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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XCLW179106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一)、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与意义4
1、会计信息披露概念4
2、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4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以及成因5
1、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5
2、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以及成因5
(1)、会计信息学披露的内容5
(2)、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以及成因6
二、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与巴塞尔协议比较6
(一)、在巴塞尔新协议下与我国商业银行的比较6
(二)、我国商业银行应该采取的措施7
三、我国商业银行改进策略7
(一)、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7
(二)、提高银行自身的管理水平7
(三)、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8
(四)、充分利用市场约束机制8
结束语8
内容摘要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或情况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众公告的一种行为。在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中,提交并且公开全面、及时、有用、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为投资者作出理性投资决策提供依据,是实现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依据,也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保障。商业银行披露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石,是社会经济良性循环的保证,因此商业银行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现阶段,商业银行主要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定期报告披露其信息,因此人们主要是通过分析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来了解其财务状况。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虽然现已逐步建立起多层次、较为规范的资本市场体系。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当前商业银行披露的会计信息失真,甚至披露虚假信息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同时依据巴塞尔新协议的三大支柱而对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进行阐述。纵观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状况,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等缺陷【关键词】 商业银行, 会计信息, 披露,研究,失真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由于起步晚,其发展前路坎坷,存在很多问题,还有待提高,其中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尤为突出,本文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作相关陈述,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会计信息披露的概述
会计信息作为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决定了会计报表的质量,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时也保证了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和意义
1、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
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的要素之一,其的真实性、充分性等直接影响会计报表的生成,所以说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才可以更好的为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提供决定性的信息,从而更好地进行发展。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或情况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众公告的一种行为。在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中,提交并且公开全面、及时、有用、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为投资者作出理性投资决策提供依据,是实现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依据,也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保障。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含有: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的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和完整;相关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于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相关性是指披露的会计信息应当以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为导向,有助于使用者评价过去和未来;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理解和使用。会计信息的披露应当采取简单明了的方式,并且应当便于使用者理解信息的内涵。可比性是指两种,第一是纵向可比,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更改。第二是横向可比,即不同企业发生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实质重于形式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会计信息应当反映经纪业务的实质;重要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交易或者事项。按照重要性的原则,企业不需要全部详尽的反映会计信息,还应在不影响会计决策使用者的基础上考虑成本效益原则;谨慎性是指企业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及时性是指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延迟或者有误。
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
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其有效的发展影响了金融业健康发展。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在对商业银行监管方面,并不是面面俱到,都可以涉及到或者监管到,所以说会计信息披露的完善可以补充监管的缺陷,对于金融市场发展意义重大;会计信息所生成的会计报表直接影响的是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其真实、充分、正确的会计信息可以更好为使用者提供坚实基础,同时对于企业的股东或者公众也是公平的,所反映出来的真实的、充分的、准确的会计信息,可以让公众或者股东更好地了解的银行的经营状况;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业银行的竞争越益激烈,产品的多样性,衍生产品日益增多,会计信息正确披露的必要性日益重要,进而则有利于银行的社会知名度和竞争压力。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现状、问题以及成因
1、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会计报表生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缺一不可,对银行决策层即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具有非凡的意义。我国于2007年9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各金融机构执行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制度,规定了已经上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执行新的会计准则,继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业务流程,从而可以提高执行新的会计准则的效率和质量。新的会计准则规范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同时还颁布了规范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等等,此外,这些法律法规都对违反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做了相关规定,但未对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发现或者故意隐瞒信息失真的实施等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以及成因
(1)、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商业银行需要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审计师在会计报告中需要披露的主要财务报表,包括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以及报表附注。二是根据证监会及相关管理部门上市信息披露要求需要披露的其他财务信息内容,具体有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信息;三是审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监管要求外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业绩水平,自愿对外披露的财务、业务现状,以充分反映银行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水平。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是以财务报告披露存在的,财务报表是根据有关的原则和制度,以表格的形式概括并综合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情况,是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财务报表包括:一是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为银行决策者提供全面广泛的会计信息。对于上市银行,还要编制留存收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用于披露企业效益变化和股东权益的变化的信息。会计报表属于强制性披露内容,所以其内容最具可信度。二是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正文主要以表格的形式陈述有关于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所以说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所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者是对相关信息的补充说明。与会计报表披露相比较,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过会计报表的附注形式多样、内容详实。
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周期有临时、季度、半年、以及年度披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银监会申请延迟披露。定期报告必须在设定的报告期间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公布。
(2)、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以及成因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充分,我国在进行商业银行改革时,所遗留的历史问题,致使国有制诟病逐步渗透,领导阶层握有实权,致使基层会计从业人员,不具有足够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对会计信息披露采取夸大或者避重就轻的做法,隐藏真实情况,导致信息披露的不充分。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在某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议报告中,我国某商业银行存在隐瞒收入、盈亏不实等事实。又或者商业银行在披露相关报表时,为规避风险而谎报数据,就难以保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了。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统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存在一定缺陷性,比如在会计信息失真方面,虽然规定了会计我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但没有具体到对相关监督机构或者人员的处罚制度。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暂行办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商业银行在编制财务报告时,中文描述,且必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但我国商业银行多在5-6月份才披露出来,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成因有:
受国际经济市场环境的影响,自从我国加入世贸后,国内外的金融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各大商业银行为抢夺市场,抢占先机,矿大市场份额,全力扩展业务,反而忽略了会计信息的失真问题。
会计法规不完善、执法不严,例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商业银行暂行披露方法》等,对于整治虚假会计信息行为责任与处罚不明确,或者无法正确追究法律责任,从而助长了会计信息虚假的行为。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不高。银行从业人员思想认识不足,风险控制意识薄弱,对于业务的开展并没有正确的认识到风险的重要性,从个人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全面性,商业银行为规避风险从而隐瞒一些信息,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商业银行在软件技术水平存在不足,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需要强有力的后台技术支持,目前我国在信息系统方面就因为缺乏技术支持,致使会计信息风险评估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经营管理方式遵循旧制,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方面,特别是业务授权、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尚未形成现代化商业银行管理模式,特别是风险管理方式,从而阻碍了风险信息的生成,从而影响了整体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与《巴塞尔新协议》的比较
(一)、在巴塞尔新协议下与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比较以及启示
巴塞尔监督委员会在2007年所制定的《新资本协议》,对于国际银行界的监管提供坚实的保证,在协议中的三大支柱包括: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审查、市场约束;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当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最低资本要求中,对于风险管理这一方面,做了最新的规定,而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只注重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披露中对于风险这方面也没有做深入的规定和重视。还有就是最低资本要求中的信用风险标准法规定了各国监管机构决定银行采用某类外部评级的所要遵守的原则,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会计报表编制中,一方面采用安全见效的方法,规避风险,有意隐瞒银行的经营产生的问题,对外公布标准正常的会计报表,另一方面根据银行的经营实际情况,并依据事实,为了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使用,或者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从而编制的真实反映银行经营现状的会计报表;两种报表中的会计信息存在一定争议性,从而影响了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信用标准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扩大了标准法银行可使用的抵押、担保和信用衍生产品的范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方面,除了遵循传统的金融产品,也在逐步推广相关的其他的金融产品,但在考虑抵押产品的风险稍有欠缺,需要考虑规定下调幅度的几种方法,保证可以有效的操控风险,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外部评级条件。第二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其中有一项工作涉及压力测试,就是在恶劣的经济环境下需要银行进一步增加多少资本,这是监管当局可以更好掌握银行发展动态的方法,目前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中,存在很多缺陷,在法律责任方面没有明确,对披露时间等没有硬性要求,所以我国监管当局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法,根据我国经济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规定,保证商业银行持续健康的发展。第三支柱是市场约束,指的是监管当局依据一定标准的方法规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是对第一和第二支柱的补充,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将银行会计信息内容中的风险暴露并告知与市场,并且要进行定性与定量的披露,我国商业银行在定性与定量方面的披露存在一定问题,具体到定性中的逾期与不良贷款的控制不足,极易导致坏账计提;又如定量中的风险暴露的各项指标欠缺,不能准确完全披露会计信息。
、在巴塞尔协议中商业银行需要做的改善措施
1、我国商业银行在保证正常经营情况下,为了保证最低资本要求的同时,要兼收益与发展并重,同时关注风险的生成与控制,从而有助于会计信息的准确披露,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有利于银行经营的进一步发展,再有由于市场变幻莫测,客户需求多,各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及经营特点,巩固并进一步发展客户,扩发市有方法的更好服务客户,提高市场份额,提升经济效益和经营水平。在严格的市场监管环境下,各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有限,从单一的金融产品,到多种多样的金融产品,即衍生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必须要从不同的金融产品中,提高其中的收入,扩大经济效益,从而可以持续发展。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为了风险的不发生,忽略有关会计报表中相关要素的重要性,比如在巴塞尔协议中的压力测试、风险加层等方法,让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机制和秩序更加的全面而且有效,也可以全面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整体水平。
三、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的改进措施
(一)、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
全面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及经营效益;随着我国《暂行办法》出台,虽然一定程度的规范了会计信息的披露,形成一定的法律框架,但在很多方面还有待完善,在需要披露的项目中,会计报表的附注虽然作为会计报表的补充,但其在内容的披露和组成方面并没有硬性的要求,导致会计报表的整体性有损,没有符合相应的标准;同时在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的、或者虚假谎报会计信息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的界限,导致虚假信息的行为助长;据此,可以看出商业银行健康正确的法律环境尤为重要,特别在法律责任中监管机构对于监管银行信息的披露,也没有明确的划出界线,相应的惩戒力度也减小了,从而间接地影响了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银行自身的管理水平
针对商业银行自身,在数据生成、提取等,需要强有力的信息系统支持,在巴塞尔协议中的几个支柱中,如上文所述中,市场纪律中的风险披露对信息系统的要求也比较高,而恰巧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的技术支持尚有进步的空间,不仅要有自己内部的风险评估机构,还应该借助外部的评估机构,这就是信用风险需要的技术支持,而其他两种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需要相应的理论和技术来支持,我国在这方面也恰好的欠缺,由此可知,需要进一步的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引进先进的技术,建立标准化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会计信息学披露的水平。
(三)、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
在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中的从业素质以及综合水平还有待提高,我国相关规定应该硬性的要求从业人员的基本从业素质和要求,明确从业人员的应该持有的相应证书和资格,行业内应该在提高从业人员的方面定制相应的标准或者理论要求,在规定和公认标准下有力的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综合水平。
、充分利用市场约束机制
是银行所有者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监督和实施对银行活动的制约,让银行把不健康不稳定的发展变成正常的发展,市场可以有效得迫使银行当局合理管理资源,以及控制风险,同时与监管当局一同发力,共同建立稳定的金融秩序。
结束语
在当今市场状况下商业银行应有的展望
在当今风云变幻的金融市场下,我国的金融市场起步晚,所以更需要根据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杠杆: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市场纪律,从而可以准确地反映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的的会计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状况以及监管部门的有效监控,促进我国金融秩序的有效运行,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更应该从现状出发,有步骤、循序渐进的遵守有关协议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内外部控制能力,让其符合国际标准,推进金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繁荣昌盛我国的经济事业。
参考文献
1、郑丽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浅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2.12
2、王晓枫、傅佳 《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信息披露》,《农村金融研究》,2003年
3、文琪 浅析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时代金融》2014年11期
4、蓝文永、刘健 中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分析【J】.会计之友,2011,(5)
5、张力上、黄洁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财会月刊,2012,(26
6、《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
7、任咏梅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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