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获取|
论文天下网
  • 论文天下网 |
  • 原创毕业论文 |
  • 论文范文 |
  • 论文下载 |
  • 计算机论文 |
  • 论文降重 |
  • 毕业论文 |
  • 外文翻译 |
  • 免费论文 |
  • 开题报告 |
  • 心得体会 |

当前位置:论文天下网 -> 免费论文 -> 法律论文

论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销售价格:钻石会员免费

以下为论文的一部分,钻石会员可获取全部内容。 查看如何成为钻石会员

全文字数:4783

论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产生的必然性、产生的法律依据,积极作用及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产生的等问题的阐述,意在对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关键词]民事诉讼;举证时限;积极作用;问题;对策
 
 举证时限又称举证期限,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的时间和程序阶段予以限制,以保证当事人能够积极地以诉讼需要收集证据和提供证据以及诉讼的效率。由于我国民事诉讼长期以来实行职权主义模式,所以我国法律没有关于举证时限的明确规定。2002年4月1日颁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明确了举证时限制度,2008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对该规定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这些规定的设立对于促使当事人如期完成举证活动,防止诉讼延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举证时限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探讨。
 一、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产生的必然性

相关论文
上一篇:试论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 下一篇:论公民法律意识
推荐论文 本专业最新论文
Tags:我国 民事诉讼 举证 时限 制度 【返回顶部】

相关栏目

自动化相关
计算机论文
工程管理论文
法律论文
医学论文
人力资源
电子专业
电气工程
英语论文
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
社科文学
教育论文
物流专业
金融专业
财务管理
会计专业
化学化工材料科学
电子通信
环境科学
经济类
机械模具类
报告,总结,申请书
其他专业论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论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原创毕业论文

 

论文天下网提供论文检测,论文降重,论文范文,论文排版,网站永久域名WWW.GEPUW.NET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893628136@qq.com

Copyright@ 2009-2022 GEPUW.NET 论文天下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