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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XCLW122595 浅谈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一、当前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稽核观念陈旧,稽核方式和手段落后于日益发展的各项业务。
(二)稽核监督体系不完善,无法真正体现稽核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对稽核出的问题整改查处不到位。
(四)稽核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低,力量薄弱。
二、解决稽核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方法和对策。
(一)领导重视,是提高稽核工作的关键。
(二)更新稽核理念,转变稽核方式。
(三)查处结合,维护稽核监督的权威。
(四)建立健全的稽核监督体系。
(五)建立完善的稽核工作机制。
(六)加强稽核队伍建设,提高稽核人员整体素质。
内 容 摘 要
稽核监督工作作为农村信用社的重要管理手段,在促进农村信用社依法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产权升级的时代,管理与经营必须是同步的。通过对新会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来具体分析其中原因和揭露稽核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如稽核观念陈旧、稽核方式和手段落后、稽核监督体系不完善、稽核整改查处不到位、稽核力量薄弱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解决稽核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方法和对策。
浅谈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2003年国务院下发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拉开了新世纪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序幕,改革为农村信用社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各项业务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改革为农村信用社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内控管理,促进农村信用社规范健康发展,这是当前农村信用社要着力抓好的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稽核工作作为农村信用社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促进农村信用社依法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新会农村信用社的一名专职稽核人员,就当前新会农村信用社的稽核工作作出粗浅的分析。
一、当前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是农村信用社对其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各项自律、自控机制进行的再监督,是农村信用社自我监督、主动规范、查错除弊、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稽核工作作为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内审行为,贯穿于各项业务始终,对于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操作层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断显露出来。这些问题的暴露充分反映出农村信用社内部稽核监督的重要性。目前,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沿袭的仍然是以查错防弊为主的稽核内审体制,成长缓慢,进步不大,手段单一,拓展性不强。如何强化稽核监督功能,是摆在我们稽核队伍面前的重要话题。
从新会农村信用社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是:(1)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薄弱,自我约束力差;(2)有制度执行力不强,监督检查乏力,使制度形同虚设;(3)业务操作不规范,信贷投放随意性大,风险意识淡泊,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问题较为普遍;(4)有一些基层信用社管理比较混乱,违规违章问题比较严重;(5)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追究不严,查处不力,在很大程度上助长经营管理上的不正之风。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新会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正常开展,而且面临着较大的经营风险。新会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工作上出现这样的现状,主要表现为稽核监督工作薄弱,同时,这些问题的暴露充分反映出信用社内部稽核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受改革的影响和内控监管的实际要求,近年来,新会农村信用社已经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内部监管工作,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稽核监督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尚存在着种种问题,主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一)稽核观念陈旧,稽核方式和手段落后于日益发展的各项业务。
受到传统稽核观念影响,新会农村信用社的稽核工作仍以查找、发现问题为主,稽核方式也以事后检查监督为多,稽核手段单一,手工操作多,较少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资源,稽核工作无法及时、全面覆盖日益发展的各项业务。
(二)稽核监督体系不完善,无法真正体现稽核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目前,新会农村信用社设置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仍接受着基层信用社和联社稽核监察部的双重领导,稽核人员的部分绩效工资因挂钩基层信用社或多或小受到影响,导致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涉及扣罚问题因怕影响自己的收入而小报或不报,模糊了稽核职能在管理体系内部独立行使稽核检查的定义,使稽核部门、稽核工作人员在稽核活动中处于两难的境地,严重影响了稽核职能的充分发挥。另一方面难于对信用社领导班子决策的事项和敏感性问题进行合规性稽查,对信用社稽核只是应付联社稽核部和外部审计,出现“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现象,造成稽核信息失真,无法真正实现稽核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对稽核检查的问题整改查处不到位。
新会联社稽核监察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后,持续监督整改和跟踪检查工作不到位,对违法违纪人员处理上,灵活性有余,原则性不足;重经济处罚,轻行政处分;避重就轻,只处理当事人,没有追究基层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个别领导对违规违纪案件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为保政绩,隐瞒案件,自行消化,使违规违纪行为得不到及时暴露,助长了责任人的侥幸心理。
(四)稽核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低,力量薄弱。
目前新会联社稽监监察部只有二十五人,但新会联社的营业网点(含基层信用社的业务部、综合部)共有140多个,相对之下稽监监察部的人手不足,导致工作循环周期长,稽查监督质量难以保证。更为重要的是,个别领导重经营轻管理的意识仍然存在,致使目前稽核人员地位低微,福利待遇差,工作辛苦,容易得罪人等,这直接打击了稽核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稽核岗位失去往日的吸引力,能力稍好的员工都不愿意当稽核员,造成现有稽核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学习新的业务知识不主动,无法运用高科技知识来更新稽核手段,未能做到与时俱进,难以防范因业务品种拓展所带来的新风险。
二、解决稽核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方法和对策。
对当前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人通过总结日常稽核检查中的方法,浅谈如下的解决方法和对策:
(一)领导重视,是提高稽核工作的关键。
稽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严、业务性强、涉及面广的一项工作,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作为新会农村信用社的稽核工作现处于发展阶段,面临着稽核人员素质差、任务重、困难多,这就更需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提高稽核地位、搞好稽核工作的关键。作为当前农村信用社相继建立了股东(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形成了决策、监督、执行三位一体、互为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稽核部门应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做到一先二勤三干。先就是对领导的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积极向领导汇好报,使领导及时了解全面情况,指导稽核部门的工作;勤就是勤请示、勤汇报、使领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领导的指示和意见;干就是干实事,不讲空话,用工作成绩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而,增强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提高稽核工作的地位。
(二)更新稽核理念,转变稽核方式。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银行金融机构商业化进程加快,各银行机构更加重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稽核的理念和职能定位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稽核模式也正在由传统的查错防弊向风险导向稽核转变,风险防范已成为稽核工作的核心。农村信用社自2003年启动新的改革试点以来,随着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其经营管理模式正在逐步转变,新的经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加快,这对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经营机制,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必须适应这一改革发展的要求,更新稽核理念,调整稽核职能定位,转变稽核方式,提高稽核监督效能,使稽核工作更加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根据新会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要逐步实现以下几个转变。
1、在稽核的方式上,要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中、事前监督转变。
过去我们的稽核工作更多的是事后监督,稽核人员到辖下网点稽核主要是对信用社的会计账簿、凭证及信贷管理的有关资料进行稽核检查,主要看是否存在问题,稽核的目的也主要在于查错防弊。这种传统的稽核方式在稽核手段和防范措施上是滞后的,只能是“亡羊补牢”,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不能把各项业务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差错、弊端、事故和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我们要尽快改变这种传统的稽核方式,使稽核工作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实现稽核工作的前瞻性和预防性。事先防范,主要是对信用社经营决策、风险管理方法和措施的出台以及新产品、新业务的设计进行事前审议、论证和监督,事先发现经营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利弊因素,参与决策,及时对信贷财务开支等方面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有效稽核,将稽核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促进信用社的风险管理。事中控制,主要是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经营管理过程进行适时监控,对正在进行的业务活动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合规和有效进行监督,确保各项业务操作依法合规,不出现任何问题。
2、在稽核内容上,由单一的合规性检查向合规性与风险性稽核并重的转变。
目前新会农村信用社的内控机制还不够完善,经营管理还很不规范,在业务操作上还存在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在近一个时期新会农村信用社的稽核工作仍要把合规性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加强对业务操作合规性的监督检查。但是,仅仅开展业务合规性检查是不够的。由于同业竞争的市场化和服务对象的特殊化,增大了信用社业务经营活动可能出现的风险,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还需要突出防范经营风险的监督和评价,突出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注重资产风险的监督管理,对业务中有苗头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作出分析判断,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增强信用社风险防范能力。
3、在稽核手段上,由单一的手工操作向计算机操作转变。
实行计算机操作和信息网络电子化,这是时代发展的方向。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要由目前的主要依靠手工操作加快向计算机操作的转变,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手段,改造传统的稽核流程,将稽核监控系统与信用社的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实现对接,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对信用社各项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实时非现场监控,及时发现经营与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针对发现的问题再通过现场稽核检查去落实。这既可以节约资源,降低稽核成本,也可以提高稽核效率。
4、在稽核工作的目的要求上,由“发现问题为导向”向“督导改进为导向”转变。
过去受传统稽核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把稽核出来的问题多少作为衡量稽核工作的标准,问题发现的越多,工作成绩越大。这种观念已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按照现代稽核的理念,稽核工作不是仅仅为了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发现问题和揭露问题是手段,抓好整改、促进工作规范才是目的。稽核工作是否取得实际效果,关键要看查出的问题是否彻底整改了。因此,在稽核工作中发现问题、报告问题不是稽核工作的结束,而是稽核工作的开始,要根据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并下大力气抓好督导改进工作,帮助被稽核单位改进风险管理,消除风险隐患,为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保证和增值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信用社经营管理的规范和完善。
(三)查处结合,维护稽核监督的权威。
稽核人员要做到客观公正。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农村信用社有效地防范风险,不是为了检查而检查。因此,搞好稽核工作不仅需要查帮结合,还要坚持查处结合,通过检查来纠正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如果只检查不处理,不仅使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和解决,而且会使错误越陷越深,后果不堪设想。同时,也会严重挫伤稽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要真正发挥稽核工作的揭露、防护、建设作用,还必须坚持查处结合。稽核人员在稽核检查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既要有坚定的原则性,又要有必要的灵活性,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客观、公正、恰当的处理。只有这样既能较好地服务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又能维护稽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建立健全的稽核监督体系。
1、建立相对独立的稽核组织体系。
为提高稽核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应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稽核组织体系。应由省联社成立稽核总队,由省联社分管稽核工作的领导担任总队长,省联社稽核部总经理担任副总队长;各办事处、市联社成立稽核大队,各县级联社成立稽核分队,各级稽核部门的专职稽核人员都是稽核总队业务垂直领导下的队伍,都属于稽核总队的成员。稽核大队受稽核总队和办事处、市联社的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稽核总队的指导;稽核分队受稽核大队和县级联社的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稽核大队的指导。根据工作需要,稽核总队有权调动各稽核大队成员;稽核大队有权调动稽核分队的成员,来完成省、市行业管理机构安排的稽核检查工作任务。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好专职稽核人员。
各级稽核部门都要根据其管辖营业机构数量、业务量以及交通条件等因素,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稽核人员。所配备的人员不仅数量要足,而且素质要高。因为稽核工作涉及的业务领域多,要求高,不仅要对农村信用社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合规进行有效监督,而且要对其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否正确、是否完善有效作出评价。这就要求稽核人员各方面素质要高,业务上要精,工作能力上要强,否则,就不能适应当前稽核工作的要求。各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和行业管理机构要把那些政治上强、业务素质高、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优秀人员选配到稽核工作岗位上来,使其真正能承担起稽核工作的重任。
3、要从组织管理上保证稽核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为确保稽核工作的相对独立性,保障县级稽核人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稽核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和变动须征得上一级稽核部门的同意,一般稽核人员的选拔和调整也须经本级稽核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上一级稽核部门备案;未经上一级稽核部门和本级稽核部门负责人同意的,不得随意调整。稽核大队、分队的队长、副队长的任免,也须报上一级稽核部门备案。对县级联社稽核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和奖惩,应实行上挂一级管理,由稽核大队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与其本人的绩效工资和等级晋升挂钩。对县级联社一般稽核人员的考核和奖惩,由县稽核分队负责人负责,考核结果与其本人绩效工资和等级晋升挂钩。
(五)建立完善的稽核工作机制。
良好的稽核工作机制是做好稽核工作的重要前提。应把建立健全稽核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尽快促进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建立和完善稽核工作报告制度。
联社稽核部门年初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上级稽核部门备案,每季度要向上级部门报告稽核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每个稽核项目结束后,也要及时上报稽核报告及整改情况。
2、建立和完善稽核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登记制度。
各级稽核部门要对稽核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建立反馈登记制度,按照发生问题单位、问题的种类、产生的原因、涉及金额、责任人、处罚处理情况、整改情况等,制定统一的登记簿,认真登记。各县级联社分片包社的稽核人员,也必须建立稽核情况登记簿,以便对其稽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3、建立和完善稽核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省联社稽核部要对各办事处、市联社稽核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各办事处、市联社稽核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级联社稽核部门工作的考核评价,促其稽核工作质量、水平和效率的提高。
4、建立和落实稽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都要建立稽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稽核人员在稽核监督工作中有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也要追究其责任。县级联社对稽核人员要落实“分片包社责任制”,并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属于稽核工作整体安排部署不力,影响农村信用社工作完整性和有效性,造成风险隐患或损失的,稽核部门及负责人要承担直接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理事长承担领导责任。属于稽核部门或稽核人员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已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据实报告后,理事会没有对问题进行处理,或由于理事会未能及时处理而导致问题激化,造成损失的,稽核部门或稽核人员不承担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理事长承担领导责任。属于稽核人员工作不尽职,稽核监督不到位,致使该查出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造成风险隐患或损失的,稽核人员承担责任,稽核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5、创新整改机制。
为使稽核检查出的问题能够彻底纠正和改进,增强稽核工作实效,要建立被稽核单位自行整改、上级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本级稽核部门监督整改“三位一体”的稽核整改意见落实机制。要建立整改责任机制,落实被稽核单位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的整改责任。要建立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督办机制,对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整改,对分管业务的整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整改,对重大事项由主要领导直接督办。要建立稽核监督回访制和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被稽核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回访式检查,对整改意见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严肃追究其责任,以维护稽核工作的权威性。要建立稽核整改结果通报制,对被稽核单位或部门的整改情况在进行公正评价的基础上,将整改情况在辖内予以通报,整改工作做得好的要予以表扬,差的要予以严肃批评。
加强稽核队伍建设,提高稽核人员整体素质。
稽核工作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稽核人员的素质。没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过硬的稽核队伍,是不可能做好稽核工作的。从目前新会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实际情况看,稽核人员素质和能力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是影响稽核工作质量和稽核职能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应把提高稽核人员综合素质作为加强稽核工作、提高稽核工作质量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来抓。
1、要提高稽核人员准入门槛。无论从当前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复杂性、多变性和风险性来看,还是从稽核工作的职能要求上来讲,稽核人员都必须要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饱满的敬业精神,必须熟悉金融政策法规,熟悉各项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稽核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稽核实践经验,必须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写作表达能力。因此,应提高选拔稽核人员的标准,认真选拔各方面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员加入稽核队伍。同时对稽核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制度,通过岗位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对不符合条件的,特别是不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要逐步调离稽核岗位。
2、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好稽核人员的业务培训。既要重视稽核基本理论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又要注意抓好对有关金融政策法规和省联社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努力提高稽核人员的业务素质。
3、加强稽核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要注意培养稽核人员求真务实、严谨公正的工作作风。
4、加强对稽核人员工作业绩的考核评比,每年要组织评选出一批省、市级稽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稽核人员予以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以充分调动稽核人员学习、工作的积极性。
5、积极改善稽核人员的福利待遇,提高稽核队伍在行业中的地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充实稽核队伍力量。
参考文献:
1、张庆琦《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全面推进对监管体制的新要求》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4(8)。
2、肖光、严广伟《强化稽核监督,完善内控建设,努力推动我省农村信用社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代信合,2005(2)。
3、洪庆诗《对健全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探讨》 现代信合,2006(3)。
4、孙军《论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稽核体制改革》南方金融,2006(7)。5、唐映莉《如何有效强化农村信用社的稽核监督功能》,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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