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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态者(疯子)与命运悲剧人物的同一性及其灾难根源。两种人物同处于社会的绝对弱势地位上(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命运遭遇有很大程度上的相通。况且,有一些变态人物的前身是一般意义上的命运悲剧人物,比如《一九八六》中的教师,在“文革”中他受到残酷的迫害,那时的他是一个典型的一般意义上的命运悲剧人物。他是在遭受迫害的过程中完成了向“变态者”身份的转换,其余的则忍受灾难,要么像福贵那样尽情展示生命的韧性,要么在绝望中投入死神的怀抱。两者的灾难根源同是不可抵抗的命运,只不过他们各自对自己的命运有不同的体认(疯子则无法形成体认)。
(三)暴力人物(肇恶者)与前两者的对立统一关系。作为恶的自觉制造者,他们对前两者的破坏性是主要的。他们所制造的恶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与同样是客观存在的善形成了矛盾统一体。暴力人物施暴的首选对象是弱者,是受自然灾难和人的灾难的双重压迫者。弱势群体的广泛存在不仅为暴力人物施暴提供了物质可能,同时他们所体现出的怯懦和某种善良滋长了暴力人物施暴的变态欲望,即提供了精神可能。面对暴力人物,弱势群体哪怕只是作出一些微弱的反抗,也会对暴力人物产生威慑作用。暴力人物与弱势群体(主要是命运悲剧人物)在社会中所体现的社会力量是一种反比,他们之间的对话与彼此力量的消长决定了整个人性世界的主体性质。
(四)三种精神定位对人性合构的方式。变态者(疯子)的精神定位在人性世界中的地位最微弱,对人性世界所能产生的影响也微乎其微,它的存在只是人性世界可有可无的物质摆设。这类人物本身是另两种精神定位异化的产物。当他们作为弱者的身份承受灾难时,他们就是命运悲剧人物;当他们施暴时,就成了暴力人物。说它可有可无,那只是就作用而言,毕竟它是组成人性世界的一个器官。人性世界的主体是命运悲剧人物的精神定位和暴力人物(肇恶者)的精神定位来承担,两者的对峙展呈的正是善与恶的对抗,这种对抗关系是对人性世界大体上的摹画。余华作品中的人性世界,善始善终处于被统治被压迫地位,而恶却在任意挥动指挥棒,是对现实世界的背道而驰,完全背离人的愿望。只有在这种以恶为主导的人性世界中,饥饿、暴力、死亡等灾难层出不穷的涌现才具有合理性。
三 、瞩目与展望:道德的崩溃性前景
通过对余华小说人物所构筑的人性世界的初步阅览,观照现实的人性世界,可以肯定一点,它呈现的是道德的崩溃性前景。如《现实一种》中的山岗、山峰两兄弟之间毫无人道的残杀,《古典爱情》中人人相食,心爱的女子竟然成了自己酒桌上的菜,以及《在细雨中呼喊》中的孙光明、孙广才父子同睡一个寡妇。在这个以道德崩溃为最大征候的人性世界中,人类的物质文明极少呈现(在作品中几乎找不出一个能够代表现代物质文明的高科技产品),而以道德为核心的精神文明更因道德的全面崩溃,呈现出一副丑陋不堪的势态。值得关注的是,道德的崩溃性前景在这个人性世界中有三种主要的表现形态。
(一)人的自然本性(动物性)的凸现。生存本能作为动物性最主要的外在表现,它的力量有时足以摧毁一切经由历史积淀几千年的道德。所以,在饥荒面前,在生存本能驱使下,“吃人”也会堂而皇之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同样,动物的复仇欲望一旦击垮人的理性,兄弟相残这一严重背离道德的野蛮行径就能够以其自身的逻辑演绎下去。也就是说,在顽固的动物性面前,人类精心营造的道德显得软弱无力,只能慌不择路地逃亡。由此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余华小说中的人性世界是以人的自然性为核心的。
(二)伦理道德的缺席。道德是在正义力量主持下,能对人的言行施加影响的一种规范。它的影响力是由正义力量给予的,其本身的力量极其薄弱。在余华的人性世界中,恶一开始就占据了统治地位,恶在对善压迫的同时也在消解正义力量。正义力量的集体叛逃最终给道德带来灾难,伦理道德变成一纸空文,成为事实上的缺席者。伦理道德的缺席又会进一步导致恶无限的膨胀,形成恶性循环的灾难世界。在这样的文本话语下,人物的言行呈现出与伦理道德背道而驰的姿态,有时甚至达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如《世事如烟》中,十八岁的孙子竟使六十多岁的祖母怀孕。
(三)法律的虚弱处境。相对于道德而言,法律对人的约束力要强得多,并且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规范和改造人性。但在余华为我们展示的人性世界中,一方面是法律意识处于虚无状态,丧失了它原本应有的申张正义的功能。在余华所有的作品中,只有四篇涉及到法律事件,能够告诉人们世界上还有“法律”这个东西存在,其余的作品则连法律的影子都看不到,可见其小说人物法律意识虚无的人性悲哀。另一方面是法律力量的微弱,即使是在仅有的四篇涉及法律事件的小说中,法律依然没有产生对人们言行起到规范的效力。在《现实一种》中,法律的姗姗来迟未能阻止一连串暴力死亡事件的发生,它的从天而降实际上只是暗中满足了山峰妻子阴暗的复仇欲望;在《河边的错误》中,由于法律起不到对疯子的制裁作用,作为邢警的马哲不惜以身试法,用以暴抗恶的方式为民除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时的法律却很积极地将它的力量强加给马哲;在《偶然事件》中,目睹咖啡馆杀人事件的陈河完全藐视法律的存在,在经过精心预谋之后完整地复制了另一起咖啡馆杀人事件;在《难逃劫数》中,广佛始终认为法律只不过是在命运安排下对自己惩罚的一个道具而已。法律作为主持正义的强大力量,本该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但它在余华小说中却远远丧失了这种价值功能。善与恶的冲突、对抗在正义力量溃退的环境中呈现的是一种无规则的任意竞技状态。
余华曾说,“我开始意识到生活是不真实的,生活事实上是真假杂乱和鱼目混珠。”[11]因此,我们似乎可以这样理解,余华是在有意识地不向我们展示现实生活中的人性世界,因为它不真实。余华追求的是他自己理解意义上的真实,有意“筑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甚至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和文本真实。”[12]余华这种对世界的体认方式和创作观念并不是对卡夫卡模式简单的借鉴和模仿。当时间还未抚平两次世界大战对人类造成的精神创伤的时候,出生于六○年的余华却再次目睹了“文革”暴力对文明秩序史无前例的破坏。这种破坏性更多的体现在精神上。无论如何,当余华在历史困惑中对人类以及人类文明的自信心日渐脆弱时,卡夫卡式的悲观情结与正在精神危机中进行悲壮的精神突围的余华一见钟情。余华与其自视为精神导师的卡夫卡的“相见恨晚”是一种必然,标志着余华开始了一种全新的处理与现实世界紧张关系的方式。事实上,余华小说人物所构筑的人性世界体现的是文明的坍塌,是现实世界中人性的某些痼疾爆炸性的膨胀和增殖,向我们预示了一种令人心悸的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认为余华小说人物所构筑的人性世界是悲观的。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3/4/4 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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