资本项目,逐步实现金融自由化 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总体上要转变思路、创新手段,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拓宽资本流出渠道,积极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强短期资本流动管理和国际收支监测预警,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首先,审慎地开放资本项目。先放开长期资本流动,再放开短期资本流动;在长期资本范围内,先放开直接投资,后放开证券投资;在证券投资范围内,先放开债券投资,后放开股票投资;在所有形式的资本流动中,先放开资本流入,后放开资本流出。我们应根据我国国情来选择我国资本项目的开放顺序,并根据开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使资本自由化过程得到有力控制和保障。其次,实现汇率市场化。一方面,需要加强外汇市场的建设和完善做市商的功能,尽可能多地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另一方面,建立起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浮动汇率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这就要增加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和交易品种。同时建立外汇市场干预基金,在外汇市场出现不正常波动时进行干预以减轻外汇市场的震荡。最后,为实现金融自由化积极准备条件:1、物价稳定;2、严格的财经纪律;3、商业银行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4、金融市场必要的自由竞争;5、对银行监管是审慎的。 除此之外,为了今后的全面金融自由化,我国政府还是要积极营造良好宏观环境,助推微观经济体改革发展,等其具备风险防范能力,金融市场达到一定成熟度后,再逐步推行出去。毫无疑问,单项政策调整或单纯依靠汇率升值,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国际收支不平衡问题,还是应围绕消费需求来扩大内需、降低储蓄率、调整外资优惠政策、扩大进口、市场开放等结构性政策,同时辅以汇率浮动,多管齐下,才能根本解决国际收支不平衡所带来的问题,避免我国金融危机的产生。 四、促使公民树立危机意识 从新的国际金融危机的特征来看,公民的信心对危机的发生和影响程度具有较强的影响。因此,政府首先要充分维护公众对金融机构的威信。一是维护经济政策的一贯性,使人逐步确立预期的确定性,从而增强公信力;二是当国外发生金融危机时,国内舆论要及时正确地披露中国政府所采取的反危机措施,在公众心理上建立一道“防火墙”,防止和减轻金融恐慌心理的传导。其次,构建公民危机防范教育体系,有助于降低公民的信心失衡和增强公民对风险的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公民信心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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