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处于一个新的历史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自2002年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己连续4年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2005年继续稳居全球第三位,为商业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同时,根据我国加入WTO所承诺,2006年底以前我国的金融业全部向外国金融机构开放。显然,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并不会囿于人民币业务,国际业务也将是双方争夺的重要领域。2005年7月21日,我国实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当日人民币对美元一次性升值2%,其后人民币汇率浮动的幅度逐渐增大,央行在发布的《二00六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称,自2005年7月汇率改革以来至2006年9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已累计升值4.65%。随着经济国际化与金融竞争程度的加深,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特点,切实加强对贸易融资过程中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风险的研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拓展融资新兴业务,提升银行综合竞争力。
1、基于信用风险的贸易融资综合授信模型的运用为商业银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提供了参考。在运用过程中,银行对客户进行授信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第一是合法性原则,即所有的授信业务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支持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及企业,禁止对任何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授信;第二是盈利性原则,即在授信额度下办理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保证能按时收回本息,授信时的信用评定及抵押担保措施要完善,并且还要能带来其他相关收益;第三是合理性原则,即授信额度的结构要合理。各类贸易融资业务额度占总授信额度的比例要合理,而总的授信额度与被授信人的产值及净资产的比例要合理,且对单一客户的授信额度不宜在银行的全部授信业务中占比过大。
2、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发生,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银行内部管理的问题,即内部控制出现了漏洞,让人有机可乘。银行应不断加强自身内控建设。本文提出基于审贷分离原则下的三级授信审批制,权责明确,从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上形成对风险的控制。需要指出的是:银行对客户的授信管理是动态的,其一,可根据该客户经营、资信等方面的情况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其二,授信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当某一具体的融资业务归还本息或运作完毕后。原来被占用的授信额度又可重新生成,重复使用。
3、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推进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要在认真评估本行外汇风险管理状况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并实施完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外汇风险管理水平的方案,按照国际先进银行的标准尽快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外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体系。要清晰制定从高管层到操作层有关外汇风险管理的授权政策和从操作层到高管层的报告政策及路线;要建立分工明确的外汇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权限结构和责任机制;要建立有效的风险报告体系和信息系统等。使可能发生和存在的外汇风险和风险损失掌握在银行自身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4、最后,银行监管当局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的监管。监管机构应从制度上加强他们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监测与评估能力,提高他们的内部风险控制水平。首先,监管当局应该及时了解银行体系中外汇资产与负债的币种结构、期限结构,对其外汇资产负债表进行严密的监控,并且利用监管手段对一些指标进行控制,使得整体汇率风险维持在一定的范围内。其次,监管当局应在监管过程中通过一定的监管手段督促银行建立并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对他们的外汇风险控制系统进行考评。
这些监管手段将迫使银行提高自身对外汇风险分析能力(外汇资产质量、流动性以及资产负债币种、期限的搭配情况等等),以及他们通过市场手段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应循序渐进地推出远期外汇产品。目前,在完善即期外汇市场的同时,应重点发展人民币与外汇间外汇远期市场,积极开展掉期交易,随着人民币汇率改革进一步深化,汇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适时推出外汇期货、期权产品。同时,可借鉴发展中国家汇率自由化进程中规避汇率风险的经验。从汇率改革成功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到,很多国家在汇率制度改革以后,都进行了外汇市场的完善,增加交易品种,防范汇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