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信用意识,树立良好信誉。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改变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挪用贷款等不守信用的行为,真正认识到建立和维护企业信用的重要性,通过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取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
㈡加快银行机构改革,完善银行的信贷管理体制,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1、大力扶持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和各种私有制金融企业,努力加大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城市商业银行是城市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重要来源,农村信用社是农村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主要来源,要在政策上给予中小金融机构的扶持,切实解决政策歧视问题,允许中小金融机构开办各种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业务。对因历史原因遗留下的不良贷款和亏损包袱,要采取增加中央银行资金支持等办法,帮助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消化,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重组改造的同时,有选择地发展适合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金融平台。
2、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要改进现有的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下放贷款权限,充分发挥基层行的积极作用。各国有商业银行要顺应中小企业特点,减少对客户的管理层次,简化审批程序,允许基层行有一定的贷款审批权,并根据存款状况给予一定的可支配信贷资金,从资金和授权两个方面为基层行运用信贷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信贷激励机制,做到责权明确、奖惩分明,正确处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评级科学合理地反映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大力发展对中小企业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业务,扩大融资渠道。
3、探索主银行制度,打造新型、稳定、双赢的银企关系。主银行制度是指一家企业的全部或大多数金融服务固定地由一家金融机构提供,主银行对企业拥有相机介入治理的权利,甚至可以持有企业的股份(注5)。主银行制度成功支持中小企业的典型例子是美国,在这种制度下,主银行可以方便地获取中小企业的经营信息,从而可以准确地进行融资决策;中小企业也可以获得稳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这种制度下的银企关系是稳定的,双赢的,它们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储存,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正常银企关系,而这一点恰恰是我国银企关系所缺乏的。
4、切实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为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的融资环境。从“三个有利于”出发,充分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改变过度的趋利的经营行为,积极培育金字塔式的客户群体;树立贷款营销观念,善于从中小企业中寻找优良客户,将信贷资金的作用力贯穿在企业由小到大的全过程,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注意挖掘原国有中小企业的资产资源、人才资源,加大对改制成功企业的技改扶持力度,通过注入一定的信贷资金,以“四两拨千斤”之力,盘活一块资产,救活一个企业,保住一批人的饭碗。
5、实施金融创新,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灵活地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开拓新的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针对中小企业抗御市场风险能力低的情况,推广实物融资和担保融资服务,并运用商业票据避免信用风险。通过资本金投入、贷款、贴息等方式,有效引导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及其他民间资本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6、加大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一是要疏通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渠道,增强人行“窗口”指导的实效;二是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增加再贷款,增强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实力。三是增加再贴现数额,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宣传,使其熟悉并运用票据贴现业务进行融资。四是增强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弹性,调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㈢建立和完善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获取更多的信贷支持提供有效服务
首先是完善担保机构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障。建立由银行、企业、政府财政部门联合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体系,从法律上明确担保机构的性质、地位,明确担保基金来源渠道和管理办法,扩大担保基金来源,增强持续担保能力,明确担保公司、贷款银行、受保企业相互对称的责权利关系。要坚持担保机构的服务性,在担保程序、担保效率、担保费用和保证金收取等方面要充分体现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其次是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基础服务。中介机构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市场、技术、经济金融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要鼓励科研机构与中小企业合作,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要规范抵押、评估、登记程序和操作规程,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要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登记、汇总、查询、披露,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逐步健全面向社会开放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
第三是政府部门要依靠市场机制,为中小企业形成合理的产业组织体系创造条件。政府既不能越俎代疱,又不能无所作为,应着眼于为企业行为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和社会保障体系,要为中小企业购并重组中的冗员消化提供社会保障。并从税收、财政支出、贷款援助和直接融资等各方面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资金扶持等体系。
【引文注释】:
(注1):著名经济学家玉珏2004年10月在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指出:我国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
(注2)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狄娜《我国中小企业现状和特点》。
(注3)2005年5月,笔者对河北省辛集市各金融机构和部门中小企业就融资状况问题开展了专项调查。
(注4)王智洁、陈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中国金融》2005年第9期19页
(注5)纪敏《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创新》,《中国金融》2005年第9期17页。
【参考文献】:
1、刘曼红主编《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狄娜《我国中小企业现状和特点》
3、王智洁、陈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中国金融》2005年第9期
4、纪敏《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创新》,《中国金融》2005年第9期
5、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货币信贷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及对策》,《中国金融》200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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