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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
中国个人信用制度研究
XCLW179239 中国个人信用制度研究
目 录
引言………………………………………………………………………4
一、信用经济、个人信用、个人信用制度……………………………5
(一)信用的概念……………………………………………………………………5
(二) 信用经济、个人信用、个人信用制度…………………………………………5
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中的缺陷………………………………………6
(一) 现实社会中普遍不太讲“信用”……………………………………………6
(二)个人信用太多只是空口白话…………………………………………………6
(三)个人信用无法真正的体现出每个“个人”……………………………………6
三、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发展中面临的阻碍与约束……………………7
(一)中国传统的约束………………………………………………………………7
(二)法律的约束……………………………………………………………………7
(三)个人信用市场的约束…………………………………………………………7
(四)网络的约束……………………………………………………………………8
四、发达国家的经验及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议………………8
(一)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的经验………………………………………………8
(二)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议………………………………………………9
结 语 …………………………………………………………………11
主要参考文献 …………………………………………………………12
内 容 摘 要
信用是人与人交往中必不可缺的东西,如果一个人失去了信用,那么他在社会活动中必将寸步难行,随着时代的发展,信用这个话题越来越深入到百姓家中,随之而产生了个人信用制度,而个人信用制度在一些发达的欧美国家,早已有160多年的历史,已经相当发达和完善,并在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而个人信用制度在我国确可以算是一个崭新的话题。众所周知,个人信用制度是一国信用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商业银行等授信机构开展个人信贷业务的基础。
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信用的概念,并介绍了信用经济,个人信用与个人信用制度。第二部分简要介绍了我国个人信用的发展情况并提出了中国个人信用制度中存在的缺陷。第三部分介绍了阻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发展的一系列约束问题。第四部分是论文的重点章节,总结了国际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的经验并提出了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信用;信用经济;个人信用制度
中国个人信用制度研究
引 言
有一年夏天在学校门口设立了一个大学生信用卡办理摊点,我定睛一看发现是中国招商银行在我校办理大学生信用卡业务,从宣传单上我了解到该卡是用于大学生的助学贷款,有助于解决贫穷学生的生活费问题。我立刻办了一张,办理过程不复杂,只需要我提供学生证和身份证即可。在办理后我才发现,宣传误导了我。此卡附加了特殊条件,要求一年内刷卡次数要超过6次,不然将收取100元的年费,以及取钱要收取高达10%的手续费等等高额的不合理条款。该信用卡其实是一张欺骗消费者的信用卡。对此我深有感触,连银行都失去了信用度,还有谁是可以相信的?
信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人与人交往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无论是在家庭生活、朋友交往、社交活动,还是商业经济间的沟通都要求高度的信用。因此履约与否直接反映信用度的高低。信用度是衡量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关键指标,三者统一构成了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号将人们的所有经济活动记录在案,并以此作为个人经济活动的基础,以此衡量个人的信用制度,其信用制度的完善度合理性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个人消费信贷约占银行贷款总额的30%左右,其回报远高于法人信贷,回收周期亦大为缩短,因此风险较小。银行的状况越良好,此比例越高,例如美国花旗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在其总业务中高达60%。完善的信用制度和环境促进了经济的全面增长和繁荣。数据显示,在西方国家个人消费对国民生产总值一般会达到65%。只有发展个人信贷,才能有力的扩大内需。全美的居民消费占全国债务高居70%,40%的法国人是在超前消费,预支未来,25%的家庭不得不依靠贷款来购房。
反观我国,2002年只要消费信贷总额占消费总额的比重提升到5%—8%,即可为我国经济带来2个百分点的GDP增长。个人信贷是经济的催化剂,助力经济腾飞,国家繁荣。但是由于我国的信用制度初步启动,远不完善。各大金融机构必须采取严格的审查制度来保证资金安全,信用安全。我国已经加入WTO组织,未来将面临国外金融业的巨大挑战,只有全面对信用制度进行深化改革,才能在国内外的挑战中取胜,在世界金融业中屹立不倒。
作为一个金融学的学生,我觉得必须要了解国家的金融制度,而信用制度又是最基础的一环。我就先了解信用制度,才可了解国家金融制度,才能做于国于民有利的事情。
一、信用经济、个人信用、个人信用制度
信用的概念
所谓信用,是指依附在人之间、单位之间和商品交易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信任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信誉构成了人之间、单位之间、商品交易之间的双方自觉自愿的反复交往,消费者甚至愿意付出更多的钱来延续这种关系。
《货币银行学》对信用的解释是:“信用这个范畴是指借贷行为。这种经济行为的特点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后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
因此,站在不同的角度会对信用下不同的定义,总而言之,我们可从以下四个反面来定义“信用”
从伦理道德层面看:信用主要是指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所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道德基础的“践约”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合同法》中要求“当事人对他人诚实不欺,讲求信用、恪守诺言,并且在合同的内容、意义及适用等方面产生纠纷时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合同”。
从经济学层面看: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换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中授信人在充分信任受信人能够实现其承诺的基础上,用契约关系向受信人放贷,并保障自己的本金能够回流和增值的价值运动。
(二)信用经济、个人信用、个人信用制度
信用经济:信用经济是货币经济的一种形式。在发达国家,信用一般是指商品和金融交易的一种形式,通过卖家买家之间的交换商品构成了此种形式。人类社会大体上经历了物物交换、物币交换、信用交换三种形式。信用交换是商品经济的高等形式,也是商品经济发展必然到达的阶段。
个人信用,简而言之是指居民收入与资产、借贷与偿还、信用平衡与透支、不良信用之处罚与诉讼等情况。
3、个人信用制度: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居民收入与资产、借贷与偿还、信用平衡与透支、不良信用之处罚与诉讼等情况,对个人之信用进行评估、记录、存档,以确定其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的制度。
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中的缺陷
(一)“信用”不良在社会中司空见惯
在现实社会中,经常发生不讲信用之事。很多人因销售误导办了信用卡,不是退卡,即是想法补救,导致越陷越深,无力自拔。消费者、银行、刷卡者三方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三方互相明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维护好信用市场,才能更好的促进个人信贷的发展。
(二)个人信用制度不够完善
大学生信用卡只是个人信用中的一个很小部分,虽然有关方面出台了相应的政策禁止向大学生销售信用卡,然而纵观整个社会,通过银行贷款,买车买房的人相当之多,他们往往是入不敷出,结果成了卡奴,房奴。他们被高额的利息,短暂的还款期限,较低的收入三座大山压垮,苦苦挣扎在生存线上。
归根结底是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完善,没有对个人信用进行全面的评估,导致有些贷款者超出个人能力去买房,买车,最终无力偿还,银行也收不回资金,只能进行对簿公堂。个人信用制度的完善度是重点所在,必须引起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高度重视。
个人信用制度无法全面体现到人
中国如今的信用问题,仍处在道德阶段,没有进入到法律阶段。虽然人们都知道信用的重要,但却千方百计寻找制度漏洞,法律缺口,只为了一己之私利,不顾一国之法规。很多金融机构反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追求更多的贷款,放松了信用审查,最终让贷款不知去向,无法追究到个人,最终不了了之。这给个人、社会、国家都带来巨大的影响,破坏了我国的信用制度,威胁我国的金融安全。
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发展中面临的困境
中国传统的约束
信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其仅作为美德被传颂而已,用道德去约束,缺乏法律的管理,缺乏有效管理,导致无力现象。目前我国正进行改革开放,金融业全面复苏,假冒伪劣商品泛滥、虚假广告盛行、企业三角债、银行呆坏帐、信用卡诈骗、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问题十分严重,整个社会的信用处于危机状态,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否则将影响金融秩序,破坏金融安全,威胁国家经济命脉。在全球化的今天,必须与时俱进,建立新型的信用制度,对于不法分子予以严惩,以儆效尤,确保信用安全。我们必须要宣传新的信用文化,培养良好环境,建立新型信用制度,最终与全球接轨,跟上新时代信用前进的步伐。
法律的约束
法律环境是制约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又一关键因素,因此制订与个人信用相关的法律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保障。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必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个人信用数据的收集、公开、使用、披露,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等问题都离不开法律的支持。我国目前缺乏个人信用市场的法律基础和环境,对信用的管理还停留在一个原始的水平,仅靠社会舆论和道德去约束,缺乏对信用的经济制裁、法律约束等强制性的外在约束,单纯依靠内在的道德软约束,结果是信用泛滥成灾。
个人信用市场的约束
培育个人信用市场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而目前我国个人信用产品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服务的空白,已成为阻碍信贷消费增长的“瓶颈”。1999年6月为推动个人消费信贷,成立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国个人信用市场的培育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然而这仅仅是开始,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市场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国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因此在个人信用市场建设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从而有步骤、分阶段逐步推进个人信用市场的建设。
网络技术的约束
信息网络技术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载体。若没有强大的网络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制度就如同没有骨架的血肉之躯,不能真正的建立起来。而我过目前大部分地区的网络技术只停留在局域内的记录阶段,无法形成全国性的网络体系,这就形成了一个很大的漏洞,比如说一个人在既定的区域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但他到异地则可能不讲信用, 个人信用体系若没有网络支撑, 对他实施不了跟踪监控, 即使局部建立起个人信用体系, 也会因资源不能异地共享最终成为无本之木。网络无法透明化便让不法份子有了藏身之地。纵观国外,美国TRANS UNION公司最先于1970年就将个人信用报告服务推上联机检索和网络服务,为推动授信机构的办公自动化做出了贡献。完善的网络技术可以大大加强了个人信用市场的透明度,大大改变了个人信用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了获取信息资源的成本,为一体化的个人信用市场的形成提供载体。通过网络可以及时跟踪个人信用,惩罚不守信者。 因此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发展中所面临的网络技术的落后已成为建设个人信用制度的一只拦路虎。而这一问题的解决绝非易事,需要政府、银行、企业、个人的共同努力,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任重而道远。
发达国家的经验及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议
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的经验
个人信用一直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不断扩大、金融产品日益创新的今天,个人信用依然是银行赚取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发达国家从事个人信用业务历史悠久,从管理模式、法律环境到具体操作都积累了不少经验。
1、成熟的制度体系。其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方面: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等。
2、各具特色的管理模式。一是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为主体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登记的内容评分包括企业信贷信息登记和个人信贷信息登记,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二是由几个商业性个人信用机构组成信用局而形成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如美国全国的企业、个人征信公司、追账公司等从盈利目的出发,形成目前全美信用管理协会等著名商业性征信公司为主体的美国信用管理体系。
3、众多的业务机构参与者。在美国,个人信用主要由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储蓄机构、信用社及其他机构来提供。自1946年起美国的商业银行就攫取了全美个人信用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截至1998年底,商业银行共持有39%的总消费信用贷款、35%的汽车贷款、38%的循环信用贷款及48%的其他个人信用,大约60%的房屋净值信用余额;到1998年底,财务公司持有的价值约1685亿美元的消费贷款,市场份额占14.5%,在名次上仅次于商业银行;1980年后,随着法规监管的放松,储蓄机构迅速成为个人信用市场中增长速度最快的行业。其市场份额从1979年底的3.7%达到1987年的顶峰9.8%,但到1998年又跌落至4%。此外,美国的信用社、部分非金融企业,诸如零售商、加油站等也从事一部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
4、种类多样的业务品种。在美国,个人信用包括:① 消费分期贷款;② 一次付清性贷款;③ 信用卡;④ 个人抵押的信用额度;⑤ 用于购买汽车、游艇、飞机、娱乐器材的贷款;⑥ 用于暑假、家庭住宅修缮的贷款;⑦ 用于其他服务和消费耐用品的贷款;⑧ 二次房屋抵押、住房证券贷款;⑨ 学生贷款。香港个人信用主要有住宅按揭贷款、信用卡贷款和其他私人信贷,包括教育贷款、税务贷款等。日本的个人信用业务中,占比例最大的是住房贷款,约占个人信用业务的90%,另外还有信用卡和浮动利率贷款。
5、完备的法律支持体系。从国外情况看,个人信用管理最关键的问题是需要法律支持,在这方面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完备的法律支持体系。如英国订立了个人信用业务的法律准则,《1974年个人信用法》规定了英国个人信用业务在牌照、广告和推销、订立合法协议方面的法律准则等等
。
(二)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议
首先,重中之重是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诚信意识,树立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等等,这是一些基本的道德信用。信用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人的遗训我们也必须遵守。
其次就是要树立现代的信用意识,在我国传统的信用文化中,人们并没有将信用看作是一种商品,而仅仅把信用作为一种观念用道德去约束。一个人不讲信用,只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经济利益并没受到太大损失。因此,失信的收益远远大于其成本,以至于造成整个社会信用缺失。特别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社会信用意识并没有随之建立,因而缺乏对失信的惩戒机制,将造成全社会严重的信用危机
。
以上的思想方面的建设,接下来就是物质方面的建设。
首先就是要整合个人信息资源,我国涉及到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部门较多,有银行、证券、保险、社保、公安、工商、民政和社会共同事业等部门、行业,这就需要建立一个互通有无的个人信息收集平台,此项工作可借鉴美国的做法,即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建立个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凡涉及到个人信息资源或需要利用个人信用数据的部门、单位均可作为个人信用中介的成员单位,实行资源搜集和享用互补,会员之间免费服务,数据免费采集,会员以外单位按照市场运作,全部采取有偿服务,且依据其服务的项目难易程度以及次数多少、金额大小等,以确定其服务价格的高低。
然后就是建立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和评价体系。在个人信用评估方面,要逐渐从国外引进可靠的计量模型,根据历史的信用记录计算出结果。并结合分析当事人当时的生活状况,凭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他未来的信用做出决策。毕竟过去的事情不能代表将来、数学模型的计算结果有时也与实际情况相差很远,我们对事情的正确判断在一定情况下倒是关键性的。所以我们在进行信用评估时,必须以定量为基础,再加上自己的定性估摸来得出尽可能正确的结论。而在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方面,主要是在一定信用范围内建立个人信用奖惩机制。如将信用不良的个人进行舆论监控(媒体公布)或请专门机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信用良好的个人给予贷款激励,如增加可贷款额度、延长还贷期等。
再就是信用档案存储、查询网络化。既然要建立个人信用制度,那么一个人的信用状况、信用历史当然也应像一个人的档案一样把它系统地记录下来,就像公民的第二身份证,任何人如需要某人的信用记录,都可以查看此人的信用档案。为了给使用个人信用档案的人提供方便,个人信用档案不管是存储、查询都必须网络化。因为也只有这样,信用档案的必要性、实效性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
最后就是颁布、实施有关个人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说,我国还没有健全的全国性的有关征信的法律法规。这就使我国的个人征信业面临尴尬和困境:一方面,缺乏相关法律的支持,导致信用数据征集困难;另一方面,对消费者数据的征集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由于没有法律对消费者的信用数据加以区分,难免面临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尴尬
。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对消费者数据的征集是在法定程序下进行的,并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而我国目前的做法则是,信用机构从中介人(主要是银行)那里获得消费者的信息,作为信息所有者的消费者本人却不知晓,以至于涉及侵犯个人隐私。因此我们必须在信息收集上获得法律的支持。一套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它必须包括社会的道德准则以及与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单靠大家的公德去维护我们的信用是乏力地,我们必须还有规矩、相关的法律来支撑信用。只有道德与法律结合,信用行业才能健康地发展
。
以上就是我对我国建设个人信用制度并对其进行完善提出的一点拙见,并且自己也会全力的去遵守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做一个讲信用的公民。
结 语
本文以小见大,从研究中国个人信用制度现状进而对中国个人信用制度进行粗步的研究。结论是: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目前仍不完善,是我国经济发展路上的障碍。我们必须要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新型个人信用制度,与全球接轨,跟上步伐,才能保证我国的信用经济实现跨越式大发展。只有不断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才能保证我国在国际竞争中永远屹立不倒。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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