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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
XCLW115637 论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
一、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
1、设立了“三会制度”,但缺乏“三权制约”;
2、有内控牵制制度,但缺乏严格的操作性;
3、有内控约束制度,但缺乏内控激励机制;
4、重视对业务流程的监控,但缺乏对行为人的约束;
5、重视开拓发展,疏忽管理漏洞;
6、重视应对检查,轻视实质整改;
7、重视制度规范建设,缺乏因地制宜改革。
二、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1、解决决策者及主要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相互不能制约问题;
2、解决会计业务中如何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
3、解决将风险控制在零的放贷、结息、收贷。
三、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建议和构想
1、构筑有效的“三权”制约机制;
2、加大内控制度的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3、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提高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
4、树立人本管理理念,以人为本强化内部控制;
5、开拓与管理并举,内审和整改齐抓;
6、以改革促效益,以创新求发展。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是惠及广大农民朋友,支持我国农村发展的坚实力量,然而社会各种不正之风的不断侵袭,内部员工错综复杂的思想,使得农村信用社在实际经营中,面临到更多的风险。在历经20年改革后的今天,在当前如火如荼的新农村建设中,在国务院刚刚原则通过的“中部崛起”规划下,如何切实加强信用社内控管理,使之高效、便捷为广大农民朋友服务,安全、持续稳定发展已是当前农村信用社工作之重点,更是党中央和广大农民朋友之期盼。笔者就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结合自我工作实际略作探讨。
论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
农村信用社经过20多年的深化改革,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日渐突出,已经成为支持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扶持农村有志青年创业的主要力量。然而,社会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内部员工错综复杂的思想,使得作为企业单位的农村信用社在经营中面临到更大的风险。在新形势下,如何切实加强内控管理,防范一切可能的风险,既保安全,又保稳定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农村信用社工作之重点,经营之关键,是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一、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
内控制度是管理现代化企业的必然产物,是指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和防范风险,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对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操作规范和监督制约的管理行为,是企业内部形成的一系列自我调整、制约、监督手段的总称。
(一)设立了“三会制度”缺乏“三权”制约
目前,农村信用社从形式上看,都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经营班子等一整套治理机构。在这个结构中,社员代表大会所有者,是信用社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产生,拥有决策权;信用社主任由理事会聘任,拥有经营权;监事会拥有监督权,这种制度从表面上看符合要求,但在实际运作中,这些相互制衡的“三会”制度并未产生“三权”制约的实际效果,作为委托人的社员代表大会与作为代理人的理事会,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二者之间的行为目标,并不总是能够保持一致,社员代表大会实质上也是理事会控制,信用社主任由理事会提名和聘任,而且理事长可以兼任社主任,这就将相互制衡的理事会和社主任置于同一主体的控制之下;而监事会没有常设机构,对理事会和社主任没有弹劾权。这样,所有权利实际上集中在信用社主任一人手中,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其经营决策往往失去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失去约束的权利必然产生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滋生腐败。
(二)有内控牵制制度,但缺乏严格的操作性
信用社中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来完成。一人或单独部门无权处理经济业务,目的显然是对每项经济业务交叉控制,从而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但在我们实际操作中,经常是有章不循的。比如:1.不坚持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定期查库制度;2.不认真执行双人临柜制度,哪怕上厕所的几分钟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3.不认真执行联行印、押、证分管制度,从而让犯罪分子轻易盗用联行资金……一桩桩血案不就是这样造成的吗?
(三)有内控约束制度,但缺乏内控激励机制
看农村信用社的内部规章制度几十、上百,涵盖了信贷、财务、会计、保卫等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规程,其中全是监控性的、强制性的、约束性的,缺乏激励性,没有对经营管理者设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出现了事故、风险,对员工按规定扣工资、奖金,甚至赔付,但作出业绩呢?却不能予以奖励,即使奖励也是象征性的,或口头上奖励,兑现不了的 ,这当然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重视对业务流程的监控,缺乏对行为人的约束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制度是因事而定,重业务流程的监控,缺乏对行为人的约束,使一些内控制度显得软弱无力。比如,前几年对农村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失误造成的损失往往采取“对事不对人”的做法,而银监部门对信用社违规处罚也主要是处罚机构,很少处罚责任人,这就助长了主要负责人的胆大妄为。
(五)重视开拓发展,疏忽管理漏洞
作为信用社,开拓和发展业务是必由之路,但开拓必须与管理并举,发展必须与监督同行。从防范风险,规范经营的角度来说应该是内控先行。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出于改革之需、竞争之需,新业务先开办,先控制市场,而管理制度不能及时跟上,使之一些业务操作的监督上出现真空或断层。
(六)重视应付检查,轻视实质整改
近年来,对农村信用社的稽核检查的力度加大,频率加快,但作为农村信用社,首要的任务是如何应付稽查,尤其对外来的,上面来的检查,怕通报批评,怕考核扣分,怕进行处罚,其心态是尽量少暴露问题,发现问题少报告或不报告,至于如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实质性整改却放在一边,检查人员一走,整改大打“折扣”。
(七)重视制度规范建设,缺乏因地制宜改革
旧的制度适应特定时期的管理和操作,随着各大银行的激烈竞争和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一些旧的制度急切需要改革、创新。
笔者近几年一直从事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办理,所以就贷款业务中的一些旧制度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比如,现行通用贷款账就存在如下缺陷:
现在通用的贷款账只能分户记录贷款本金的增减情况,不能反映某笔贷款生息多少,实收利息多少,结欠利息多少。贷款利息收入账只序时记录某日、某户偿还利息多少,不反映其他情况,使本来紧密相连的事情在账目反映上脱节不全面。要了解详实情况,只能大量翻阅凭证再核对,就影响效率,不利监督。现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较多,借款户拖欠利息比较普遍,收息工作急需加强管理,现在通用的贷款账显然已不能适应管理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短期贷款按季或按月结息,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现在通用的贷款账,没有实收利息,结欠利息等栏目,不方便按期结息和计收复利。贷款账是管理信贷资产的工具,必须按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设计,使其具有相应功能,才能有利于实现管理目标。
再如:信贷员“垫息”现象。每当月底总有一些贷款户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清偿贷款利息,当然这与农村农民朋友每天数着农历过日子也有关系。信贷员为了完成当月的收息任务,领到足额工资,便创造性地为贷款户垫付利息,更有甚者,一些基层管理人员竟“默许”信贷人员以个人名义办理临时小额贷款,以抵偿“应收未收”的贷款户利息。这种做法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滋生了信贷人员的惰性,不利于其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现在许多金融机构实行“效益工资”,其目的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掘其内在潜力。而一些信贷员通过“垫付利息”轻而易举即可完成当月收息任务,领到百分之百的效益工资。于是就出现了信贷员不是想方设法清收利息,而是抱着“能收则收,不能收则垫”的消极态度,制约了其内在潜力的发挥。
第二、掩盖了经营管理中不足之处,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的效益经营。贷款户依约按期清偿贷款利息是“诚实守信”的体现,如果不能按约定期限清偿利息,信贷人员应当引起重视,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看其偿债能力是否明显下降,是否有逃废债务的故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信贷员垫付了利息,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可能会因“错觉”而丧失追债偿债的机会。
第三、助长了个别贷款户拖欠利息陋习,不利于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本来贷款时双方已约定好按月或按季清偿利息,可到了月底,贷款户却不如约清息,信贷员为其垫付利息,形成事实上的“以贷收息”。对正确树立贷款户的信用观念,改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极为不利。
鉴于上述例子,一些旧制度、旧陋习,必须予以改革,否则极可能会给信用社造成极大的风险。
二、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一)决策者及主要负责人权利过于集中,没有相互制约可言,更无受处罚之忧。
如何构建民主、和谐的决策氛围,如何充分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各自职能,真正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管的作用,是亟待解决的决策权管理问题。
(二)会计业务方面
如何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如何完善现行的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度;从而更加规范农村信用社法人主体的会计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比如坚持授权分责原则,即对会计账务处理实行分级授权,任何人不得超越权限或范围,坚决杜绝乱用会计科目,乱设外账,虚增虚减利润和体现领导意志的违规行为。
(三)信贷业务方面
如何将风险控制在零的放贷、结息、收贷。笔者认为:
严格规范信贷行为,严格按照《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的要求,依法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和按规定程序办理贷款,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对信贷员工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贷款项目等方面制定指标体系,实行定量考核,并与目标工资挂钩,采取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逐步减少信用贷款,限制担保贷款,发展抵押或质押贷款,以降低贷款、风险权重,并加强稽核监督,科学管理每个贷款环节,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三、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建议和构想
(一)构筑有效的“三权”制约机制
1、强化社员代表大会职能。赋予社员代表大会对理事会的民主选举权和提名权,理事会公布的各项决策必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或常设机构审议通过,对任期内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管理不善、敬业精神不强,严重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金融风险的法人代表,社员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并向银监部门提议取消其任职资格。
2、改革理事会机构。实行理事长与主任分设制,明确理事长、主任经营层的职权,职责和相互制约关系,防止权利过于集中。
3、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让监事会工作融于经营决策之前,经营执行之中,反馈信息之后,确保监事会,独立依章行使职权,包括对信用社业务和财务经营的查询权,对决策者和经营主要负责人的质询权,对理事会全体成员的弹劾权等。
(二)加大内控制度的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信用社内控制度考核是指按照各项内控制度标准对信用社有关人员的工作成绩和业务操作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和衡量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以确保内控制度落到实处的管理活动。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如果考核没有按规定执行,考核力度不足,考核手段软弱,那么再好的办法,再完善的制度也难以实现其预定的目标,制度形同虚设,考核就会成为形式化,因此,信用社各级考核职能部门要努力维护各项内控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大各项内控制度的考核力度,对违章操作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降职的坚决降职,该下岗的坚决下岗,甚至辞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
(三)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提高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
信用社应加强对员工内控制度的教育,要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是业务的直接经办者,是防范经营风险的“前沿阵地”,如果稍有不慎,就会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给信用社带来风险,造成损失。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将不同岗位落实内控的情况与工资奖金挂钩,提高员工认真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
(四)树立人本管理理念,以人为本强化内部控制
人是最大的资源,也是最大的风险。信用社要确保内控机制有效,必须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行为和行为绩效的监控与管理,即实行人本控制,其核心主要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1、保证素质。保证员工的素质符合行业的特点,且能胜任本行业工作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
2、规范行为。引导员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把个人目标与集体利益统一起来,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激发潜能。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让他们多提建议,采纳他们的金点子。
4、道德惩戒。惩戒到位可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我们行业中的员工前赴后继违规就是惩戒不到位,看情面,下不了手造成的,所以要做到“三铁两见”即现场检查铁面无私、落实问题铁证如山、行政处罚铁案不翻;每一次检查都要见人(即处罚人)、见钱(即罚款),并且把处理人放到主要位置。只有这样,才能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战线前移到风险的源头。
(五)开拓与管理并举,内审和整改齐抓
坚决杜绝为抢市场,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开办新业务。在开办新业务之前,先要学习新业务的操作规程及管理经验,从而防范操作监督中的真空出现。
内部审计就是为了查找问题,纠正违规,防范风险,促使员工依法合法经营,所以要加强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比如:我社的坐班性控制形同虚设,信用社的内勤主任坐班就是负责跟踪、审查、管理营业室的各个岗位、各个窗口、各项业务处理程序。可在实际工作中,内勤坐班性制度没有很好执行。内勤主任不能只顾做自己的分管工作,对员工的不规范行为视而不见,而应对员工的不规范行为严肃批评,必要时要报告主任,乃至上级予以处理。同时上级部门也要经常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实施各项内控制度。
(六)以改革促效益,以创新求发展
农村信用社是扎根在农村,尤其我们属于长治市的偏远落后山区,一些制度必须予以改革才能适应我们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特点,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不断完善适合我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运行机制,创新灵活运用相关制度,才能谋求更大发展。还以笔者上文所提到的“现行通用贷款账缺陷”为例,我认为应予以如此改革——采用“计息式贷款账”替代“通用贷款账”,其优点是:
计息式贷款账总结了以前贷款利息管理经验,从收息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账页栏目内容依次记账日期、借款据号码、摘要、贷款期限、利率、借方金额、贷方金额、贷款余额、计息天数、补充摘要、应结利息、实收利息、结欠利息等13项。这种账的特点是:本息相连、互相对照;计息依据、计息过程与计算结果在一页账上反映,能够直观反映贷款的每笔本金生息量,记录每一笔贷款的实收利息和结欠利息;便于按期结息和计算复利,并且能够比较准确的统计坏账损失。
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太少,经营收入主要靠贷款利息。使用计息式贷款账,只要记账人员认真记账、算账,就等于对贷款收息工作进行了复核,有利于发现贷款收息中的差错;有利于使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规范型转化;有利于减少利息流失,增加盈利。
计息式贷款账的使用方法:
1、放贷款时,记完本金余额后,要根据贷款期限和合同约定的结息时间,按季或按月计算出到结息日应收的利息数,记在应结利息栏。
2、借款人在结息日前还款,按实际使用贷款天数计收利息,记在实收利息栏并在补充摘要栏说明“提前还款”,调减应收利息,使与实收相等。
3、到结息日后,将没有收回的应收利息转到结欠利息栏,再计算下一个结息日应收回的利息数时,应该按计复利的方法计息,记在应结利息栏。如果借款人仍不按期支付利息,就继续计复利,逐次结转到结欠利息栏。
4、借款户在结息日后还贷款,先计算出当月应收利息额(应该是复利),加上结欠利息数,就是实际应收利息数。借款人在贷款期内结息日后,交付结欠利息的,应该交清付息日以前的全部结欠利息,从次日起,再按单利计算下期的应结利息。
5、贷款逾期后,要及时将本金和结欠利息调整到逾期科目的账页上相应栏内。应结利息改按罚息利率计算复利,如果借款人仍然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就继续计复利逐期转增结欠利息。
6、实收利息栏金额合计应该等于5011科目,贷款利息收入合计。结欠利息合计数应该等于应收未收利息合计数;会计计算的实收利息数如果与信贷员计算的利息数不符,应该立即查找处理。
7、计息式贷款账可以用作事后监督账,,也可以当作信贷员放款登记薄用。
8、由于按季或按月结息,一笔贷款要经过多次计息、收息,一页贷款账不要记多笔贷款,以防结窜利息。
9、按贷款占用形态分别记账。
总之,农村信用社为了更好服务于广大农村,更好惠及朴实的农民朋友,全体员工必须有崇高的主人翁责任感,努力提高自身高效、干练的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的思想素质,严格按照一切内控制度去经营,创造性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我们农信社必将更坚实地扎根在农村,而且会做得更大、更强!
参 考 文 献
1、中国人民银行主办的《中国农村信用社合作》若干期刊;
2、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主办的《金融会计》若干期刊;
3、杜拉克著,吴军译《有效的管理者》,求实出版社,1985年版;
4、长治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主编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内控制度选编》),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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