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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农村信用社强化内控制度建设
XCLW119422 浅议我国农村信用社强化内控制度建设
一、加强我国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二、我国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三、我国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强化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本文从浙江省某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管理调查情况出发,阐述了我国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它的作用。并且说明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已显得尤其必要和迫切。由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不到位,无法对经营者实行有效约束。建立有效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是一家农村信用社内外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着重在于要有完善的内部制度、良好的外部监管以及有效的评价机制的支持。从具有数百年悠久历史的巴林银行倒闭,到曾有永不倒闭神话的日本大和银行破产,从以金融制度发达著称于世的美国商业银行产生的问题与困境到震惊全球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无一例外地证明,信用社内控机制缺陷是一大罪魁祸首。随着我国加入WTO,银行业也将全面开放,国务院还专门设立银监会,因此加强对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研究,尽快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机制,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浅议我国农村信用社强化内控制度建设
内部控制就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全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金融企业对其业务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管理的主要工具,同时也是内部审计工作中收集、评价有关证据和确定审计目标、程序的主要依据。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金融企业对其业务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管理的主要工具,同时也是内部审计工作中收集、评价有关证据和确定审计目标、程序的主要依据。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的含义应该是农村信用社机构内部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是由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和不同操作环节相互交织、紧密联系的动态过程,是按照一定控制目的而由有关控制所组成的控制体系。温家宝总理说“改变农村信用社经营困难的局面,关键是要加强内部管理。(注1)由于我国农村信用社诸多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导致内控制度本身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笔者认为,农村信用社要适应管理现代化,必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现以浙江省某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内控制度现状及形成的主要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如何加强我国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对策建议。(注:本文所用的数据,以本人调查为主,调查方式为专业统计数据分析和抽样调查,如有偏差,敬请谅解。但该地区数据具有典型性,不影响对我国农村信用社总体概况的分析。)
加强我国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金融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最重要的工作,而内部控制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当前农村信用社积聚的大量金融风险,与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上的缺陷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力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已显得尤其必要和迫切。加强和完善内控机制是衡量企业经营水平的重要标志。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的建立应贯穿于农村信用社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任何一个风险环境的疏漏都可能给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带来隐患和直接损失。加强我国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有利于建立责任机制,规范人事管理;有利于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有利于加强内中监督,建立约束机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引向深入,金融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已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当前金融形势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有效抑制通货膨胀的同时,保持了国民经济适度、健康发展;但近年来积聚起来的金融风险正逐步暴露出来,不仅制约着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可能危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经济问题之一。
第一、是中央银行实施有效监管的需要。农村信用社是中央银行监管的重点对象之一,强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建设,防范风险,端正经营方向,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正是中央银行实施有效监管的目标所在,因此,中央银行从监管目标出发,必然特别关注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状况,检查农村信用社的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完善的内控机制有利于中央银行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中央银行监管目标的实现。
第二、是农村信用社走出困境的需要。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钩以后,自身遇到了不少困难,表现在历史包袱沉重;信贷资产质量差,不良贷款占比高;应收未收利息数额居高不下,收回难度大;经营亏损严重,财务状况恶化;员工素质偏低,案发形势严峻。究其原因,固然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但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内控机制滞后,管理松懈。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已成为农村信用社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这对农村信用社化险为夷、走出困境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深化内部改革的需要。市场经济的确立,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同样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客观现实,尤其是在农村信用社行业自律组织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客观上要求农村信用社通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来修正自身经营管理中有悖于市场经济运行的经营方式,深化内部改革,从而自觉地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和要求,在顺应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完善自身运行机制,为自身的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加入世贸组织,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我国农村信用社参与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竞争的基础,也是 维护我国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举措。构建有中国特色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体系,当前健全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不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且是关系到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和发展的大问题,也是亟需引起全员关心、群策群力的大问题,只有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创建良好的内部环境,尤其是信用社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打造铜墙铁壁,树立一道牢固的防线。因此尽快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是规范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保持稳健发展的关键。
二、我国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某地区农村信用社辖属7县1市8个联社,200个农村信用社,农户社员76.4 万户,职工社员3678个,团体社员3000个。截止2003年10月底,全市各项存款余额突破150亿元,占全市金融业存款的四分之一强,居各金融机构的第二位。各项贷款余额达95亿元,占全市金融业各项贷款的三分之一强,居各金融机构的第一位。从2002年起,本地区农村信用社在内控制度建设上有了一定大胆开拓、锐意创新,逐步建立起一套规范、全面的内控管理体系,不段地扎扎实实渗透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形成了一定责权分明、运作有序、科学合理的内部管理机制,从而推动和促进了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工作有了一定稳健开展,高效运作。从以上数据表明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金融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最重要的工作,近年来,虽然在某一方面内控制度有了一定的完善,但内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很多,总括起来,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上有“五个不到位”。
(一)、产权制度不到位。
由于政治、经济及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关系长期处于模糊状态,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究竟谁是所有者不明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不明确,出了问题究竟由谁来承担其经营管理的责任不明确,从而使得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金融风险化解、经营管理改善等缺乏坚实的制度基础。
由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不到位,无法对经营者实行有效约束。目前,在农村信用社赖以运转的资本中,股金无足轻重,占资本绝大多数的公共积累未进行股权量化,处于所有者虚置状态;对单个社员来说,由于股额较小,股权分散,其股金对信用社的经营状况起不了多大作用,而且也不会对其切身利益带来多大影响,从而挫伤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由于缺乏明晰的产权制度的内部支撑,加之所有者(入股农户)与经营者(信用社主任)在信贷、财务信息和金融知识上的严重不对称,使民主管理流于形式,从而导致信用社内部人控制达到了严重的程度。由于缺乏来自所有者的强力监督,因而使信用社经营者在经营中失去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动机,农村信用社有效的监督机制也难以真正形式。其次,由于农村信用社自建社以来,历经了下放人民公社及生产大队管理、下放贫下中农组织管理、所社合一、政企合一等数次磨难,过后又由农业银行领导和管理,1996年后又由农金体改办、人民银行管理,管理体制的曲折变迁,直到现在,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盲点和真空。体制的模糊性,造成了制度供应的缺位和滞后,使农村信用社难以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内控机制。
(二)、制度建设不到位。
1、制度不完整。尤其是一些新业务和计算机业务的管理制度滞后,适应不了新业务的发展。而且,信用社规范改革以后,内部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如法人治理结构的变化,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组织的变化,都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与之相配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新业务的健康发展和内部民主管理组织的正常运行。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还缺乏这方面的学习、培养与积累,尤其是缺乏支撑管理的市场分析技术、信息采集与处理能力、企业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性储备,如由于农村信用社机构小、规模少、布局分散,单个的信用社或是县联社很少也很难对市场、产业景气和风险作出前瞻或系统性的预测或判断,反映在信贷内控上就是指导性差,信贷决策或信贷行为的调整不适应现实经济的要求。目前农村信用社虽已建立了大量的相关内控制度,但受体制的影响,各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单位;因此,在执行上,这种内控管理模式就表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
2、制度不完善,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实际脱节。由于行业管理组织没有建立起来,没有自上而下统一的管理制度,有的管理制度过时了,有的则不完善,适应不了农村信用社管理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目前农村信用社虽已建立了大量的相关内控制度,但受体制的影响,各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单位;因此,在执行上,这种内控管理模式就表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固定的制度内容无法长期适应变动的发展需要,制度的相对不完全性,受人的素质和技术的制约,不可能对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测,目前在业务经营中,会计系统业务监督缺乏,信贷检查岗未明确到位,以及对决策层监督等都是薄弱的环节。
3、制度不系统。目前不少农村信用社在内控制度建设中重此轻彼,各取所需,缺乏系统的统一考虑,使现行的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影响了内控制度整体作用的发挥。固定的制度内容无法长期适应变动的发展需要,制度的相对不完全性,受人的素质和技术的制约,不可能对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测,目前在业务经营中,会计系统业务监督缺乏,信贷检查岗未明确到位,以及对决策层监督等都是薄弱的环节。再如,有的岗位职责流于形式,几年不变且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就资产风险来讲,信贷风险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点,也是最薄弱的环节,目前仍处于满足于决策环节的“审贷分离”,而对贷款发生时和发生后的具体风险程度心中无数,缺乏风险评估及控制为核心的管理监控,操作中存在议事无规则、手续不合规、档案不完整等问题。
(三)、组织建设不到位。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内控组织建设刚刚起步,大多数农村信用社是以内部监察部门为主,一是人手少,有的县联社数十个网点、五百多名员工,仅有两三名稽核人员,还担负着纪律监察任务,有些网点不能够每年稽核一次,稽核监督的质量难以保证。二是组织力量薄弱,功能不全,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再加上内控组织与保卫、会计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内控组织及人员的专门规定甚少,导致内控组织独立行使稽核监督权困难重重。三是检查监督的深度不够。现在农村信用社的监察部门普遍人员较为紧张,而检查项目又较多,致使某些检查工作只涉及到表面,无法发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四是处罚力度不大。发现问题后或避重就轻,搞下不为例;或象征性地处罚一下,不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五是坚整改情况没有予以高度关注,甚至不闻不问,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
(四)、内控意识不到位。
思想重视不够。部分信用社领导和员工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丧失了其应有的自控、互控和监控作用。表现之一,是管理层片面强调业务发展,而忽视内控制度的落实。一些基层社的负责人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往往把加强内控与业务发展对立起来,认为内部控制禁锢思想、束缚手脚,影响业务发展,从而放松内控,给犯罪分子敞开方便之门。长期以来思想上认为强化内控重点是在业务操作岗位,而对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和能力风险考虑相对较少,偏颇地认为管理者是可靠的、尽责的,从而使内控成为控下不控上,决策层的控制往往成为内控的盲区。表现之二,是操作层责任意识不强,存在明哲保身心理。“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认为只要自己遵守制度就行,对同事缺乏必要的监督,甚至发现了问题也不反映、不举报。一线人员由于业务忙,人手紧,对制度的学习相对不够,有的还未培训就上岗,许多人在操作上沿袭传统,视其做法为正确合理。正因为管理层传达、贯彻深度不够,操作层应知应会程度不够,导致了在新操作、新制度要求下仍执行老习惯、老规定的现象。表现三,是监督层做事怕伤和气,发现问题遮遮掩掩,惩罚力度不够,使监督制约缺乏刚性。
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是把规章制度与内控制度混为一谈,认为内控制度就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而不理解内部控制是一种机制,是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把稽核监督与内控制度混为一谈,认为健全内控制度就加强稽核监督工作,忽视了内部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之间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把内部管理与内控制度混为一谈,认为加强内部管理就是健全内控制度,没明确内控制度是内部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完成农信社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
(五)、监督检查不到位。
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重点要突出“控制风险的三道防线”,即完善自控、互控、监控体系。但在实际操作中第一道防线没有得到有效加强,第二道防线没有真正到位,而第三道防线则大有替代前二道防线作用的事实。主要是内控检查不能形成合力,监督检查的深度广度和频率不够,对有关业务的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存在一定的盲区和死角。如对传统业务监督检查多,对新兴业务监督检查少;对操作的合规性监督检查多,对合法性、风险性和效益性监督检查少;对一般员工监督检查多,对决策和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少;对事后监督检查多,对事前、事中预警和监督检查少。因此,往往会出现有章不循、违章不纠或处理不严、屡查屡犯等问题。
由于上述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上的“五个不到位”,使信用社一直是金融案件发生的“重灾区”,严重地影响了信用社的业务发展和社会形象的提高,内控制度建设的滞后成为信用社持续发展一大瓶颈,因此强化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三、我国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强化的对策
农村信用社要健康持续发展,完整有效的内控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应逐步营造一种诚实守信的金融氛围,使农村信用社得以发展壮大。首先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结合新业务发展,对内控制度进行全面完善补充,明确操作规程,实行规范化操作管理。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
(一)、统一思想,因地制宜,完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
首先完善管理体制采取多种模式改造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形成多种产权形式相互竞争和功能互补的金融机构体系。县以上信用社应尽快建立以行业自律为主,央行监管为辅的管理体系,形成全国、省、市(地)、县四级联社的经营管理模式,上级为下级提供结算、技术交流、资金服务、行业管理服务。尽快建立全国、全省性的管理中心、结算中心、融资中心,加快金融创新步伐,畅通结算渠道,完善服务功能。作为县级以下机构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核算体制,撤销基层信用社独立法人资格,将县级以下的信用社改为控权经营的办事机构,从而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强化管理与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能力。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已是深化和丰富合作制内涵的最佳途径,时机也已成熟。同时信用社应加快合作金融的立法,参照《商业银行法》的历史早该结束。应尽早颁布《合作金融法》和《农村商业银行法》,将实践证明有效的政策法律化、依法确定和固化信用社的地位和发展方向,确立合理的管理体制、管理程序及同地方党政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范围。这不仅是促进信用社生存、发展、改革以及维护、保障信用社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更重要的是确定其金融市场定位,巩固其在农村领域的地位和发挥在农村经济中主渠道作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
其次维护农村信用社的法人地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农信社因多种原因,“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普遍。“内部人控制”主要是指在我国经济体制和法律规范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到位及负责人员在事实上或依法掌握了对信用社的经营决策控制权,致使他们的个人利益在信用社战略决策中得以充分体现这样一种现象。这一现象会使信用社的利益不同程度地遭到内部人的侵害,信用社的绩效不佳,容易激起社员对分配问题的不满,信用社及社会的效率性和经济性受到损害。为杜绝这一现象,首先应加大宣传力度,呼唤社员民主管理意识,同时农村信用社要按“规定”要求,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调动社员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其次应充分发挥“两会”的职能作用,理事会作为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要建立严密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金融政策,认真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为本社社员服务,真正体现社员代表大会的意愿。监事会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应抛开任何干预,依法、公正地履行对信用社业务经营和管理、服务方向及效益等方面进行监督。另外,人民银行、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及信用社的行业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逐步杜绝“内部人控制”现象。
健全和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要加大监管力度。2003年新成立的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对信用社监管的主要对象是业务经营的合规合法性,对新形势下内控制度的监管相对薄弱,事实上,只有加强对信用社内控制度的监管,才真正是抓住了根本和源头,尤其是在信用社改革过渡期间体制不顺,内控制度建设外部环境欠佳的情况下,银监局要切实做好对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对农村信用社违法乱纪从严处罚办法对农村信用社违法乱乱纪从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树立依法监管的威慑力和权威性。三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银监局各级监管干部在对信用社监管工作中要树立持续监管理念,负起责任,履行职责,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二)、制度建设到位,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
信用社在狠抓育人治本同时,要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强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有禁不止,造成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对违法违规现象,必须严肃处理,以此来防范和杜绝经济案件的发生。实行综合治理、全面防范的措施。抓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抓检查,堵塞漏洞,加大检查频率,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对各岗位员工执行制度情况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对号入座,严肃处理;抓监督,全面防范。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发挥岗位部门之间的制约作用。农村信用社在业务活动中,要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事先、事中、事后监控制度;相关部门、相关岗位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及程序;内部监督部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监督反馈制度,实现立体交叉控制效果。
2、改革联社内部稽核工作领导体制,树立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由于明晰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从根本上完善自我约束体系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调整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强化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当前最迫切的就是重整行业监控,强化行业自律。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监督机制实行的是联社主任领导下的总稽核负责制,监督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其工作可能会受到本级经营管理者的干预,其独立性被削弱,不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为改变这种状况,要把那些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高、懂电脑管理的员工选拔到稽核队伍上来,不要滥竽充数。对稽核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轮换和回避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对以权谋私、违反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加倍予以处罚。在开展各项常规稽核的同时,抓好对各级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突出风险性、效益性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断增强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3、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管理,由内审部门进行,按照一定程序、方法及指标对内部控制制度审查评价并提出改善建议。负责对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稽核及再评价,并对存在问题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置,要及时改革或调整其相关控制指标。同时应及时与银监局沟通,取得政策、法规等支持。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现业务运营过程中责任适当分离,如业务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相分离;风险评定与业务经办岗位相分离。在业务操作层,要建立规范的岗位管理及岗位责任制,重点岗位重点管理,资金交易、信贷管理、财务会计等岗位实行人员轮换及强制休假制度。此外,农村信用社要定期进行业务分析、信贷资产质量与风险评价评估,及时进行风险预测、预报,并根据可能出现的足以影响农村信用社正常营运的各类事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紧急应变步骤与措施。
(三)、组织建设到位,建立高效的监控队伍 。
由于明晰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从根本上完善自我约束体系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调整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强化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当前最迫切的就是重整行业监控,强化行业自律。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监督机制实行的是联社主任领导下的总稽核负责制,监督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其工作可能会受到本级经营管理者的干预,其独立性被削弱,不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为改变这种状况,要把那些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高、懂电脑管理的员工选拔到稽核队伍上来,不要滥竽充数。对稽核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轮换和回避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对以权谋私、违反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加倍予以处罚。在开展各项常规稽核的同时,抓好对各级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突出风险性、效益性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断增强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建设。一是从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掌握监控队伍的思想状况,通过营造企业文化氛围,提高队伍的内在素质;二是加强对监控队伍的素质培训,提高队伍对内部控制的认识,激发其责任感,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的高素质监控队伍;三是加强监控队伍上岗培训,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的能力;四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用人制度,采取激励监控队伍提高素质的措施,以确保内控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四)、抓思想认识到位,打牢思想基础。提高员工素质是内控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和基础。
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合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及遵纪守法教育。防止案件首先从源头抓起,把加强法制教育及案件防范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有的放矢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研究分析经营与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营业岗位的第一道防线,所引起的监督作用,健全岗位,双人双职双责监控防线,把职工的一切职权活动都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下。
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按照从严治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将内部岗位进行职责细化,明确员工岗位责任,使员工在其岗,明其职,增强责任感。因此,信用社应从自身出发,加强员工的防范技术和实战技能,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保检查,杜绝隐患,确保安全营运。要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农村信用社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大部分员工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知识面狭窄,只能从事简单的业务操作,有的只是凭经验开展工作,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新知识、新业务、新技能知之甚少。在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这种员工素质,无疑会影响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业务创新也就显得滞后而且苍白无力。因此要鼓励员工参加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智力。要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农村信用社应该要打破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饭”,按照管理层、经营一线和经营业绩等不同层次,分别建立不同绩效挂钩办法,拉开收入档次,加大考核力度,建立起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施展每位员工的才华,使他们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向自身的极限挑战,从而拉动信用社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县联社可根据辖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规模,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各岗位工作职责和经营规模的大小确定相应底薪和浮动年薪标准,在此基础上制定配套的考核奖惩措施,加大年薪考核力度;对完成贷款达到一定规模且思想端正、品质优良、业绩突出的信用社员工实行客户经理制,可按业务量和效益指标确定客户经理的效益工资,建立客户经理的管理台帐,加大考核力度,使他们在不受时间限制,不受地点限制,主动登门服务,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服务关系上下一番功夫,从而发展和网络一批优良的客户群体,积极主动地占领市场份额,提高创利水平;对一般员工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岗位工资可根据不同岗位设定不同标准,按出勤和服务态度、服务水平考核发放,效益工资按经营目标确定,按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考核发放,从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要设突出贡献奖,真正做到公平、客观、合理,以此来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五)、 抓监督检查到位,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突出重点,对年度会计年终决算和经营管理责任制完成实绩,年度贷款经营管理责任制的执行及报酬结算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计算机业务、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管理情况、结算制度执行情况、贷款抵押及担保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现场稽核。要按季对业务经营情况进行风险监测分析、对各项贷款的运营进行监控等非现场稽核。
加强稽核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稽核监督。建立联社和信用社主任年审和离任审计制度,年终由稽核部门对下级信用社的年度经营管理、权力使用、制度执行。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完善股东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只要上述工作措施都落实到位,农村信用社的内控机制建设水平才能不断提高,行业管理和监管工作成效才能确有保证。
加入WTO,作为我国农村信用社如不增强内部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拓宽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提高其竞争优势和市场盈利水平,将有“坐以待毙”的趋势。我国农村信用社,只有擎起中国金融改革的大旗,上下求索,勇往直前,才有“绝处逢生”的希望,才有走向辉煌的未来。
参 考 文 献
1、王克华:《货币银行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第120页。
2、朱 斌:《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之我见》,《云南金融》,1997年第9期。
3、王朝晖:“财务总监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浙江金融》,2002年第9期,第38页。
4、朱庆平:“强化内控机制,防范经营风险”,《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年第6期,第43页。
5、王少军:“城乡结合部农信社经营发展趋向探析”,《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年第3期,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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