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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金融行为研究——基于泛亚模式的探索(四)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于2011年11月11日发布,《决定》第四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及时开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5家银行是在《决定》前签订但《决定》颁布以后并未对未获取“38号文”通过的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停止服务。平安银行、华厦银行2家银行是在违反《决定》,向未取得“38号文”批准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提供服务的。
根据《国务院办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文)》于2012年7月12日发布,《意见》第二条第六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依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违反上述规定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产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在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自查,并做好善后工作。”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恒丰银行、富滇银行8家银行就是在《意见》明令禁止商业银行向未通过国发38号文规定的交易场所签订协议并为之提供服务的。
不明就里的投资者看到16家银行为泛亚模式下的业务开通通道,投资者普遍被误导为银行业对泛亚模式无风险的背书,同时认为国发37号文和国发38号文“过会”只是一个时间及走流程的问题,从而忽视了稀有金属产业链融资亦存在较强的政策风险。
4.银行为扩大中间业务收入参与泛亚模式产品的销售严重扩大了泛亚模式的资产规模
据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于2012年9月10日公布的《全国优秀服务机构7月排名TOP10》显示,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城东支行(ID代码9017)排名第2、中国工商银行西安莲湖路支行(ID号9018)排名第10。说明好多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度银行网点参与泛亚模式的销售,其销售提成作为银行网点的中间业务费进行了收纳。
2011年7月27日兴业银行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签订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开户协议》进行柜台开户受理,其返还手续费也作为中间业务费作为收入。2013年10月20日起,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各网点开始为新疆授权服务机构全面推销泛亚模式下的业务。2014年5月7日,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与新疆授权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其私人银行部门直接办理泛亚模式下业务。众多银行直接参与泛亚模式下业务的销售,并未严格执行国发[2011]38号《决定》及国发[2012]37《意见》,等同于2012年7月12日后由诸多无良银行为泛亚模式进行了背书信用,投资者一度认为是银行无风险理财品而进行疯狂投资,并以几何级数增长式的严重扩大了泛亚模式的资产规模。
(三)融资方的集体违约导致了泛亚危机的爆发
1.泛亚模式下以融资方为主要角色的违约处置流程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
2015年1月21日第一次修订的《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现货委托受托业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买入(委托)、卖出(委托)的协议期为协议确立之日起180个自然日,结束日遇节假日顺延”。2014年6月以后,就有投资者发现泛亚交易所没有严格执行,超过180天的“委托受托业务”仓单并没有被动了结。泛亚模式的投资者作为借者,实体企业作为贷者,通过经营者这座桥梁式平台进行的借贷关系无法正常处置。 “溢短机制”对超过2%的“溢短”资金没有起“提取”作用,违约处置流程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风险处置也丧失其应有的风控机能。
2.生产商和批发商集体违约是本次无法出金的重要因素
2015年10月8日,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实际控制人单九良在接受《南华早报中文网》采访时称:“来自投资者的超过90%的资金已经通过泛亚借给超过100家企业及400个个人,借款人名单已交给了昆明市政府和云南省政府了。”然后而这些融资方至今未偿还投资者所出借的资金,融资方名单也未公开。
泛亚官网自2011年4月29日至2015年3月16日期间公告了泛亚模式下的融资方62个品牌以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都银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三元金属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51家生产企业。
平台方称融资方必须缴纳会员费500万元方可进场融资抵押货物进行交割,500家融资方就是经营以上生产商包括铟锗钴等16个品种不同品牌的批方商融走了资金,并发生了集体违约。作为稀有金属产业链融的资方储生产商违背契约精神,拒绝提货还款,使得泛亚模式的货物无法处置,投资者的受托资金无法逆流而完成受托委托业务的终止。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商,同时又是批发商,其违约金额就超过50亿元。如果对信贷契约现象能够给予公正的惩罚,那么就从心理上对想违约的人以一种震慑力量,压迫其不敢违约(注8)。这样会大大降低违约事件的发生,泛亚模式也不至于走到因挤兑而崩盘的地步。
(四)地方政府的监管失责是泛亚模式发生挤兑危机的重要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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