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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宝、黛爱情悲剧的社会意义
《红楼梦》作者在贾府这个封建贵族家庭中写了许多悲剧事件,其中关于宝、黛爱情婚姻悲剧的描写是着墨最多的。它是贯串小说始终的一条主线。从第一回“还泪之说”开始,至末回“情榜”作结(指雪芹原稿内容安排),连续不断地描写了主人公缠绵执着相爱的具体情节。在《红楼梦》庞大的艺术结构中,它明显的占有中心地位,这一点应当说是勿庸置疑的。问题是对于这一婚姻爱情悲剧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和评价?在今天,我们如何去认识这一爱情悲剧的社会意义?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红楼梦爱情悲剧的 社会意义 一、红楼梦爱情悲剧是封建家族势力对婚姻自由的横加干涉 宝黛的爱情遭到贾府上下的粗暴干涉,从封建家族观念的角度来考虑,有其必然性,封建家族的择偶标准,自有其规律: 首先是传宗接代的考虑。由于古代宗法制度为一重子嗣的制度且嫡庶分别仍严,故生育成为婚姻的基本考虑。孔子把无子列为“七出”之首(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即休妻别娶的条件之一。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径直由自然事实过渡到价值判断。后来甚至到由国家出面直接干预的程度:汉晋、北周每有无子听妻入狱之事;北魏元孝友请对于无子而不肯纳妾者科以不孝之罪;宋明规定凡男子四十以上无子者亦得置妾。可以说,婚姻的首要目的是传宗接代,而不是个人幸福,不是两人间的事。故男子结婚,不是为自己觅伴侣,而是替父母娶媳妇;夫妇生育,不是为自己生儿子,而是替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