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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束 语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农业大国,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重重困难。2002年国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珠海于2003年开始走在全国的前列进行试点工作。尽管珠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仍有很多需要改进和不断创新的地方。农村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无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也未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于城市落后,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所以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但是,珠海市政府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政府不仅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而且还鼓励部分农村地区适当引入商业医疗保险制度,因地制宜,分地区、分阶段地实施多元化的医疗保险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珠海市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也在大幅度地不断提高。当然,目前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与发达国家或我国城镇地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但是只要国家、社会和个人行动起来,积极采取各种方法推进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必然会不断提高,最终也必然能够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对于实现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加快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珠海市政府必须重视农村的医疗保险问题,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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