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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幼儿爱心与同情心的培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听到这样的事,有的子女婚后对父母不孝敬,甚至虐待,严重的逼致死,可是在他们年幼的时候,父母对他们关怀备至,倾注全部的爱。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社会的现象呢?主要是他们在年幼的时期未能受到良好的教育。 幼儿期是儿童人格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正处于自我为中心的发展阶段,由于中国家庭角色结构的改变,使子女享有更多的权利,在家中处在中心地带,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整天被包围着,生活条件具有独特性,使他们无意中以自我为中心,只知获取,不懂给给予,加上现在的家长把自己的孩子视为掌上宝,对其宠爱过度,唯恐自己的孩子被人欺负,受委屈。父母常常只是努力地用行动向孩子表示:你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在这个世界上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过得更好。这种错误的信息让孩子也犯了类似的错误:一方面依恋父母,另一方面蔑视同伴,强调自我中心,在幼儿园,往往一个孩子哭了,没有一个孩子去关心一下;一只小乌龟死了,没有引起孩子的怜惜;一张小椅子倒了,没有一个孩子会主动扶起来……孩子们对周围事物的变化漠不关心,对弱者缺乏同情心,他们不会关心别人,不会与人交往,也就失去了快乐的源泉。于是孩子在家长的溺爱下,产生了不少弱点,其中最大的弱点就是缺乏爱心,幼儿期是爱心培养的最佳期,众多专家指出“德育是21世纪教育的灵魂”,而爱又是德育之魂。 今天的孩子将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是我们民族兴旺、发达、事业继往开来的希望之所在。他们在“爱”的情感体验和培养方面程度如何,将是决定整个民族素质的重要方面之一。因此,“爱心”教育迫在眉睫,从小就把爱心意识扎根在孩子心里很有必要。 一、初步认识什么是“爱心和同情心 大作家雨果说:“人世间没有爱,太阳也会死”。由次可见,爱心,在孩子的成长中是必不可少的。爱是一种态度,一种需要,而且还是一种行动,说它是高尚的行动,那是因为爱的行动是无私的、无条件的、不求回报的奉献。一般人把爱狭隘地理解为是接受爱的施予后所产生的一种愉悦感。其实不然,爱的本质特点不在于接受,而是付出,是给予爱的行动。而爱的情感体验是在接受者与给予者的爱的行动过程中产生的种种肯定的体验,如激动、喜悦、感激、崇拜、幸福等等,如果离开了对人生的态度、发展的需要,尤其是爱的行动,怎样理解上述的体验究竟是爱,还是别的什么?而且,事实上,只有当将爱付诸于行动时才能真正体会爱的快乐,爱的幸福。一个总是等待别人伸出援助之手来给予爱,而自己从不愿付出爱的人是很难感受到别人爱的,哪怕是他已经得到了爱,这就是爱的双向性。你想享受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