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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现状分析
电子商务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又一次革命,它代表了一种基于信息技术与数字化手段的全新理念和模式,并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与战略。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近年来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逐步深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在电子商务中,网上支付是其关键一环。只有实现了网上支付,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交易,否则电子商务只能停留在网上信息发布与搜索、初步意向达成和草签协议阶段。而人们是否采用网上支付最主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安全以及安全的获取信息。 由于大发展中的中国计算机业的逐日发达,家家户户的生活都与电脑息息相关,尤其是商业性的平台的搭建(例如:淘宝、团购、等)。使我国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然而网上支付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因此,解决网上支付题目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环节。这一题目应从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银行系统、网上支付工具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面着手进行解决。 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大多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网络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钱交换,从而实现从购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金钱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近年来,由于受到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力拉动,中国个人网上支付的市场规模发展迅速膨胀。据iResearch猜测,到2007年我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将达到605亿元。但在网上支付蓬勃发展的背后也出现了一些无法回避的题目。笔者试对当前我国网上支付出现的题目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一、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有关网上支付的法律法规 (建议:) 本人认为网上支付作为一项近几年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相应的政策与法规的出台明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这成为企业进进该领域的最大风险。近年来,我国虽已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治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电子银行业务治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在网上支付领域,相关政策与法律还存在空缺以及需完善之处。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笔者以为,在网上支付工具方面,立法的重点应明确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违法交易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法定的电子货币发行人、公道的货币识别制度以及电子货币使用中各方隐私权保护制度等法律题目。而作为金融监管机构的中心银行则要结合我国国情并鉴戒国外发展经验,严格技术标准,强化业务监管。同时,针对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与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规定或出台新的制度,弥补旧制度的不足之处,确保我国电子商务良性发展。 二、建立富有效率的社会信用体系 本人认为网上支付是基于Internet的一种结算方式,不同于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物品交易,由于网上交易的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轻易考察和验证。信用题目成为网上交易中最为突出的题目之一,也是产生其他一系列题目的主要根源,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信用题目决定着网上支付的发展。在今年3月份,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布了《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