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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XCLW116971 论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介
潮阳农村信用联社在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
促进农信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策及建议
内 容 摘 要
近几年来,潮阳农村信用合作社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充分发挥农信社支农作用,缓解农村信贷资金不足,直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是在推行农户小额贷款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农村信用合作社应从改善农村经济环境和建立健全合理的农户贷款考核机制、资金供给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信贷服务体系,推进金融制度创新,才能确保农户小额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地开展,才能更好的实现农民增收与信用社增效的“双赢”目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小额信用贷款 问题 对策
。
论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金融创新项目。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了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服务水平,加大支农信贷投入,简化信用贷款手续,更好的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开办的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并且农户贷款时使用贷款证,贷款证实行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当前,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已成为全国各地农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务之一。
二 、潮阳农村信用联社在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
(一) 思想认识不足,对小额信用贷款的有关政策精神领会缺乏深度
推行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管理是当前农村信用社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是一项落实党在农村的富民政策的重要举措。然而,由于基层信用社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宣传上缺乏深度,只注重了宣传形式,忽视了宣传效果,使社会上、甚至内部员工中,对“信用农贷”一知半解。一是部分信用社主任和信贷人员认为是在搞形式,把《农户贷款证》发完了就行,有的则认为搞“信用工程”牵扯精力,影响“三收”任务的完成。二是部分农信社主任、信贷员对上级精神实质领会不透,在操作中出现偏差。如:信用社的评定标准,其中一项评定面达到所辖村、组80%,他们在操作中误认为80%的农户必须评为信用户,因此,在评定过程中,放宽了标准和条件,致使部分村、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流于形式。三是部分乡镇领导认为小额农贷是农村信用社自己的事,没有意识到小额信用农贷的开展是农村信用社全面力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进一步改进支农服务方式,真正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不断支持、帮助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增产增收,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所推行的一项重大举措,缺乏积极的态度和过硬的工作举措来支持小额信用农贷的创建工作。因此,个别村镇没行文、没开会、没成立领导小组。在信用等级评定中,信用村与村干部一起草率评定、发证,偏离了其真实意义。
(二) 推广小额信用贷款:环境约束
1.社会信用环境欠佳,影响了农信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
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有相当一部分贷款沉淀。由于一些地方传统农业效益较差,不少农民只能靠外出打工养家糊口,也有不少农户属举家外迁,欠贷欠息长期不还,信用社对这类沉淀贷款基本束手无策。没有外出部分农户贷款,因暂时没有还贷能力,农信社既不能起诉,因为即使起诉也无法收回,也不能强行搬东西,只能等到来年农民增产增收。久而久之,有些农户信用观念淡薄,对原贷款不认账,据潮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统计,在一些经济欠发达村,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占总农户的50%,其中20%的农户已在农信社贷款,占有需求农户的40%,其中大部分形成不良贷款,此外,因计划经济时期的历史原因,相当一部分村居在农信社的贷款被悬空沉淀,村里根本没有集体积累,农业税费的缺口只能靠贷款来弥补。村干部换届频繁,对前任的贷款只认账而无能力归还,且每年还要申请新的贷款,一旦不能如愿,老债不仅不认还,连账也不认了。不少村干部甚至把老贷作为筹码要挟农信社发放新的违规贷款,这样多年来恶性循环,农信社只能被牵着“鼻子”走。恶劣的信用环境隐藏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导致农信社不同程度地产生了慎贷恐贷心理,再加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现实意义认识不到位,信心不足,影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速度。
2.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现状不相适应的矛盾
小额信用贷款不能有效满足农户贷款需求。一是种养业重专大户贷款难。这部分农户扩大再生产规模的贷款需求量大,期限长,小额信用贷款犹如杯水车薪。而且,他们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押和担保,农村推行农户联保贷款的市场空间狭小,从而使其对小额信用贷款“望洋兴叹”。据调查,有92.8%的农户不愿给亲朋好友作贷款担保,9%的农户反映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不能足额得到贷款。二是农村弱势群体得到小额信用贷款难。目前,农村贫困人口还占相当大的比重。他们绝大多数都有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热切期盼农村信用社提供贷款支持。但是少数农村信用社以“贫困户经济实力差”、“信用程度低”等为由,对这部分除五保户、单身户和特困户外的弱势群体,实行“三不政策”,即不建经济档案、不评信用等级、不发《贷款证》。这种背离信用社服务宗旨,支农工作片面“嫌贫爱富”,忽视对弱势群体信贷支持的不良趋向和作法,应值得高度重视。
3.农村信用社垄断经营与提高小额信用贷款服务水平的矛盾
随着四大国有商业特别是农业银行在县级以下农村营业网点的大量收缩,以及农村“三金”的清理整顿,从而确立了农村信用社目前在农村信贷市场中的垄断地位,为农村信用社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这种行业垄断地位的确立,使农村信用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赚取垄断利润的动机和行为。一是不按农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硬性将贷款期限定得过短,以便对农户逾期贷款加收罚息。二是贷款利率一浮到顶。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金融垄断地位的取得,将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一是增大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的贷款成本,加重其经济负担。二是不良贷款严重失实,易误导监管当局制定政策的思路和措施。三是助长农村乱办金融。由于信用社与地下钱庄相比,贷款手续更繁琐,对不良贷款的收息水平又与地下钱庄基本持平。一些农户为应急所需和使用方便,往往被迫转向地下钱庄贷款,从而为这类非法金融机构的生存提供了滋生土壤,反过来,也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四是不利于搞好“三农”服务。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立体的暂时缺位,使一些农村信用社养尊处优,淡忘服务宗旨,将大量信贷资金“农转非”,削弱了对“三农”的服务功能。
(三) 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困境
1.信贷考核管理制度不完善,基层信贷人员对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存有偏见
目前多数农村信用社实行了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谁发放贷款谁负责收回,到期收不回的轻则扣工资,重则下岗清收。有的信贷人员认为,农户贷款额小分散,收贷收息工作量大,加上贷前调查、宣传、建档等,费时费力,增加费用,且发放的信用贷款如果出现风险,就难以保全债权,不如发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额担保 (或抵押)贷款省事,并且出现风险,可以依法保全债权。所以,过去是贷户求信贷人员,现在是信贷人员主动走村串户宣传、调查、动员,权力没了,任务重了,责任大了。另一方面,信贷人员力量不足也是制约小额信用农户贷款推广的一个重要因素,千家万户分布于各个乡村,特别是一些山区乡村,只靠几名信贷人员长年累月分散在乡村、农户奔波调查,既不现实,更显力不从心,随着农村信用社不断地减员增效,营业网点撤并,信贷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进一步突出。根据试点单位(河溪农村信用社)的情况看,现有各项贷款余额达1.4亿元,信贷人员只有4人,人均管理3000多万元,人均需服务5个村,200户农户。这样的工作量难免不出现工作上的疏漏。此外,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考核管理制度尚不完善,信贷人员权、责、利不对称,有的责任不清,奖罚不明,有的甚至只罚不奖。如信贷人员调动,换岗频繁,离岗审计没能及时跟上,新任信贷员在情况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须承担繁重的盘活收息任务。有的农信社既考核贷款余额,为防止信贷人员惧贷、借贷,又同时考核发生额,并对新发放贷款实行终身责任制,与信贷人员工资、奖金直接挂钩,信贷人员受到利益驱动,加之时间,精力所限,必然更偏向于既省时省力,又相对安全的大额保证,质押贷款。这样,即使上级硬性下达农户贷款面,贷款占比等指标,真正落实到基层必然会大打折扣。
2.农信社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抑制了农户对小额信用贷款的需求
第一是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不够
由于基层信用社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宣传上缺乏深度,只注重了宣传形式,忽视了宣传效果,致使许多农户对小额信用贷款的有关情况不甚了解,有的农户甚至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第二是发放贷款程序的简化承诺不到位
随着信贷管理逐步,走向了科学化,规范化,这无疑对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减少资产风险增添了保险系数。特别是推行小额信用农贷管理后,农户对信用社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多,农民也喜欢这种简单、方便、快捷的支农服务方式。但是由于《农户贷款证》的核发工作不力,信用社信贷人员对这一工作的理解不透,导致信用社不能在农民最需资金时候及时给予满足,加之在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中没有严格地把握评定标准, 使一部分不应享受《农户贷款证》的农户得到了贷款证,这部分农户申请贷款时,信用社又担心造成贷款风险而拒绝贷款。这些不规范的操作使本该享受农村信用社服务承诺的农民失去了对信用社的信任感。
第三是信用评定工作不科学
《农户贷款证》是通过对辖内农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后,按照评定结果而核发的,且是一户一证。但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一部分信用社在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中,不是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操作,而是每到一村,由信用社人员、村委会少数干部简单地开开会、提提名,便直接把证发到了农户,根本就没有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这种简单的发证程序,不仅降低了评定标准,失去了农民信任,削弱了农户评定参入的积极性,严重违背了“信用工程”的初衷,给后阶段按证发放贷款的承诺留下了风险隐患和消极影响。此外,部分信用社的信贷档案也不尽完善,存在着不健全、不规范现象。其主要表现:一是账表设置不齐全、不统一。二是基础性管理不到位。信贷档案资料收集不完整、基本情况不明确。三是归档不及时,整理不规范。这种不规范的档案管理,难以从第一手资料中,准确判断农户的资信程度与偿还能力,极有可能形成新的信贷风险。
三 、促进农信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策及建议
(一) 改善农村经济环境,全面提升信用度
对恪守信用的农户以精神鼓励,显然是不够的。第一是农信社外勤人员要在全面掌握农户信用状况的基础上,采取信用管理激励机制:对有钱不还,故意拖欠户采取经济手段或法律手段强行催收,同时在黑板报或有线电视台上公告,让不守信用者受到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制裁;对能按时归还贷款的信用较好的客户,可发给信用证书或信用牌,并在贷款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对确实因为天灾人祸、市场变化等原因造成不良贷款的农产实行“放水养鱼”的办法,并同时提供信息、技术援助,尽快帮助他们改善经济状况,激活原有不良贷款。第二是要切实结合农村各级党政组织的支持,大力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对被评为信用村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给予贷款授信额提高或利率优惠,影响和带动相邻村镇的农户仿效。
(二)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消除惧贷恐贷心理,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适当增配信贷人员
农信社首先要端正认识。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有利于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取得农民的信任和支持,有利于发挥自身优势,巩固农村金融阵地;有利于农信社改善经营环境,提高经营效益;有利于规范农村金融市场,营造地方政府、农户和农信社“三赢”格局,其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其次,农村信用社应消除顾虑,积极寻求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防范化解贷款风险之间的平衡点,以支持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在现有抵押、质押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的基础上,面向广大农户大力开展小额信用贷款营销活动。再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风险,农信社在继续推行信贷人员工效挂钩的同时,将农户贷款一定比例的不良率作为考核基数,拟掌握在0.5~1%,在基数内可免予赔款,以鼓励信贷人员大胆发放农户信用贷款,增加农户贷款。目前随着农户贷款的增加,使信贷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对深入村组农户调查研究,掌握贷款户的生产、经营、效益、资金的实际状况,确实存在较大的困难。因此,农信社要通过精简机构,压缩内部人员等途径,适当增加农业信贷人员力量。
(三) 健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供给机制
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需要有充足的资金能够保障供给,因此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多渠道解决农信社资金供应问题。第一是农村信用社自身要加大吸收组织农村闲散资金的工作力度,通过改进服务,提高吸收存款的能力,通过盘活旧贷,增加支农资金实力;第二是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实行灵活的存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增强农信社组织资金的能力和经营的灵活性;第三是加强农信社地区之间的资金调剂与融通,以及争取人民银行继续安排支农专项再贷款进行支持。
(四) 完善信贷服务体系,推进金融制度创新
农信社机构网点多,支持农村的作用显著,对农村地区金融体系的缺陷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完善农信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增加信贷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单位时间内信贷人员的小额农贷管理效率,有利扩展农信社业务,提高农村小额信贷质量;发展中间业务是农信社拓宽业务领域、优化资源配置,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农信社实现收入多元化,风险分散化和获取利润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五) 农信社要不断完善措施,规范操作,为推广小额信用农贷工作创造条件
第一是要充分利用多种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意义、政策和要求,彻底消除农户认识上的误区。
第二是要本着为农户着想,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依据风险大小,信用高低,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允许浮动的幅度内适当实行利率优惠,严禁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和预收贷款利息。
第三是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资金周转速度相衔接,坚决克服人为缩短贷款期限和违背农户意愿安排贷款的做法。
第四是灵活界定信用贷款发放条件,对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审查良好的农户,可适当放宽对其年龄等条件的限制,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清收不良贷款的关系,避免因清收陈贷困难而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
第五是对农户的信用评定工作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每个村都要成立有关人员组成的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全面负责对农户的信用评定和等级核定,坚决避免评定工作中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六) 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农信社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一是农信社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作。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部门、村支部、村委会的关心和支持,努力克服农信社业务量大、信贷人员少的矛盾,切实提高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性,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良性循环。
第二是地方政府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一方面要积极协助农信社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另一方面要积极协助农信社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盘活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为农信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第三是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的监督和指导。结合实际,适时增加对农信社的再贷款支持,主动协调农信社与地方党政部门的关系,积极维护农信社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推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更好地促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规范运作和稳步发展。
(七)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引起高度重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各级农村信用社特别是基层信用社,由于人员少,任务重,面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急速扩张规模的情况,只顾完成贷款面和贷款额,忽视对小额信用农贷风险的认识,缺乏对小额信用农贷调查研究。在管理体制上,风险防范措施乏力,疏于防范,就会导致风险越积越多,同时会给农村信用社经营带来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政府要努力净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营环境,创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引导农民遵守有借有还的原则,各级农村信用社尤其是市联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把防范其风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认识上提高到事关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来抓。首先,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是控制风险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连意识都没有,就谈不上风险的存在及可能造成经济损失。要使全体员工都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任何忽视这一点的行为都有可能形成经济损失,甚至危害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和农村信用社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其次,要建立独立农户信用登记系统。从目前主要依靠乡村和农村信用社参与贷款信用等级评估和贷款额度的核定,过渡到由农村信用社自立核定为主,建立农户基本情况,建立农户贷款台账,并创造条件实现微机管理。农民的信用登记系统是国家信用登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参与和创建农村信用登记对农户个人信用历史、信用程度、信用现状予以确认,以利于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活动。再次,开展定量定性分析,一方面,就农村信用社贷款总量而言,是否满足辖内农户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是否农户贷款比重达到规定要求,做到额小面广,是否有垒大户现象。另一方面就单个农户而言,分析贷款额度是否控制在农户债务承受能力之内,农贷对农户经营效益,贷款偿还能力等。通过贷款五类级分类法建立台账,分析、设立贷款风险模式,测算出农户贷款总的系数与贷款考核指标对照,看贷款风险是否在控制范围之内。
(八) 优化农户小款信用贷款的售后服务
第一是送科技,让农民吃上了“科技快餐”。为满足广大农民对特种养殖、农业新技术、名优农产品等科技知识的需求,要求农村信用社员工利用信用社订阅的有关涉农报纸杂志多的优势,主动在各乡镇营业网点办起了科技宣传栏,将报纸杂志上有关农业方面的知识剪下来,贴在宣传栏内。并根据季节变化和农民种养变化,不断更换内容,贴近农民需求,让农民针对自己的“口味”选“菜”用“餐”,从而适应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还积极组织人员向农民赠送科技图书,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帮助农民面向市场,依靠科技,调整农业结构。
第二是送信息,让农民乘上“信息快车”。根据农村信用社员工对外接触面广的优势,让他们挖掘有效的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一些“技术能人”,让他们带动更多的人致富。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农村金融部门和乡村基层党政干部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创举。这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农民及时、方便、有效地获得贷款,通过扩大生产经营,不断增加收入,为扩大农民消费,开辟农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推进农村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转换经营机制,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有利于增强了农村基层党政干部和广大农民的血肉联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利于规范农村金融秩序,促进农村信用文化建设。全面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于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依法打击、取缔农村高利借贷活动、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有明显成效。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建立信用村镇工作是一件利党、利国、利民、利社的好事、实事。
参 考 文 献
张孝岩 陈霞,农村金融改革思路新探。《中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5年8月
姜桂松,农信社在改革中强化信贷管理。《中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5年10月
万世平 梁红漫,广东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支农成效及存在问题分析。《南方金融》2007年5月
席勇刚,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创新之路。中华合作时报2283期2008。
李慧慧,农信社拓展中间业务策略初探。《现代信合》2008年3月
谢升峰,农村金融生态优化与农村投融资体制创新。《中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年4月
隋功新,农村合作金融的业务创新。《中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年5月
杨玲 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十年发展的思考。《中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年9月
何广文 农村金融改革成效及深化改革路径。《中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年10月
杨羽飞 建立农户征信系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南方金融》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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