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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强化的对策
农村信用社要健康持续发展,完整有效的内控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应逐步营造一种诚实守信的金融氛围,使农村信用社得以发展壮大。首先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结合新业务发展,对内控制度进行全面完善补充,明确操作规程,实行规范化操作管理。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
(一) 统一思想,因地制宜,完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
首先完善管理体制采取多种模式改造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形成多种产权形式相互竞争和功能互补的金融机构体系。县以上信用社应尽快建立以行业自律为主,央行监管为辅的管理体系,形成全国、省、市(地)、县四级联社的经营管理模式,上级为下级提供结算、技术交流、资金服务、行业管理服务。尽快建立全国、全省性的管理中心、结算中心、融资中心,加快金融创新步伐,畅通结算渠道,完善服务功能。作为县级以下机构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核算体制,撤销基层信用社独立法人资格,将县级以下的信用社改为控权经营的办事机构,从而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强化管理与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能力。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已是深化和丰富合作制内涵的最佳途径,时机也已成熟。同时信用社应加快合作金融的立法,参照《商业银行法》的历史早该结束。应尽早颁布《合作金融法》和《农村商业银行法》,将实践证明有效的政策法律化、依法确定和固化信用社的地位和发展方向,确立合理的管理体制、管理程序及同地方党政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范围。这不仅是促进信用社生存、发展、改革以及维护、保障信用社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更重要的是确定其金融市场定位,巩固其在农村领域的地位和发挥在农村经济中主渠道作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
其次维护农村信用社的法人地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农信社因多种原因,“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普遍。“内部人控制”主要是指在我国经济体制和法律规范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到位及负责人员在事实上或依法掌握了对信用社的经营决策控制权,致使他们的个人利益在信用社战略决策中得以充分体现这样一种现象。这一现象会使信用社的利益不同程度地遭到内部人的侵害,信用社的绩效不佳,容易激起社员对分配问题的不满,信用社及社会的效率性和经济性受到损害。为杜绝这一现象,首先应加大宣传力度,呼唤社员民主管理意识,同时农村信用社要按“规定”要求,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调动社员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其次应充分发挥“两会”的职能作用,理事会作为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要建立严密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金融政策,认真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为本社社员服务,真正体现社员代表大会的意愿。监事会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应抛开任何干预,依法、公正地履行对信用社业务经营和管理、服务方向及效益等方面进行监督。另外,人民银行、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及信用社的行业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逐步杜绝“内部人控制”现象。
健全和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要加大监管力度。2003年新成立的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对信用社监管的主要对象是业务经营的合规合法性,对新形势下内控制度的监管相对薄弱,事实上,只有加强对信用社内控制度的监管,才真正是抓住了根本和源头,尤其是在信用社改革过渡期间体制不顺,内控制度建设外部环境欠佳的情况下,银监局要切实做好对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对农村信用社违法乱纪从严处罚办法对农村信用社违法乱乱纪从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树立依法监管的威慑力和权威性。三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银监局各级监管干部在对信用社监管工作中要树立持续监管理念,负起责任,履行职责,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二) 抓制度建设到位,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
信用社在狠抓育人治本同时,要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强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有禁不止,造成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对违法违规现象,必须严肃处理,以此来防范和杜绝经济案件的发生。实行综合治理、全面防范的措施。抓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抓检查,堵塞漏洞,加大检查频率,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对各岗位员工执行制度情况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对号入座,严肃处理;抓监督,全面防范。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发挥岗位部门之间的制约作用。农村信用社在业务活动中,要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事先、事中、事后监控制度;相关部门、相关岗位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及程序;内部监督部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监督反馈制度,实现立体交叉控制效果。
2、改革联社内部稽核工作领导体制,树立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由于明晰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从根本上完善自我约束体系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调整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强化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当前最迫切的就是重整行业监控,强化行业自律。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监督机制实行的是联社主任领导下的总稽核负责制,监督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其工作可能会受到本级经营管理者的干预,其独立性被削弱,不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为改变这种状况,要把那些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高、懂电脑管理的员工选拔到稽核队伍上来,不要滥竽充数。对稽核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轮换和回避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对以权谋私、违反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加倍予以处罚。在开展各项常规稽核的同时,抓好对各级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突出风险性、效益性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断增强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3、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管理,由内审部门进行,按照一定程序、方法及指标对内部控制制度审查评价并提出改善建议。负责对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稽核及再评价,并对存在问题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置,要及时改革或调整其相关控制指标。同时应及时与银监局沟通,取得政策、法规等支持。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现业务运营过程中责任适当分离,如业务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相分离;风险评定与业务经办岗位相分离。在业务操作层,要建立规范的岗位管理及岗位责任制,重点岗位重点管理,资金交易、信贷管理、财务会计等岗位实行人员轮换及强制休假制度。此外,农村信用社要定期进行业务分析、信贷资产质量与风险评价评估,及时进行风险预测、预报,并根据可能出现的足以影响农村信用社正常营运的各类事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紧急应变步骤与措施。
(三)组织建设到位,建立高效的监控队伍 。
由于明晰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从根本上完善自我约束体系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调整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强化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当前最迫切的就是重整行业监控,强化行业自律。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监督机制实行的是联社主任领导下的总稽核负责制,监督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其工作可能会受到本级经营管理者的干预,其独立性被削弱,不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为改变这种状况,要把那些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高、懂电脑管理的员工选拔到稽核队伍上来,不要滥竽充数。对稽核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轮换和回避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对以权谋私、违反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加倍予以处罚。在开展各项常规稽核的同时,抓好对各级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突出风险性、效益性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断增强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建设。一是从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掌握监控队伍的思想状况,通过营造企业文化氛围,提高队伍的内在素质;二是加强对监控队伍的素质培训,提高队伍对内部控制的认识,激发其责任感,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的高素质监控队伍;三是加强监控队伍上岗培训,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的能力;四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用人制度,采取激励监控队伍提高素质的措施,以确保内控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四)抓思想认识到位,打牢思想基础。提高员工素质是内控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和基础。
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合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及遵纪守法教育。防止案件首先从源头抓起,把加强法制教育及案件防范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有的放矢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研究分析经营与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营业岗位的第一道防线,所引起的监督作用,健全岗位,双人双职双责监控防线,把职工的一切职权活动都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下。
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按照从严治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将内部岗位进行职责细化,明确员工岗位责任,使员工在其岗,明其职,增强责任感。因此,信用社应从自身出发,加强员工的防范技术和实战技能,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保检查,杜绝隐患,确保安全营运。要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农村信用社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大部分员工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知识面狭窄,只能从事简单的业务操作,有的只是凭经验开展工作,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新知识、新业务、新技能知之甚少。在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这种员工素质,无疑会影响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业务创新也就显得滞后而且苍白无力。因此要鼓励员工参加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智力。要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农村信用社应该要打破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饭”,按照管理层、经营一线和经营业绩等不同层次,分别建立不同绩效挂钩办法,拉开收入档次,加大考核力度,建立起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施展每位员工的才华,使他们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向自身的极限挑战,从而拉动信用社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县联社可根据辖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规模,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各岗位工作职责和经营规模的大小确定相应底薪和浮动年薪标准,在此基础上制定配套的考核奖惩措施,加大年薪考核力度;对完成贷款达到一定规模且思想端正、品质优良、业绩突出的信用社员工实行客户经理制,可按业务量和效益指标确定客户经理的效益工资,建立客户经理的管理台帐,加大考核力度,使他们在不受时间限制,不受地点限制,主动登门服务,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服务关系上下一番功夫,从而发展和网络一批优良的客户群体,积极主动地占领市场份额,提高创利水平;对一般员工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岗位工资可根据不同岗位设定不同标准,按出勤和服务态度、服务水平考核发放,效益工资按经营目标确定,按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考核发放,从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要设突出贡献奖,真正做到公平、客观、合理,以此来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五) 抓监督检查到位,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突出重点,对年度会计年终决算和经营管理责任制完成实绩,年度贷款经营管理责任制的执行及报酬结算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计算机业务、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管理情况、结算制度执行情况、贷款抵押及担保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现场稽核。要按季对业务经营情况进行风险监测分析、对各项贷款的运营进行监控等非现场稽核。
加强稽核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稽核监督。建立联社和信用社主任年审和离任审计制度,年终由稽核部门对下级信用社的年度经营管理、权力使用、制度执行。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完善股东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只要上述工作措施都落实到位,农村信用社的内控机制建设水平才能不断提高,行业管理和监管工作成效才能确有保证。
加入WTO,离国家保护政策还剩下2年了,作为我国农村信用社如不增强内部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拓宽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提高其竞争优势和市场盈利水平,将有“坐以待毙”的趋势。我国农村信用社,只有擎起中国金融改革的大旗,上下求索,勇往直前,才有“绝处逢生”的希望,才有走向辉煌的未来。
引文注释:
(注1)《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手册》,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第262页。
参考文献:
1、王克华:《货币银行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第120页。
2、朱 斌:《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之我见》,《云南金融》,1997年第9期。
3、王朝晖:“财务总监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浙江金融》,2002年第9期,第38页。
4、朱庆平:“强化内控机制,防范经营风险”,《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年第6期,第43页。
5、王少军:“城乡结合部农信社经营发展趋向探析”,《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年第3期,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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