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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
商业银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XCLW118427 商业银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经济全球化与金融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问题与表现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中存在的问题
(二)过渡和转型时期的银行风险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表现
三、防范和控制银行风险的基本对策:内控制度和监管制度
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自我监督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2、内控制度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3、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的措施
(二)商业银行风险与银行业监管
1、当前银行业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实施和加强银行风险监管的主要措施
四、基本结论
内 容 摘 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许多的问题,首先要认识银行风险,然后要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本文从经济全球化与金融风险、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中存在问题与表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与研究。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积极维护我国的金融稳定,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随着东南亚金融风暴席卷亚太地区,银行风险已成为人们所谈论的热门话题。其实,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风险是难免的,关健是如何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随着经济的货币化和信用程度的提高,经济发展将进入金融化阶段。一方面,经济活动中风险总是集中通过以货币和信用为媒体的金融风险表现出来;另一方面,金融政策的失误和金融机制的不健全,又有可能加大风险,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本文就我国当前银行风险的表现与形成原因作一粗浅分析,并从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与外部监管制度的角度做出政策结论。
商业银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关于内控制度和外部监管方面的思考
一、经济全球化与金融风险
所谓金融风险就是指在资金的融通和货币的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因素带来的影响,使资金经营者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蒙受损失和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或可能性,金融风险是由若干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因素组成,由诸多复杂原因造成的,是一个有特定功能的有机体,所以说金融风险是一个系统。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和国际金融危机的频繁发生,给各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深刻影响,给金融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同时,迅速发展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也加速了金融风险的形成。
1、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机制不健全,放松管制往往会刺激国内不动产信贷,使资产价格不断膨胀,增大泡沫经济成份。而国际投资资本的涌入正是出于短期项目盈利目的,大量投资于股票,投资于利润率高的房地产,更加促使泡沫经济的形成,从而使发展中国家潜伏下巨大的国内和国际金融风险。
2、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给金融当局的货币政策操作带来困难。因为衍生金融工具增加了资产的可替代性,改变了货币总量的概念,使金融当局难以判断货币供应量的实际大小。随着金融资产规模膨胀和外资不断流入,货币当局干预市场的能力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正在削弱。
3、随着金融手段现代化,特别是国际信息网络化和电子化,极大地加快了全球资金流动的速度。外汇交易可以“光的速度”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这便大大提高了各国金融市场间的关联性,加强了各市场间的互相依存度,也增大了国际投机活动的效率和危险程度。一旦某个市场或局部地区发生金融动荡,很快会影响到世界其他市场。以往外汇买卖首先是同进出口贸易联系在一起,而现在的外汇交易与外贸需求完全脱离。1995年外汇交易额已上升到世界贸易额的60倍,全球外汇市场日交易额已超过1.2万亿美元。可主要工业国的外汇储备仅有6400亿美元。这种国际市场几乎与实际经济领域即与工业和农业生产完全脱离的现象,日益加大国际金融的风险性,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问题与表现
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必然会给金融带来风险,也势必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冲击,但同世界其它国家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特点有它的特殊性。因为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正处于计划金融体制向市场金融体制转变的过程之中,资本经营方式正处在由粗放型向集约经营型转变的过程中,金融市场正在发育和形成之中。在这个过渡和转型时期,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经济体制变迁而引起的体制性风险。现阶段最为明显的风险表现之一就是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组转制”过程中,大肆逃废、悬空金融债权,致使金融机构债权不能得到落实,大量信贷资金沉淀、呆坏账急剧增加,加大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和支付风险。
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和“债转股”仅仅具备会计意义,不具备体制意义,不具备国际可比性,而是人为制造了甩包袱机制,致使银行道德风险问题进一步恶化。
3、信贷资金财政化,财政资金信贷化。本应由财政出资的钱成了由银行的贷款和融资行为;本应由银行按市场原则运行方式进行的融资变成由财政出资的政府行为。我们常说的“职工工资贷款”、“困难职工救济性贷款”、“市政公共工程贷款”、“拨改贷”等等,都是信贷职能与财政职能不分的具体表现。这种状况严重扭曲了银行机构的资金性质和经营行为,构成了金融风险的重大潜在根源。
4、银行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不仅引发大量的业务操作风险,而且还引起大量的道德风险。此外,我国大多数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例过高,资本充足率不高,资产负债比例达不到中央银行的规定要求,非法操作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问题都很严重,所以金融系统内在的隐患不容忽视。
三、防范和控制银行风险基本对策
(一)健全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自我监督
1、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组织结构不合理,组织控制乏力。首先,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难以有效监督约束最高管理层的行为。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在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按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利关系构成的组织结构。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商业银行都采用了股份制这种法人治理结构相对健全的组织结构形式。而我国商业银行是国家独资,没有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尽管已设立了监事会,但在现行的条件下监事会实际上未起到应有的作用。这样,国有商业银行的行领导就是“一言九鼎”的绝对权威者,他们代表国家利益对其分支机构和所有员工进行控制和监督,但相反却缺乏对他们自身的监督制约。其次,纵向上管理层次过多,使得权力严重分散,加大了上级行的控制难度。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管理层次分为两层,总部通过职能部门直接对分支机构进行管理。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管理层多达三、四级,这种三级决策一级纵向组织结构存在二大弊端:一是决策层次过多,管理半径过长,政令和业务信息的传递环节太多,既影响政策指令下达速度,又影响到贯彻落实的质量;二是分享权利的层次越多,对权利使用的控制越发困难,有些下级行为了局部利益或眼前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违规经营,给全行造成了重大的风险和损失。再次,横向上,按业务内容设置内部职能部门,形成多个自成体系的权利中心,部门之间又互相封锁、保密,缺乏协调和制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控制的难度。
(2)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制度不落实。在资金计划方面,资金审批手续不齐全,对资金使用的监控不严,拆借资金的拆出对象、利率、期限不符合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增加了资金回收的风险,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在贷款方面,贷款审查不严格,手续不全,没有真正做到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调查,甚至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使信贷风险加剧;由于贷款权限上升,基层行存在化整为零的现象;贷款过于集中,潜在风险大。在会计业务方面,一是会计人员风险意识谈薄,对风险控制认识不足,使一些会计制度没有严格控制执行,违规经营、违规操作现象非常严重。二是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不健全,控制制度不完善、不系统,有的内控制度之间的相互制约作用不强;同时对内部会计控制研究不够。三是电子化管理滞后,目前银行业务处理电子化在减少环节和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新的风险,对程序设计、开发使用、系统管理等方面缺乏完整的规定,如银行自行开发或购买的软件,未经严格审查、测试、评估即投入使用,造成了电子化管理滞后。
(3)无序竞争的影响。由于金融机构前几年的盲目发展,无论城市还是乡镇,到处都有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有的商业银行为了局部利益,不惜重金铺摊子、抢市场、争饭吃,大呼隆上马,不讲效率,不问效益,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存款任务和利润计划,甚至放弃基本原则,设亏损网点,搞高息揽存,违心放松内部控制。
(4)认识上的偏差。虽然现在各商业银行在竞日趋激烈、金融风险因素不断复杂化的形势下,对加强金融内控制度建设有一定的认识,但在思想意识上还没有得以改变和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工作环节中去。有的银行在把握内控与管理、内控与风险、内控与发展的关系等问题上,认识有偏差,管理不规范,把加强内控制度与发展和效益对立起来,在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的抉择中,测重于抓规模抓效益,不切实际贪求发展,造成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这一问题在一些新的银行中表现比较突出。
(5)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不到位,人事控制机制不完善。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员工队伍规模庞大,层次结构不合理,岗位配置与业务工作需求不相适应,整体素质偏低;二是员工录用上,依然存在能上不能下、进了不能出,违反“回避”制度和迫于情面照顾亲朋好友及官员子女等不良现象;三是不能有效地实施岗位轮换制,特别是一些重要岗位由于长期不轮换,一方面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又使银行员工不能熟悉更多的银行业务;四是员工的再培训没有形成为一种制度,使员工素质达不到内控制度的要求;五是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且完善的员工业绩考评和激励竞争机制,无法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因而也就难以形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6)职能监督作用虚拟化。职能监督岗包括监察、纪检、稽核等部门的再监督,由于职能监督部门“既替本级行行长负责,又对上级行政职能部门负责”这一所谓“双重负责”的管理模式,致使其监督工作实际上陷入一种无序和无效状态。
2、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的成因分析。
造成以上所述诸多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综合起来,我们认为不外乎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客观原因。从历史因素看,我国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是从过去的专业银行转变过来的,传统的经济体制还在作崇,主要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某些方面沿用计划规模管理方式,保留或扩大不盈利的分支机构或网点,而且各分支机构实质上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这样就形成了“大统一”与高度分散化同时并存的组织格局;而且一些地方党政出于政绩意识驱动,常常鼓励银行分支机构实行“地方化控制”。这种无序的干预使总行的一级法人在贷款投向、投量等方面对分支机构的调控不时失灵。再是地方经济环境的恶化,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效益低下,致使少数企业借改革转制之机,行甩债、逃债、废债之实,严重危及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而基层银行为了保全资产,也难免放松内控工作,使一些有效的内控制度得不到贯彻落实。
其次是主观原因。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是银行商业化改革,实行依法、稳健经营的现实抉择。但从管理意识来看,基层部分领导者在从指标观念中脱胎出来以后,还不能比较正确地处理好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的辩证关系,甚至把严格的内控制度管理与开拓发展业务不适当地对立起来。一方面,他们认为,规范的内控制度捆住了手脚,制约了发展,而往往以“守好摊子,看好队伍,组织好存款,不出问题”的墨守陈规无所作为自慰;另一方面则认为,要开拓就难以稳健,要发展就要突破陈规,甚至认为“不违规就难办大事,不冒险就赚不了大钱”。从责任意识看,目前的内控制度执行结果难如人意,其原因在于部分经营单位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及应有的工作责任意识缺乏。在人事结构上,员工年轻化,文化素质较高,思想活跃,既是银行的优势也是劣势。优势是大量新生力量的加入,使银行业后继有人;其劣势恰恰在于这些员工对内控制度认识上较为陌生和行为的非约束化,给本不完善成熟的内控制度认识带来了强烈冲击,致使违规、违章问题前查后犯,屡有发生。更有个别思想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低下的员工,置国家法纪于不顾,利用工作之便和内控制度执行中的某些薄弱环节铤而走险,从而给国家财产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3、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的措施。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金融机构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
措施一:实现产权制度创新,把现有国家独资的商业银行改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银行商业化的核心和关健,国有银行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股份制法人产权制度来实现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创新。
措施二:建立民主决策制度,激励约束机制,防范信贷风险的产生。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家是商业银行的直接出资者,出资者的责任是向银行注入资本,并接受所有者权益的增值与损失。出资者为保证资本的增值,对银行经营者必须有关健的制约,既建立制衡机制。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宏观决策体系,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这样有利于克服内部人事控制的弊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贷款质量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针对目前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滑坡,从内控方面来讲我认为主要信贷责任机制残缺,因此,尽快建立相应的责任约束机制,可以有效的防止和减少不良贷款的产生。
措施三:改革现行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完善人事控制。古人说::“治国之道,惟在用人”,“金融之道,亦惟在用人”,选好人,用好人,是保证金融稳健运行的前提,也是做好内部控制的先决条件。在这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把好“病从口入关”,实行员工手册制度,即在员工的录用上严格把关,使德才兼备的人进入金融系统,防止任人惟亲。其次,建立严密科学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要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要求,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严格岗位分工。再次,实行员工休假制度。让员工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休息一下身心,使行内每个岗位每项业务都有充分的检查时间和机会,这种制度对防止长期作弊非常有效。最后,建立和完善员工工作业绩评价制度和员工激励竞争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措施四: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内部业务控制机制,增强内部稽审系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此,应建立起直接对总行一级法人负责,实行垂直领导和下审稽核监督体制。另外,要推行外部审计部门再稽审制度,由总行选择技术力量强、信誉良好的审计师事务所定期对各级行进行全面稽审。这种内、外审计相互结合的方法更有利于促使内部稽审,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稽核审计的控制作用。遵循审贷分离原则,审贷分离也是内控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它只监督贷款的发放过程,也就是说,在贷款的发放之间,增加一道审查环节。环节多,某中程度上来说经办人的责任心要相对弱一点,再加上,一笔需要向上级报批的贷款,究竟报上级审贷部还是信贷部,理论上存在诸多矛盾。由此看来,审与贷的部门分离加剧了经济责任的模糊性。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对贷款质量进行检测可以避免上述因素的发生。
(二)商业银行风险与银行业监管
1、前银行业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银行业监管的法规建设滞后。由于我国于1995年3月颁布《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刚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2004年2月才颁布《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国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始于2004年。过去几十年里,人民银行对国内各类银行监管基本上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经济手段作为补充,法律手段几乎没有。目前我国的金融法律有15部,金融法规有40多部,尽管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法规很多,但法规建设仍较滞后,存在法律空白、短缺、模糊、不适应银行业发展等问题。如《商业银行法》中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对企业参股投资,但事实上债转股作为银行重组不良贷款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商业银行中已在运用;《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中规定银行不能垫款,但事实上中资银行已经允许开办账户透支业务等。
(2)非现场监管数据指标体系不完整,不能支持对银行风险状况的深入分析和评价。一是不能全面反映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二是均为对法人监管指标,未明确对银行分支机构的监测重点及标准;三是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变化,部分指标的计算口径和标准已不符合银行经营的实际状况或不能充分反映银行的经营风险。
(3)银行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落后。我国尚未建立网络化的监管信息系统经,没有可供监管人员随时调阅和分析监管数据的监管信息处理平台。
(4)现场监管缺乏连续性和针对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量的现场检查项目是临时安排的与非现场检查和以前现场检查结果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二是大量的现场检查是“一锤子买卖”,检查结果写成报告上报领导后,检查就算结束,对被检查机构一整改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缺乏后续跟踪检查。另外没有针对不同的银行和不同的地区银行业务的风险特点来确定检查重点和检查力度。
(5)银行业监管人员素质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由于银行业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较强的技术性,较高的投机性和较大风险性,因此,银行业的风险监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但要求监督者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丰富的监管经验,具备统计、会计、审计、电子计算机等多种计算分析技能,而且要求监管者了解银行业的所有经营,熟悉金融监管的各种法律、法规。然而,目前大多数监管人员离这一要求相差甚远。监管人员素质低,势必影响金融风险的质量与效率。
2、实施和加强金融风险监管的主要措施。
(1)加快修改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原有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对已经过时和不适用的及时废止,对于存在的法律空白、短缺、模糊和相互矛盾的地方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
(2)完善非现场监管体系。一是完善非现场监管数据基础,实现数据真实全面。要求银行提供给监管部门的报表资料应当和公开年披露的数据信息一致,银行的董事会要对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强对数据真实性的检查核实和责任处。二是完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对法人和分支机构建立分层次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和标准;针对不同银行机构的业务特点设定合理的监管标准值区间,允许银行自主寻找“三性”的平衡点。
(3)尽快建立监管系统。一是建立网络化的监管信息处理系统,实现对银行机构管理、业务管理、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风险监控和市场退出等监管信息的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实现监管人员通过该系统对金融机构的连续和动态分析;二是要求商业银行尽快建立 完善履盖全部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人民银行监管信息系统的联结,从而实现对商业银行银行部分业务的实时监控。
(4)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一是加强现场检查的的连续性,现场检查计划应在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信息和以往现场检查结果的基础制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对银行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后续跟踪检查;二是加强现场的针对性,检查计划要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机构的业务风险特征来确定检查重点、检查频率和检查深度,实行差别化监管和监管资源的有效配置。
(5)建立一支专业化、国际化的监管队伍。监管当局要创造良好的人材机制,经适应风险监管对高素质、专业化人材的需求。一是要合理配置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二是制定全面系统持续的培训计划和资格考核标准,对监管人员进行分层次的培训和考核,使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及时跟上银行业的发展;三是要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四、基本结论
总之,面对此起彼伏、肆意冲击的国际金融风险,面对我国商业银行严重的风险资产,为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国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改革与发展,把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好,加强外部监管的力度,增强金融安全意识,加强金融业的创新力度,认真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和健全安全、高效、能够对实物经济提供可靠支持的现代化金融体系。
[参 考 文 献]
[1]刘尚希:《财政及其防范研究文集》 经济出版社,2001.1
[2]康书生:《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借鉴与创新》 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7
[3]李 扬 王松奇:《中国金融理论前言》 社会文献出版社,2000.2
[4]吴腾华 吕福来:《现代金融风险管理》 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9
[5]王 芳 张宗梁:《银行业风险与防范》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4
[6]李炳炎 徐银芬:《金融深化改革与金融风险防范对策》 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1
[7]《金融纵横﹒金融实务》 1997年7月9日第四版
[8]刘崇明:《关于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若干问题的探讨》 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报,1999.12
[9]魏加宁:《金融风险有关情况综述》 《经济研究参考》,1998年第5期
[10]葛北强:《关于金融风险的理论解说》 《深圳金融》,1997年第3期
[11]邢本秀 喻剑萍:《当前我国银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金融参考》,200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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