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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
XCLW116300 论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
(一)利润最大化的内涵
(二)利润最大化的扩展
二、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是必然选择
(一)商业银行实行企业化经营必须以利润最大化为前提
(二)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是建立在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上
三、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对社会的影响
(一)有利于我国资原的合理配置
(二)有利于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
(三)有利于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
(四)有利于我国地方经济的发展
(五)有利于我国社会效益的发挥
四、商业银行实现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的策略
(一)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加强我国金融法律、法规建设
(三)确定完善的经营策略
(四)提高内部管理质量
五、结论
内 容 摘 要
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全面开放,金融行业正面临着一场激烈的竞争,在这场竞争中商业银行的改革进一步深入,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进一步明确,也只有确立了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才能围绕这一目标进行有效的管理,也才能更好的发展。本文开头部分确定了商业银行经营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后面对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对社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商业银行实现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利润最大化
论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银行竞争逐渐展开,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银行实务中,利润观念都已深入到经营者的理念中,但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问题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统一,大多数人认为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多重的,但最终商业银行作为企业,经营目标确立为利润最大化,并在银行的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贯彻和落实。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
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企业,它的经营目标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一)利润最大化的内涵
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目标是指商业银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的盈利。是指商业银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通过依法合规经营,获取最大的盈利。在当前市场机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环境下,任何企业都会自发地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商业银行作为经营特殊商品——货币的企业也不例外。要把握好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内涵,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利润最大化是一个相对的理想的概念,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利润是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经营策略等变量的函数,而这些变量的变化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客观上是无限多样的。所以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也不可能达到绝对的最大化利润,只能达到相对最大化利润;二是以利润为目标,并不否定稳健经营的思想,更不是不顾资产质量,而是在力求平衡的同时更加偏重利润;三是以利润为中心并不是只考虑短期利润,而应以长期的眼光来考虑,不应只为银行短期利益而忽视或以牺牲长期利益为代价;四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是银行经营“三性”(即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的统一。如果银行只注重盈利性,而忽视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必然会出现资产质量或支付困难问题,最终陷入困境。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应该是进行风险和收益的均衡,实现风险有效控制下的收益最大化。
我们所指的利润最大化,是指“最佳配置”式的利润最大化,是在规模扩展与集约经营并重,效益和利润协调增长,当前发展和长期发展同时兼顾基础上的利润最大化。具体地讲,就是商业银行不仅重视扩展规模,讲求发展速度,而且注重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不仅追求当前利润最大化,而且注意进行适当投入,注意培养和增强发展后劲,追求更长时间的利润最大化;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同时注意防范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可以说,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应该追求的至高目标和最理想的发展模式。
(二)利润最大化的扩展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全部收入抵补全部支出后的结果。收入抵补不完支出,其差额即为亏损。利润最大化就是指要使收入减去支出后的差额为正,且相对最大。实现最大利润有几条途径:一是在支出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收入;二是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减少支出;三是在收入和支出同时变化的情况下,使收入的变化状况好于支出的变化状况。
商业银行的各项收入,主要有三大部分组成,即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营业收入是指银行从事各项基本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收入。营业收入中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证券差价收入、租赁收入、汇兑收益、其他营业收入等。利息收入,即银行通过各项放款所收取的利息,包括对企业、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是指金融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收取的各种手续费收入。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利润,债券投资的利润收入,股票投资的应收股利等。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在业务经营以外发生的各项非正常收入,如罚款收入、财产盘盈、清理净收益等。
商业银行的各项支出,主要由营业支出和营业外支出两大类构成。营业支出是指银行在从事各项基本的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或损失,其中主要有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汇兑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其它营业支出等。利息支出是指银行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所支出的利息。手续费支出是指银行委托其他单位代办业务而支付的手续费。营业费用是指银行在业务经营及其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费。
正确认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内涵和扩展,有助于指导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正确决策。只有正确理解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内涵,才不致在竞争中盲目追求规模而忽视风险,求存款而不计费用,求发展而不计成本,才能在各项具体的收入支出项目中,增收节支,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二、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是必然选择
(一)商业银行实行企业化经营必须以利润最大化为前提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过程中,正确选择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对深化金融改革,充分发挥我国商业银行的职能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经营管理角度看,利润是各项活动的最终成果,它体现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是银行经营活动的综合性反映,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从金融特殊性看,要把银行办成商业化经营的银行,就必须以利润最大化为前提,结束“机关”、“企业”两重性,使之变为单一企业属性。由于它不再是国家金融机关,也不再承担国家政策性金融职责,它与其他国有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方面无根本差异,不同的只是经营货币资金这一特殊商品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商业银行与其他企业一样,都存在着一个投入与产出的问题,都要求用尽量少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获得尽量多的产品和价值,这是价值增值的普遍规律。从改革形势看,我国商贸市场和金融市场将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的银行将真正直面外资银行在汇业务业和人民币业务、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等广泛领域的挑战。要适应这一形势,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首先把自己办成真正的企业,以利润为目标,不断壮大资金实力。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坚持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实行企业化改革,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经营业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拓展金融业务的前提。
(二)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是建立在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上
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坚持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其理由是:首先,追求利润是社会赋予企业的基本责任。不能因为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这种特殊商品的金融企业,就可以不承认社会对其企业属性的基本要求。同时,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自主经营,自求平衡,自担风险,自我发展),也要求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注重提高自身效益。只有较高的盈利才能给予职员较高的工资,这一方面提高了职员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商业银行吸引更多更好的人才,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铺平道路,这些都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商业银行要更好的生存与发展,都必须建立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之上。
三、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对社会的影响
我国商业银行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的同时,对我国社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有利于我国资源的合理配置
商业银行之所以被置于当代金融制度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地位,是因为其不仅在提供信用中介、充当支付机制和资金擅变(变短期资金为长期资金)机制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能,而且在对我国资源的配置方面产生着越来越深远的影响。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价值配置,在经济运行中表现为“物随钱走”,并且资源的配置效率取决于资金的效率。现代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提高信贷资金的投放效率,必然会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进而促进我国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经济条下,价格是最准确、最灵敏的经济信号。为保证持续的利润最大化和自身的生存,商业银行总是根据价格信号,将资产分配到有可能取得持续稳定高收益的行业和企业中,使贷出的资金有较大的边际效用,达成货币资源的最佳配置。这样,资金总是由有较强的竞争力或较有前途同时也有较强偿还能力的企业所获得,使得整个信贷市场处于良性循环中,进而促进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有利于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
商业银行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并不矛盾。金融风险的防范要求商业银行在贷款项目的审批制度上更加谨慎以及在审批方法上更加科学。信贷制度的谨慎化和科学化反而有助于商业银行以利润为重要内容的经营目标的实现。只有建立了严格、科学的信贷制度才能真正从长远来说赋予商业银行获取利润的能力。越是在信贷环境不良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越要加大发掘新的信贷机会的努力,当然我们也不容忽视的是在对国有企业的信贷实行严格的约束方面,商业银行一定要掌握一个“度”,要防止过于严格的信贷政策使经济陷入“雪上加霜”的境地。
商业银行为获取更大利润建立适当的信贷组合、资产组合,有利于分散居民储蓄的风险,也有利于分散信贷资金、银行资产的风险,这种从根本上出自于自身避险目的的行为在客观上也同时降低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风险,其效果是与国家宏观调控的根本目的即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相一致的。
(三)有利于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
在我国,阻碍货币政策顺利传导的最主要的微观经济基础就是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垄断格局及其利润约束行为的缺乏。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政策、利率政策、信贷政策等政策工具能否最终作用于经济,事实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政策执行者的商业银行是否会按照中央银行的意图去根据政策变化运用和调整自身资产总量和资产结构。在实际工作中,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商业银行很难按照中央银行的意图去根据政策变化运用和调整自身资产问题和资产结构,甚至于背道而驰的现象都时有发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商业银行没有真正建立起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
(四)有利于我国地方经济的发展
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协调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是正确处理商业银行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内容之一。长期以来,专业银行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完全隶属于国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盈利上交财政,亏损由国家弥补,致使银行产权关系模糊,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银行没有经营自主权,也可以说,政府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有些地方领导人基于这样的认识为求政绩,对银行放贷加以干预,指令银行发放“重点工程”贷款、“首长项目”贷款、安定团结贷款、工资贷款等,甚至经常搞“现场办公”。一般来说,像这样的长官意志项目是不具备投资贷款条件的,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银行对行政干预是欲顶不能,只有硬着头皮违心资款,某种程度上带来了信贷资产质量的劣化。现在银行搞商业化经营,强调追求利润最大化,对地方政府认为需要支持的项目,银行从效益取向审批不一定给予全部支持,这就自然引起一些地方政府的反感。银行处于举棋难定、进退维难的境地。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摆正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下,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应当是指导与被指导和互相支持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要围绕着地方政府各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动员和分配社会资金的职能作用,支持地方经济有效增长。
(五)有利于我国社会效益的发挥
在我国,商业银行实际上一直承担着资助相应的社会效益工程的职责。比如,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后,各地都兴起了捐款热潮,以帮助灾害人民重建家园。各地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出于为社会作贡献的考虑,捐出了大笔的善款,增进社会效益。从长远来看,商业银行在社会上的形象得到了改善和提高,有利于商业银行未来经营利益的提高。
不但在我国,就是在西方市场经济制度和银行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商业银行实际上都一直非常乐于承担一些增进社会效益的贷款项目,并凭此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良好的声誉为商业银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形象),提高了信用等级,从长远来说非常有利于商业银行业务的开展和市场的扩大,从而有利于商业银行利润目标的最终实现。在我国,以商业银行的利润目标来否定其应发挥的“社会效益”是丝毫没有道理的。当然,商业银行不能将追求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社会效益的追求必需服务于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个首要目标。
四、商业银行实现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的策略
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一经营目标,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采取相应的策略,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的策略可供借鉴:
(一)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
建设和完善适合我国银行模式的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确立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监管机构的地位和权威。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和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合作的金融体系建立起来之后,我国银行监管制度的规范化模式已有了相应的基础。要切实提高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金融监管的审慎性、适应性、有效性和严肃性。所谓审慎性,即监督金融机构经营和管理的审慎程度,监视其经营和管理的风险,促使其实行健全有效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制度;所谓适应性,即要从行政监管向非现场稽核与现场稽核相结合为主,从手工操作向以电子化手段为主转变;所谓严肃性,即要查处结合,以查处促整顿、促提高,不护短、不袒护、不手软,严明金融纪律。
(二)加强我国金融法律、法规建设
加强金融立法,建立和健全我国银行监管的法律体系是金融管理当局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正是各种法律、法规纵横交错组织成一国的金融管理制度,它是银行监管规范化的保证。从这个角度来看,银行监管规范化研究的重心就是如何合理制定和有效推行银行监管的各种法律规范。银行监管的法律体系是渗透和贯穿银行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的,金融管理当局只有依法实施管制,才能保证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持续性和统一性。目前要在己颁布的金融法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初步建立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经营范围、风险管理、金融业兼并与破产、金融市场管理、金融业反不正当竞争等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普及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金融机构,保证金融资产的安全。应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一是要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和措施,包括如何对接管的金融机构进行整顿、改组及资金援助;二是明确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机构购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转,才能为实现利润最大化服务。
(三)确定完善的经营策略
商业银行要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就必须要有完善的经营策略,具体如下:
1、开拓经营策略
多功能服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特征,我国商业银行理所当然要把开拓经营作为自己的经营策略,以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
金融创新是开拓经营的主要内容。所谓金融创新,是指各种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或者说是金融业内各种创造性变革。主要包括电子计算机和通讯设备等新技术在金融业的运用、新市场的开拓、新型金融工具的使用、银行业组织和管理的改进、金融业的结构变化等。其核心内容是金融工具和服务品种的创新。就商业银行业务的开拓经营和创新而言,主要包括:一是创新金融负债、经营金融债券、代理发行短期债券,通存通兑,教育储蓄、电话储蓄、养老保险储蓄、医疗保险储蓄、股票账户等开拓新的资金来源;二是创新金融资产,如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住房按揭贷款、装修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银团贷款,投资证券等业务;三是创新金融结算,大力推行信用卡、支票卡、借记卡、一卡通、自动提款机、家庭银行等新型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为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四是国际业务的创新,主要是开展出口卖方信贷、出口租赁、金融咨询、出口保理等金融服务;五是大力发展以中间业务为重点的新业务,扩大银行的服务范围
2、理性竞争策略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外资银行的不断涌入,以及银企双向选择的推行,金融竞争是不可避免的。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参与金融竞争,是生存和发展需要,也是搞活经济的重要手段。当前的竞争已扩展到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上,当然,在竞争中也出现了许多不规范行为,如高息揽储,违规操作等等。因此,研究并实施理性竞争策略对我国商业银行是很有必要的。一是强化竞争意识,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每个行员都认识到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竞争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唯有主动参与竞争,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自觉树立拼搏精神;另外,也应该懂得理性的金融竞争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货币、债券、租赁等各项业务活动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地与同业展开较量,也就是说金融的行为必须遵守一定的规范,如果没有市场经济竞争的规则,那么可以肯定地说,金融竞争必然是变形的,金融活动必然是混乱的。金融适度竞争有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竞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本身的经营管理、经营行为的科学程度,即以优质的服务态度、高效率、高质量、良好的信用为保证;最后,必须明白市场竞争是无情的,优胜劣汰,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应认真、主动地引入竞争机制,并落实到各种责任制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焕发企业精神,重塑企业形象,才能使企业充满活力,健康发展,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3、服务制胜策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服务质量如何,对加快业务发展、提高经营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一是金融法规的陆续出台,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受到了金融法规的严格制约,那种靠增加成本或违章手段吸引客户的办法行不通了;二是新的商业银行不断成立和外资银行的成立开办,金融竞争无疑将加剧,为了赢得客户和市场,优质服务将是首要条件;三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制后企业活力加强,企业选择银行的余地加大,加上商业银行建立起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机制,为了生存和发展也必须强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采取服务制胜的策略,是当前形势发展之必然,也是商业银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有利保证。
(四)提高内部管理质量
提高内部管理质量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内部要建立起一整套授权与转授权制度。各级经营管理者或操作人员要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授权有限原则,稳健经营;二是要建立与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各项业务的开展都有章可依,增强银行员工遵章守制的自觉性;三是要在加强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加强重点部位的防范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购置必要的安全设备。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建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留下隐患,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加强对基层网点管理。从近年金融案件发生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案件发生在基层处所。因此,对基层网点,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监控制度并切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只有提高了商业银行内部管理质量才有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五、结论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应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已的经营目标,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要处理好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者,要从影响利润的诸多变量中理出头绪,从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外部环境两个方面一起努力,从而确保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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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辉. 商业银行风险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协调[J].投资研究,2004(06).
[3]张来春. 业务流程再造: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之路[J].新金融,2004(03).
[4]袁彦婷.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研究[D].四川大学,2005 .
[5]吴科贤. 论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法治化的建构[J].消费导刊,2006(11).
[6]叶韶华.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服务营销现状及其对策的研究[D].山东大学, 2007(04).
[7]李双玫. 浅谈商业银行服务营销[J].南方金融,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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