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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风险及其管理

XCLW116803  银行贷款风险及其管理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球金融危机频繁爆发。特别是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创造了东亚奇迹的各个国家,竟然转眼间亿万财富灰飞烟灭;众多中小金融机构纷纷破产,经济遭受沉重打击。自此,各国开始重视金融风险的研究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核心是银行贷款风险。各国政府和监管当局将控制金融风险的着眼点无一例外地放在控制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上。本文正是要对贷款风险进行研究和分析,从贷款风险的内涵和特征入手,分析贷款风险的成因,探讨贷款风险管理。并结合实际工作,就如何加强对贷款风险管理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建议。
目录
银行贷款风险及其管理2
二 贷款风险的类型4
三 、贷款风险的成因6
四、贷款风险管理的意义11
五、贷款风险管理内容12

银行贷款风险及其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经济活动都必然伴随风险的存在.商业银行也不例外。在银行日常经营中,风险无时不在。银行发放贷款必然会产生信用风险。美联储主席阿兰.格林斯潘曾经指出:“银行之所以能够为现代社会做出这么多的贡献,主要是因为它们愿意承担风险。”承担风险正是银行最主要的经济职能,是银行存在的原因。既然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这就必然要求商业银行经营应首先考虑到其安全性而加强对贷款风险的管理。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核心——就是风险管理。一个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基本上决定着银行经营的效益,也决定着银行未来发展的前景。本人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银行贷款风险及其管理。
一 贷款风险的含义及其特征。
贷款风险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贷款的过程,因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对银行安全收回到期贷款本息带来不利影响,使银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贷款风险是信用风险中的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贷款风险又是金融风险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一种风险。
贷款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不确定可控性和可补偿性的特征。首先贷款风险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不管是自然灾害,还是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法律、信贷政策改变都会引发风险。因而具有客观性。不管人们在长期的防范和化解风险中积累何种有效的手段,贷款风险也是不可能消除的。其次,贷款风险又是普通存在的,在相同的市场环境下,每个银行的每笔贷款都处于风险当中,只是由于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和控制能力不同,使得各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程度不同而已。第三,信贷风险何时何地以什么方式发生是偶然的,无法事先准确的确定,因而具有不确定性。“铁本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钢铁本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支柱产业,其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自身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是各大银行积极争取的对象。像铁本这样效益良好、又得到地方政府大力扶持的企业,因国家政治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一夜之间成为查处的典型。各家银行争先投入的大量贷款立时成了风险贷款。第四,随着银行经营管理者抵御风险的技术的提高和管理经验的积累,银行对市场经济规律及客户经营状况的深入了解,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银行可以提前预防风险的发生,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因此,贷款风险又表现出一定的可控性。各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差别很大,正说明这一点。最后,银行在长期对付风险过程中,函前总结和完善了一些减轻风险损失的办法。如建立贷款担保制度;建立呆账和坏账损失计提准备金制度;税前核销呆账等方式。可以对贷款风险损失起到有效的、合理的补偿。
要准确把握贷款风险的含义。应正确区分贷款风险和风险贷款的异同。如前所述,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具有普遍性、偶然性和可控性,是贷款行为自身潜在的尚未实现的风险。而风险贷款是现实的贷款风险。,即可以预见的、确定的或以往产生了的风险,如各银行对铁本公司的贷款,虽然贷款尚未到期,但国家对铁本项目的清理,铁本公司的新建项目也全面停工,银行对其项目贷款中的一部分成为风险贷款已成定局。
二 贷款风险的类型
为了准确地辨别贷款风险,更好地起到防范风险。我们有必要对贷款业务风险进行分类。根据贷款行为的法律关系及贷款风险的性质,通常将贷款风险归为以下几大类。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本金、利息债务。这又包含两种情况,一是,借款人因内部管理不善,产品市场复化或天灾人祸等原因导致借款人丧失了还款能力,是客观原因导致未能还款。二是,借款人缺乏诚意,故意逃废银行债务。
道德风险。因银行内部人员蓄意营私舞弊、内外勾结、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引起的贷款风险。我以为这是银行最大的风险,也是最复杂、最难防范的风险。
政策风险。由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复化导致调整经济政策及产业结构,进而引发财政及贷币信贷政策的复化。可能对借款企业的生产与经营造成负面等影响。从而给银行贷款带来风险。典型案例是,近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出现局部过热,为了从源头压制通贷膨胀的爆发。国务院、总行银监会案部乃先后下文:要求从严控制对电解铝、房地产等行业贷款投入,提高这些行业贷款对资本金的比例要求,必然趋势对这些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对已投入的贷款带来风险隐患,还如去年:国家下文调低对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减少,必得影响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资金投入,进而产生贷款风险。
法律风险。当前我国的经济,金融法制环境不健全;信贷业务相关法律不完整、不配套、法律与政策矛盾,使得银行债权得不到法律保障而产生风险。例如去年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贷款会证下发司法解释,对已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业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称应与被执行人联系,如被执行人无任何异议时,法院才能予于执行。这就使原本具有法制执行效力的工证文书成为一张空文。明显不利于银行债权的保护。此外,由于法制不健全,地方政府钻法律空子,搞地方保护主义,银行在众多诉讼案件中,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案例数不胜数。
结构性风险。主要是指贷款投向不合理引起贷款过度集中投向少数行业,如:公路、交通、能源、房地产等,或者集中投向少数集团企业,一旦这些行业和集团发生整体衰退、滑坡或遇到客观调整,使得整个行业和集团的各个生产经营企业利益、整体经济困境;资金链条断裂,贷款风险就不可避免。集团企业如近期的新疆德隆系的跌盘。这就是监管部门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条例》中要求各商业银行在贷款时应遵守单户款余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高于10%;对十家最大借款客户的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高于50%的直接原因。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因银行内控制度疏漏、业务人员操作不当或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对市场形势的判断偏差或失误,引起贷款手续不完善或贷款投向失误而引发的贷款风险。
三 、贷款风险的成因
由于贷款风险是一个综合性的产物,因而产生贷款风险的原因也必然是相当复杂的。对商业银行来说,贷款风险不外乎来自于银行外部因素和银行内部管理因素。不论是外部还是内部因素,贷款风险都受到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环境的制约。具体说,贷款风险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外部因素看,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起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调整,因而发生贷款风险。近几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增长,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保持在8%左右,为银行信贷业务营造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市场环境。信贷投放到房地产、能源、市政、港口、公路、等重要项目和行业风险较低。但是,从微观经济来看,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房地产行业出现了高档房、别墅房过热的泡沫,对银行来说就显现出高档房贷风险;还有各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工程,重大搞政务开发区、经济园区及大学城建设,导致经济虚热,引发了近期国家银监会全面清理在建、待建固定资产项目;撤消、停工一批经济园区及大学城项目,使投入到此类项目上的大量银行贷款成为风险贷款。总之,在外部经济因素影响下,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都会直接影响到银行客户的行为取向,也会影响到信贷政策和决策的有效性。因而引发贷款风险。
从借款人看,首先因借款人的管理水平低、经营不善,形成大量风险贷款。多数企业的倒闭是管理不善造成的。管理工作人员的知识缺乏必要的深度和广度,借款人在财务计划和会计体制存在较大的问题,借款人的主要管理者滥用职权等等,都会造成借款人经营管理水平的低下,从而造成贷款偿还困难。其次,现阶段,我国所有企业都存在一个普遍问题即是资金不足,企业需靠借贷来维持正常经营。由于法人登记注册制度不健全,很多企业注册资金未能到位或虚假出资;很多企业在开业不久就会因为创业资本不足而陷入困境;由于多数小企业,尤其是民营、私营企业贷款多为第三方信用担保,一旦企业因政策、市场或管理方等原因而陷入困难其贷款立时成为风险贷款。再次,市场信用机制缺失,一些企业信用观念淡薄,直接导致银行大量不良贷款的产生。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企业信息披露不充分,银企间信息不对称,很多企业在推行承包、转让经营和兼并,破产过程中通过出租转让、联合兼并、母体裂变;甚至假破产等形式,千方百计地逃废债务。极大地增加银行贷款的风险。
从法律环境看,因经济金融法制不健全,导致贷款风险的产生。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只有在必要的法律制度监督体制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才能按照市场规则和秩序从事经济活动。而我国法律制度的制定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至今我国法律制度十分薄弱,这种法律环境不利于银行防范不良资产的形成。我国金融法律法规的颁布时间不长,例如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等主要金融法律直到1995处才颁布实施。在此之前,信用贷款占总信贷额度的比重大,担保贷款较少,即使是担保贷款也因抵押、担保手续不完善,使抵押、担保形同虚设。与银行贷款密切相关的法律如《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有很多条款已过时,不利于保护银行债权。同时,我国的执法环境有待改善,对银行债权的执法力度不够,最典型的是近期最高人民法院颁布解释,要求各级法院在执行中,应给被执行人余留基本生活需要如住所等,对借款人的一套住房抵押金包括按揭贷款等,法院不予于执行等。银行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总之,由于金融市场法律约束不规范,使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大增。
以银行自身因素看,就产生贷款风险的内部因素而言,目前金融机构的问题是多年积聚起来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历史不长,信贷管理经验不足。与国际上先进的信贷管理理念和技术相比,我国银行在人才素质、组织架构、管理工具和操作平台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第一,信贷管理体制僵化。多年来,各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虽对信贷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进行了多方面改革,但始终没有摆脱三个方面的局限:一是贷款按金额大小分层次逐级审批;二是,审批主要以定性分析为主;三是,审贷款时偏重于分析单笔贷款的风险,而对贷款企业的整体经营风险和银行自身信贷资金的的整体风险重视不够,这样的信贷管理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需要。一旦企业出现风险,必将带贷款资产带来严重威胁。第二,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银行真正开始企业化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最终经营目标。各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的考核,主要用存款规模和利润指标加以量化。当前我国银行业务仍局限于传统的存货款及结算业务,银行的收入来源70%来自于存贷利差。在这种情况下,各分支机构要在存款一定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必须加大放贷款力度,各商业银行总是设法扩大信贷规模,以增加利润,而如前所述,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僵化,贷款风管意识淡薄,这样随着贷款规模的日益扩大,而贷款风险管理措施不到位,银行不良贷款越来越多。第三,贷款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各商业银行加大了内控制度建设的力度,通过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集中统一经营以及建立规章制度,内控和风险防范能力在逐前提高,但是管理不严、内控不力这一经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大多数银行没有真正建立有效的风险评级模型,也没有基于风险与收益平衡的贷款定价系统。当前仍然普遍依靠信贷高管人员进行经验判断为主的贷款决策方法,这制约着商业银行的风险把握和控制能力,最终导致风险的产生。第四,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贷款决策失误。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也会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和经营的成败。商业银行如何控制贷款信用风险、掌握贷款风险的控制方法和手段,这也是商业银行提高管理水平、控制贷款损失的必要条件。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还体现在贷款决策上。商业银行在制定信贷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贷款市场定位、贷款投向和结构。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家商业银行在制定贷款决策时,几无差别。贷款都集中投向大企业、少数热门企业,未能对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周期、市场风险、行业风险进行分析。导致贷款战略、政策导向等重大信贷决策上的失败而产生风险。第五,道德风险。银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内部组织结构及分工不全理性,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凭借其专业技术,处于掌握信息的绝对优势。我国银行业对业务经办人员的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而对各级管理人员则有不少控制盲点,比如:权力制衡在运行中常常失灵,一些管理人员身兼数岗,权力过大,岗位之间职责不明确,权责脱节。造成银行少数管理人员循私枉法、非法放贷,产生了大量贷款风险。
四、贷款风险管理的意义
贷款风险管理是银行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规避处理等过程,预防、回避、分散或转移经营中的风险,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行为。贷款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是实现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要求。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银行的经营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复化。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中独立的利益和风险主体,在直接参于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遇到了来自市场、同行等多方面的竞争压力,银行经营风险日增,商业银行要实现其最终经营目标——利润最大化,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在拓展业务时,既要注重信贷资产数量的增加,也要注重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保证银行在取得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又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贷款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三性”原则的内在需要;是接受中国银监会金融监管、加快与国际接轨的内在要求。众所周知,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颁布的《银行监督管理法》和国际上《新巴塞尔资本协议》都高度重视对银行风险的监管。6月3日银监会主席刘康在电视电话会议中指出:宏观调控过程中显现出来的银行风险,绝不可掉以轻心、心存侥幸,必须保持高度警觉。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今后的时间内,银监会将主要抓好两方面工作,即风险管理和风险提示。”
贷款风险管理为贷款定价提供依据。为了推动利率市场化的演进和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扩大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至0.9—— 1.7,并要求各商业银行上报执行利率标准及其依据。当前商业银行实行贷款定价通常依据三个方面即,贷款风险度、客户忠诚度和客户贡献度。贷款风险度是首要考虑的问题。银行对不同的贷款方式、不同风险程度的不同贷款分别上浮一定比例。因此,风险管理与定价决策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对风险的了解是制定合适的客户价格标准的必不可少的一环,而且它是唯一能够对风险不同的客户客户实行差别定价的基础。
五、贷款风险管理内容
如前所述,贷款风险是具普遍性、客观性和可控性,为了保证信贷资金安全,银行必须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当前各商业银行都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来加强对贷款风险管理,归纳起来,贷款风险管理的内容和措施主要包括:
推行全面信贷风险管理战略。
各商业银行应竭力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构建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的风险管理框架,采取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策略,实现对信贷业务全程风险的控制目标。在管理理念上,要实现由“风险贷款”管理的观念向全方位的信贷“风险管理”的理念转变,要转变贷款质量管理只重果不重因的传统思维定势,要求商业银行真正认识到贷款风险的普遍性、客观性和可控性,认识到信贷风险广泛存在于信贷业务和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因此,无论是对存量贷款还是增量贷款,都要进行全面的风险判断、控制和管理。
建立健全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因为贷款风险具有客观普遍性,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以便对贷款风险早发现、早防范、早补救、早消除。
首先,商业银行应设置贷款准入制度。为培育基本客户群体,商业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贷条件应从严审核,应重点审核借款人的风险度、忠诚度和贡献度,对借款企业和行业应有限定,借款人不仅要符合《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经济合同法》所具备条件外,还应符合贷款行对行业、贷款方式、客户贡献度等方面的特别约定。支持本行基本客户的申贷请求。
其次,推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企业信用对银行信用有着直接影响,信用越高信贷风险就越低。因此运用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可以在贷前预测贷款的风险程度。凡在银行建立信贷关系的借款企业及相关企业,都应该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关键的问题是信用等级评定不能能流于形式,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结合企事业历史和现状,对借款企业是否具有借款资格、偿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作出全面正确的判断。
再次,推行贷款信息化管理制度,尽快推出或完善公贷、个贷管理系统,引进国内外风险分析软件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科学测定每笔贷款的风险度。
建立、健全贷款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
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首先应从完善贷款风险管理的内控机制入手,尽可能杜绝银行内部产生高风险贷款的可能性。在长期的贷款风险管理中,商业银行形成了一系列的信贷管理制度。具体有五项:分段贷款三查制度。贷款三查制度是指任何一笔贷款都应经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个基本程序。三查制度是商业银行始终遵循的制度。不论是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或贷后检查,商业银行应同样重视,如果重贷轻收,市贷前而忽视贷后检查,必然会加大贷款风险。
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制度。是指商业银行为防范风险分别设置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和检查岗,形成贷款业务流程的相互检查监督机制,并根据业务量和贷款数额大小、管理水平高低和贷款风险度来确定各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
授权授信制度。商业银行为加强对贷款有权审批人和对客户的信用总量的控制,对有权审批人采取授权控制方法,对客户信用总量采取统一授信的控制办法,防范内部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控制人情贷和关系贷款。
行长负责制。即分支机构的一把手应对该行的贷款质量全局负责。贷款质量与行长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很多股份制商业银行还实行行长终身清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行长负责制对提高贷款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保证作用。
岗位责任制。为了加强岗位责任约束,明确分工和工作职责。商业银行实行岗位责任制,不同岗位承担不同责任,并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确保每位员工履行职责。防范贷款风险。
落实贷款风险的规避分散转移措施和补偿机制。
商业银行应主动回避贷款风险。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周期波动、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景气变化等来制订贷款策略;贷款应优先投入国家扶持的产业、行业,投向成长期的市场前景看好的企业,避免投向高风险行业或处于衰落期企业 
商业银行应实行信贷资产多元化,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以分散风险。应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对单户贷款和单笔贷款的监管比例;应注重贷款期限结构,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的中长期贷款比率;放款对象要向多种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特征的企业分散。
商业银行应采取可行措施,转移自身风险,如采取的抵质押方式将风险的损失通过处理客户抵押品来弥补,将风险向借款人转移;通过追加第三方作信用担保,将贷款风险向担保人转移;还可以通过身保险机构投保,并注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方式将贷款风险向保险公司转移。
 商业银行应建立损失补偿机制,商业银行应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呆账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在贷款损失发生时,应予以税前核销。
资料来源
合肥市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制度汇编。
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陆世敏、赵晓菊、现代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8,212.
潘金生、周延军等。现代金融通论。北京:华艺出版社,1999.7,118.
黄宪、赵征、代军勋。银行管理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2,103.
蒋洪。上海银行业务基础教程。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3,110.
刘宪政:《金融风险防范与犯罪惩治》,立信会计出版社。
林后春等:《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中国发展出版社。
陶君道主编:《金融监管与宏观调控》,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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