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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XCLW119038 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一、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现状
(一)农村信用社经营的特殊性
1、独立法人制
2、合作体制
3、经营规模小
4、人员素质低
5、服务对象的特殊性
(二) 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
1、体制风险
2、经营环境风险
3、管理风险
4、信用风险
二、 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原因剖析
(一)金融市场定位的模糊性
(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
(三)管理体制的波动性
1、管理体制仍存在缺陷
2、管理制度的安排存在缺陷
3、监管约束的软弱不足
(四)业务的分散性.
(五)员工的认知能力的局限性.
三、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对策分析
(一) 国家政策的倾斜
(二)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程度
(三) 建立农村信用评价体系
(四)深化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
(五)信用社应该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六)加强信用社的管理
1、强化金融监管
2、强化内控管理
(七)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
内 容 摘 要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信用社社会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营环境差,服务对象比较特殊等原因,农村信用社在在业务经营过程中,许多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风险存在的多样化,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其风险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笔者旨在从农村信用社的实际出发,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现状进行分析,归结出目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主要风险的类型,对存在的操作风险、体制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对其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探索,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或减少风险的主要措施,最终达到提高信用社防范和化解风险目的,促进农村信用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不仅关系着人民的温饱问题,更是农民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关键所在,我国农业的发展面临的一个瓶颈问题就是资金的投入不足,以前国家对农业的扶持采取的是直接扶持的形式,即直接对农产品价格实行补贴等,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已经无法再大量的直接对农村投入,而是转变为间接的对农村投入资金。农村信用社作为有偿投入的机构正是发挥着这个作用——即把原来国家的直接的无偿的投入转变为现在信用社的间接的有偿的对农村投入。但是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由于社会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营环境差,服务对象比较特殊等原因农村信用社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多种风险的存在阻碍了农村信用社发挥其提供间接有偿投入的作用,只有通过化解农村信用社的作用,才能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笔者拟就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种类,原因等进行分析,并相应的研究防范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的措施,以便对农村信用社更好的发挥其服务农村的作用有一定的帮助.
一、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现状
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指的是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的因素而造成的该金融机构的预期状况与实际可能出现的偏差,它主要包括:经营环境风险、国家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经营机制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道德风险等。
我国合作金融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一是1951年—1959年,农村信用社组建和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农村信用社基本保持了合作社的性质,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1959—1980年,受文革以及左的思想的影响,成为基层社队的附属物,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筹集和分配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三是1980—1996年,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领导和管理事实上为国家银行附属的准银行国家金融机构,其合作性质进一步淡化,四是1996年—2003年,人民银行、银监局对信用社直接监管,并承担了行业管理职责,五是2003年至今的新一轮改革,将农村信用社交给省政府管理,使农村信用社成为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在许多方面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有着自己的特征。
(一)农村信用社经营的特殊性
1、 独立法人制。这应是农村信用社区别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主要方面,虽然在过去,包括在96年之前归农行领导时,农村信用社一直沿用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的管理方法,但这既不利于信用社的自主经营,也不利于坚持合作制原则。现在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合作制改革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使基层社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组织的过程,即只有坚持基层社的独立法人制,才能真正坚持合作制原则,才能真正体现信用社的特殊性。
2、合作体制。农村信用社的合作体制和独立法人制度一样是农村信用社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在50年的发展历程中,他的定位不是很明确,但是农村信用社坚持走合作制的形式不管是从其自身的发展上还是从其为三农服务的性质上,都有其存在的基础。因此,合作体制作为农村信用社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应该给予确定的。
3、经营规模小。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大多为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一般较小,总量和其他的金融机构相比也是远远不及,其资本金要求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也是比较小的。经营规模小也决定了他在承受风险上面的能力就相对较弱,因此,农村信用社的风险也相对比较重要必须认真对其分析。
4、人员素质低。一是业务素质低,一些职工从来不去了解当地的经济优势,农业的特点和当地党政对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在贷款的投放上把握不准,二是管理者水平低下,业务不精,却独断专行,粗放经营,造成大量资金沉淀。三是职业基本素质低下。
5、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农业是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我国的农业更是如此,它具有规模小,零星分散,技术含量低,易受环境及市场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极大,因此极不稳定,相应的也使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远高于其他金融机构。
(二) 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
风险是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考虑风险,必须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对信用社而言,按照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的可以将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具体分为如下的类型:
1、体制风险。体制风险是由于管理体制的错位,造成的政策传导,管理方式,方法的错位而造成的信用社经营的风险,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要求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去经营和管理,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信用社并没有真正实现合作制这一最初目标和原则,而实际上行使的是相当于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这种名义上的合作制实际上的“准银行”,必然造成政策传导,管理方式,方法上的错位,从而导致风险的积聚。而且农村信用社的“准国家金融机构”的形式承递了旧的计划管理体制下各金融机构存在的弊端和问题。特别是管理体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管理体制的每一次变化均对信用社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实质上也就是现在信用社的体制风险的积聚过程。 近年来,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增加,财务状况恶化,表面看来的历年风险积累的暴露,而实际上深层次的原因是友谊管理体制的错为所造成的,因此信用社必须首先考虑的风险就是体制风险,它是研究农村信用社各种风险的基础,只有深入的研究体制风险,才能使信用社得以安全稳健的经营。
2、经营环境风险。经营环境风险是由于经营环境,国家政策等因素,给信用社造成的经营上的困难所带来的风险。从宏观上看,国家的政策引导着信用社资金的投放方向。即国家政策扶持某项农业项目的发展,信用社的资金也相应的会投向那个方向,这样国家政策环境的变化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就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产生较大的风险。从微观上看,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经营环境的风险越来越突出,一是地方的政府部门对其贷款业务不恰当的行政干预更加突出:二是在为社员服务的同时,农村信用社还要服务的另一群体是小的乡镇企业,这些企业是最不稳定,行为最不规范的群体,他们的恶意逃废债务的现象较为严重;三是信用社受体制,经营实力和人才的制约,在运用新技术,发展新业务方面严重滞后,使其难以留住发展壮大起来的优良客户;四是少数信用社发生支付的危机,使信用社信誉下降,业务发展面临新的困难。
3、管理风险。管理风险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不善,不依法合规经营给各种违法行为提供了机会,从而产生的危害信用社良性发展的风险。管理风险在各家金融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但是在农村信用社管理风险的表现更加突出,更为明显。农村信用社的管理风险主要包括经营管理的风险以及内部控制的风险:经营管理的风险是指由于长期受粗放式经营思想的影响,使信用社往往偏重于业务发展的速度,轻视了业务发展的效益,注重了量的扩张,而轻视了质的提高。主要表现在机构的急剧扩张,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直接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高息揽存和高息贷款等活动;违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超比例,超限制,超负荷经营,形成严重的资产负债结构错配和资产总量规模的恶性扩张的局面,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增加,风险高度集中,资产流动性丧失和到期债务不能支付等大量发生;从事帐外经营,逃避监管和监督,设立“小金库”,非法谋取小团体的利益和个人利益,有的甚至借此转移风险,恶意经营等。内部控制风险是由于内部的监督控制上的不足而产生的风险。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原则要求各金融机构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建立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互相监督的工作秩序为第二道防线,建立以内部监督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防线。但由于信用社三道防线都很薄弱,首先是第一道防线因大多数信用社缺乏完善的复核制度和双人会签制度而显得很脆弱,第二道防线因信用社没有按内控的要求设立互为独立的相互监督的职能部门以及职责不清而显得形同虚设,第三道防线也因为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稽核部门不超脱,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因此,不能及时有效的防范操作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于借款人,债券发行人或金融交易双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履约致使金融机构投资人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它涉及贷款的存放,表外业务,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业务,如果金融机构不能按照足额收回金融合同约定的现金流,那么对金融机构而言就面临着信用风险,对信用社而言,主要是其发放的贷款无法收回而带来的风险。因为农民的经营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为严重,从而使其无法偿还贷款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信用风险更加突出,必须重点加以注意,切实采取措施来减少和化解信用风险。
5、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农村信用社掌握的可以用于即时支付的流动性资产不足以满足存款提现的要求,从而使农村信用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农村信用社现在的贷款投放模式一般是春夏发放,秋冬回收,因此在春耕时节和夏末时资金频频告急,在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2月却有大量资金闲置不能产生效益,造成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与流动性风险偏高交替存在。作为一个金融机构,保持其合理的流动性是非常有必要的,它是金融机构能够安全稳健经营的保证,农村信用社更是如此。
二、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原因剖析
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的种类多样,其形成的原因也是错综复杂的,是各种因素长期以来相互作用的结果,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的因素:既有与一般金融机构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性。根据我国信用社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在对各类经营风险进行分析后,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的成因可以归纳为如下的几个方面。
(一)金融市场定位的模糊性
农村信用社虽然被称为合作金融组织,但是在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其性质和社会定位一直都不十分明确,并不断发生变化,在建国后,信用社的初创时期,它具有的是合作社的性质,但以后发展的每个阶段,信用社都不具有合作性质,而是一种准商业银行的形式。1996年由于农行的承担能力减弱,农村信用社与其脱钩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合作制重新进行了规范,但国家有关部门以及人民银行在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管理和监管上,又基本上混同于一般商业银行,没有真正把它作为金融机构来对待,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将农村信用社看作是准国家金融机构,要求其承担各项政策性业务和工作任务,如国家对农村信用色历年开办的保值储蓄所支付的贴补利息一直不给予补偿,要求农村信用社支持服务“三农”,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在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社会定位上的模糊性,不仅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的不确定性,而且假定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
(二) 服务对象的特殊性
根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的要求,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为“三农”。农业是高风险,低收益的弱势产业,各国大都通过采取优惠政策来扶持农业的发展,我国的农业更是如此,它以小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具有规模小,零星分散,技术含量低,易受自然环境及市场因素的影响,极不稳定的特点(这里的自然因素当然指的就是农民靠天吃饭市场风险指的是谷贱伤农的现象),特别是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极大,几乎每一次大的自然灾害都会造成大批的贷款人因财产,生产严重损失而难以偿还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由于我过奶奶工业保险机制尚未健全,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往往被转嫁给农村信用社承担,使得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经营环境风险往往高于其他金融组织,另外的原因是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所造成的,因为农村信用社受国家政策左右而存在的风险,这需要农村信用社在执行政策时要考虑到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辨别其是否可行,不要只会盲目的去执行国家政策。
(三)管理体制的波动性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的波动性造成了现在信用社管理上存在许多问题,导致了许多风险的发生。
1、管理体制仍存在缺陷。我国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随着农村体制的变化而经历了多次变革,但是至今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仍然不到位,产权制度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制度不落实,县以上又没有建立行业管理组织,使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长期处于改革和动荡之中,给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理水平的提高,四是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留下了许多新的包袱和风险。
2、管理制度的安排存在缺陷.一是我国的多次变革给农村信用社留下了承重的历史包袱,加剧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量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规模小,污染大,效益差的乡镇企业纷纷被破产,改组和兼并,有的地方和部门更借机逃、废债,造成农村信用社大量债权悬空和资产的损失,二是受地方党政领导行政干涉,农村信用社法人单位在基层,各级负责人的党政关系也在当地,地方党政领导为了地方利益和自身的“政绩”,经常以行政干预方式指令贷款,形成农村信用社资产者根本拿不出符合条件的可用于抵押的物品,加上现在抵押物登记要到县城,费用昂贵,手续繁多,借款人多不愿办理,造成大量贷款没有抵押担保,有的即使办理了担保手续,也形同虚设实际上等同与信用贷款,农村信用社的债权难以保障.
3、监管约束的软弱不足。一是现阶段尽管大部分农村信用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建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但是由于产权关系扭曲,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多数农村信用社的民主管理难以落实,二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县以上行业管理机构缺位,形成管理上的断层,人民银行虽然暂时承担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但是受管理常常顾此失彼。
(四)业务的分散性
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和其他的金融机构相比存在着分散的特点.这使的其经营管理的成本增加,也不便于监督管理.一是资金的分散性,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为农民们的零星存款,各项存款中定期存款较多,而且信用社一般经营的为小额农村信用贷款,营业资金分散到千家万户,经营管理的费用较大,其库存现金占压,运钞费用开支,资金结算以及各项运营成本均高于其他金融机构,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二是机构的分散性,农村信用社是基层的法人组织,因此它的经营网点比较多,而且分散于各个乡镇,这也使人民银行对它的监管难以实现,因此增加了管理的成本。如果在农村经济结构有所发展的时期,农村信用社可以利用这个特性来开展全面的服务,但是就现在的现状来说这只能造成其管理上的困难,而不能带来什么好处。
(五)员工的认知能力的局限性
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员工的责任心和素质都较差,一是员工的责任心不强,一些信贷员重贷轻收,造成许多呆滞呆帐,如广东百色地区,在各大队的信用社合为乡一级的信用社后,一些信用社人员的心也从村屯定在乡镇,长期与群众脱离,造成许多信贷资金无法收回,二是员工个人素质的低下,有些员工从来不去了解当地的经济优势,资源优势,农业的特点和当地党政对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在贷款的投放上把握不准。三是职业道德水平低下,一些信贷人员不坚持原则,借助审批权限以贷谋私,政策观念淡漠,或者为了个人私欲,利用手中的信贷职权,造成信贷资产质量不高,有的形成了“两代贷款”,导致了不良资产的大量产生。四是由于安全意识淡薄,职工的安全意识缺乏,夜间值班守库等不按时到位或者擅自离岗等,都给信用社留下风险的隐患。
三、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对策分析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农村信用社,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在经过与国外的比较后,我们已经有了发展的目标,以及经营的方向.因此结合农村信用社的现代特征后,应该意识到我们现在应该做的就是研究如何解决农村信用社现存的风险问题,而降低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关键就是及早识别,防范和控制各种经营风险,因此必须针对信用社风险产生的原因具体分析后提出防范风险的具体有效的措施,从而减少信用社的损失。
(一) 国家政策的倾斜
农村信用社要发挥其服务三农的作用,需要有资金的投入,而对于只能吸纳零星的农民存款的信用社而言,就需要国家给与一定的帮助,不仅仅是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投入——是指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更主要的是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例如,像美国那样:信用社既不缴纳存款准备金,也不用交税。我国应借鉴美国,对信用社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以便其能更好的服务三农。
(二)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程度
我国的农民的收入的来源有六成左右是非农业的收入,只有四成左右是农业的收入,因此我国必须尽快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程度。农民是一个弱势的群体,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考虑建立一些农业产业经济组织,作为农民利益的代表,去进行谈判,代理等活动,这样的话,经营上的链条得到延长,农民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农村信用社的利益也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农业的产业化程度的提高不仅关系着农村信用社的环境风险的改善,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提高信用社的业务的规模,一是要坚持稳定农产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它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的制度基础,二是要鼓励各类企业和组织投资农业,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三是在农村有直接投资的能力后,促进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的发展。
(三)建立农村信用评价体系。
信用社防范信用风险要从具体的业务着手去谈。在坚持服务三农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贷款的风险度,一是对额度小的农产贷款采取农产联保的方式,简化信用社的操作手续,降低小额贷款的风险二是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农户进行授信,发给小额信用贷款证,并通过在信用社发放贷款时对农产进行信用等级评定,通过对其历次贷款情况以及其家庭经济情况等给予打分,进而在贷款额度,期限上对农户进行区分对待,从而尽可能的减少信用风险。
(四)深化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
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转轨,过渡时期越长,所形成的制度安排和管理上的真空、漏洞就越多,就越容易发生新的道德风险,所支付.的改革成本和潜在的经营风险就必然更大。因此,必须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完善其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当前特别重要的是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定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与组织体系。通过明晰产权,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与约束相结合。并形成责权利对等,激励风险收益相对称的经营机
(五)信用社应该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信用社应该处理好如下几个关系,以便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一是与社员的关系,真正发挥“三会”(社员代表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扩大股金份额对社会贷款要有量的占比规定和利率上的差额。二是与市(县)联社的关系,这对矛盾的核心是县联社对信用社的行政管理上,如果实行以县联社为法人核算单位,将可以对整个全县的信用社资金等通盘管理调度。三是与人民银行的关系,人民银行依法对信用社的机构设置、网点撤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利率政策执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实施监管是有必要的。在微观上讲,信用社对小额贷款的额度可适当放宽,提高农民应对风险的能力,从而减少自身的风险。
(六)加强信用社的管理
要从内外两方面入手,即从加强金融监管与强化内控管理两方面入手,加强对信用社的管理以减少管理上的风险。
1、强化金融监管。一要完善金融监管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完善对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机制和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三要强化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及早发现风险并进行处理。四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并处置支付风险。督促信用社深化改革,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增强自身抗风险的能力。
2、强化内控管理。一是建立目标经营责任制,在对农村信用社现有的历史包袱和经营风险状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后,可以实行新老划断,分别考核, 严格奖惩,防止新的道德风险,二是要深化用工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三是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加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查,从制度上控制风险的发生。四是完善审贷分离制度,实行风险责任追究制,堵住风险源头。
(七) 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
一是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事业心,责任心,端正服务态度,服务宗旨,提高对改革农村信用体制的认识,增强紧迫感。二是开展员工培训,可以采取自学,岗位培训、脱产学习等形式进行。三是对原有的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对新进的人员实行招聘制,以改善员工素质的比例结构。四是对信用社各级领导实行严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真正作到能者上,庸者下。持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金融组织,在此基础上,通过吸引其他金融组织的加入,为较大规模的产业提供服务,并由此为农民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经过合理的发展后,可以考虑扩大股金份额,吸纳较大的工业企业入股,来扩大盈利的空间。并不断的采取措施防范和减少风险的发生,这样的发展下去,我想农业以及农村信用社都会有长足的发展,相应的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经济实力也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殷家富 《信用社风险特征分析》
2.金融风险及其防范、林后春,成小洲著——中国发展出版社
3.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几个问题——《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2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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