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内部控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和标准。美国的审计权威机构COSO(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f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全国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关于内控的定义是:内控是一个受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影响的过程,而设计这一过程是为实现下述三大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财会报告的可靠性;对现行法规的遵守。而我国财政部于2007年3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中的第四条提出: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企业战略;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资产的安全完整;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上面的两个定义具有不同的特点,前一个是概括的表述了内部控制的定义;而另外一个则以列举的方式给出了内部控制的定义。由此可以得出内控制度的定义:内控制度是组织内部为实现经营目标,提高组织经营的效果及效率,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及准确性,保证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而采取的各种政策和程序,是企业领导和各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处理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体系,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