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区域经济管理机构作为实现区域经济治理的一种形式,区域经济治理目标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空间,即通过对市场机制的完善,合理的空间布局规划和交通网络的建设,良好有效的协调机制构建等途径,促进整个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快速提升,社会发展能力稳步增强,生态与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空间组织结构更加合理。
1利用“治理”思想是有效解决跨行政边界冲突和相关区域问题的一种新思路和综合机制,因此,在设置区域经济管理机构时必须以实现区域治理为原则和目标。
2.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成立目前,国内区域经济管理机构确立的形式大都停留在行政协议层面,或者在具有指导性的区域规划中,没有经过人大IF.式立法程序、也并非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和机制执行的政府政策文件很难具有法律效力。要赋予区域经济管理机构相关职权必须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明确体现。
3.要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区域经济管理机构的目的是实现区域经济的良好治理,其职责和权限也应当具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具有相应的区域治理权,I能实现有效的K域治理。区域经济管理机构要解决的是由于生产要素等经济因素的跨界而引发的政府职能管理机构跨界问题。明确区域经济管理机构职权能更有利于处理好经济区域内跨界问题,使地方政府之间不能解决、不得解决的区域公共事物,赋予区域经济管理机构职权进行处理,有效解决区域经济中面临的“跨界”问题。4.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间的关系对跨区域公共问题的解决,需要中央政府发挥一定的协调与监督作用,因为中央政府可以作为超脱于地方政府间利益争端的公丨F.裁判,从而在地方政府的博弈结构中充当信息沟通与冲突裁判的作用。在设置区域经济管理机构时就应当充分体现中央与地方关于区域经济问题的权限划分,地方政府横向间的合作机制是政治民主的体现,更能有效地处理区域经济事务,中央政府应当保障地方充分的自治权,划分好中央与地方的权限范围才能更好的实现区域治理。因此,在区域经济管理机构的设置运行制度中,要以集权与分权相结合、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联动协作的原则,在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政府丌展横向协作积极性的基础上,适当发挥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
小结
在区域经济中跨界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且对区域经济治理理论研究没有成熟情况下,设置权责明确的区域经济管理机构无疑会对区域经济治理的实践产生重大影响,并会丰富、完善区域经济治理理论。当然,正如前文所述,区域治理是一个系统地、综合性的过程,设置区域经济管理机构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区域经济管理机构的有效运行和区域治理的其他形式密切相关并不可分割的。本文实证分析国内经济区域格局及治理状况,并分析借鉴国外区域经济治理模式,在理论分析区域经济问题基础上,对我国区域管理机构的设置提出自己的看法,在资料搜集及分析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对区域经济问题的认识也比较浅薄。鉴于国内区域经济法对区域经济问题逐步开展研究,区域经济法是调整区域调控经济关系和区域市场规制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本质上属于经济法范畴。'区域经济法体系将会逐步完善。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为区域经济法的构建与完善添砖加瓦,并起到抛砖引玉之效,望法学同仁能继续在区域经济法领域开篇立章,并对本文的观点予以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