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获取
|
论文天下网
|
原创毕业论文
|
论文范文
|
论文下载
|
计算机论文
|
论文降重
|
毕业论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论文
|
开题报告
|
心得体会
|
全站搜索
当前位置:
论文天下网
->
免费论文
->
会计专业
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及防治对策
XCLW117869 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及防治对策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十分严重,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从社会财富分配、社会资源配置、国家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的角度,简要论述了会计信息失真对社会的危害性。从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国家监督管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会计行业执业环境以及会计人员素质等方面探讨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根据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众以下几方面观点针对性地提出了防治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对策。
目录
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及防治对策2
一、会计信息失真及危害2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4
(一)、外部原因4
1、会计法律、法规不完善,处罚过轻,造假成本低4
2、会计制度本身有一定的局限性,会计处理伸缩性大4
3、 国家有关监督管理机构监督不力,执法不严5
4、 注册会计师缺乏应有的独立性6
(二)、内部原因7
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不真实7
1、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做假8
2、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技能不强9
三、防治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对策9
(一)、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9
(二)、进一步完善专业监督机制,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法10
(三)、加强和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11
(四)、建立、完善与企业组织系统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11
(五)、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教育11
2 项怀诚,《会计职业道德》,人民出版社,2003年12
1、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是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基础,严格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企业造假、做假难度。
2、进一步完善专业监督机制,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法。完善和加强专业监督机制,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法,发挥其在预防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作用。
3、加强和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和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保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4、建立、完善与企业组织系统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与企业组织系统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这是预防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手段之一。
5、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切实有效的培训教育,使会计人员具有专业胜任能力、职业判断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技能,以适应我国会计改革和会计国际化的要求。
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及防治对策
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会计信息失真有较为复杂的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本文就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主要原因,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以及如何有效防治会计信息失真,促进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谈几点看法。
一、会计信息失真及危害
近年来会计造假事件层出不穷,会计信息失真十分严重,会计诚信度非常低。从国内的情况看,资产不实,所有者权益不实,利润不实的情况还很严重。财政部于2004年1月8日公布了2003年中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本次共检查了152户企业,企业资产不实85.88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41.38亿元,利润不实28.72亿元。其中资产不实比例5%以上的企业23户,占被检查企业户数的15.13%;利润不实比例10%以上的企业82户,占被检查企业户数的53.95%;利润严重不实,虚盈实亏企业有5户,其报表反映盈利3551万元,实际亏损1.5亿;虚亏实盈企业有6户,其报表反映亏损1.4亿元,实际盈利4亿元;有16户企业违规设置帐外帐①。在证券市场上,从“深圳原野”、“琼民源”、“郑百文”到“银广夏”等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使成千上万的股民血本无归。从国外的情况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大企业集团的会计造假案,则引发了国际性的会计危机。从美国的安然、世界通讯、环球电讯、泰科公司,到荷兰的阿霍德公司、意大利帕玛拉特公司,韩国SK公司的会计造假案,使“信任危机”的阴云由美国开始向全球扩散。
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的终端产品,它的质量高低与好坏对社会经济有四个方面的影响:
(一)、影响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企业实现的利润多少作为企业积累,多少分配给国家,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职工工资和福利,所有的这些分配政策必须以会计数字为基础来落实。会计信息失真会导致税收政策、工资福利政策、股利分配等政策的失效,影响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最终影响社会的稳定。
(二)、影响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会计信息是投资者衡量企业经营水平和管理效率高低的主要依据。比如在证券市场上,只有那些管理水平高,资金利用率高,赢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强的企业才能得到投资者的青睐。因此,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的主要依据,也是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如果一个证券市场充斥了虚假的会计信息,就会使投资者无法从众多的企业中区分哪些企业值得投资,哪些企业不值得投资,从而导致投资失去方向,失去理性,恶意欺诈和投机行为就会泛滥。
(三)、影响国家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会计信息是国家制定远景规划和各项方针政策的主要依据,无论是国家的长期发展计划,还是国家短期的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就业政策、工资社保福利政策、证券保险政策等,都离不开真实可靠的会计数据。如会计数据不准确,将导致制定的政策不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在实际工作难以贯彻实施。
(四)、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会计信息失真,不论其是故意还是无意,必然会造成管理混乱,漏洞百出,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帐实不清,可以混水摸鱼;收入不报,成本不实,截留利润,为贪污盗窃开了方便之门;还有伪造或变造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等,所有这些都侵蚀了国家的应有收入,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一)、外部原因
1、会计法律、法规不完善,处罚过轻,造假成本低
为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近几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准则和一个基本会计准则,1996年修订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9年修订并实施了《会计法》,2000年还制定了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但从目前执行《会计法》的情况看,真正因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而受到处罚的很少,受到法律制裁的更少,主要原因有:一是《会计法》的许多条款缺乏量的标准,操作性起来困难,如“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二是《会计法》规定的罚款额低且金额范围宽,难以达到惩治的作用。比如《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单位处于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会计法》也没有规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导致造假、做假成本低。三是《会计法》许多条款的执法主体不明确,使用“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等述语,涉及到财政、审计、税务、保监、证监等执法部门,使得法律的严肃性下降。在实践中,就是由于提供虚假的信息而受到处罚,也因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预和本位利益的影响,绝大部分也是采取“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公开处理”。会计做假预期成本低于预期收入,许多企业存在造假、做假的不良动机。
2、会计制度本身有一定的局限性,会计处理伸缩性大
我国从1992年颁布第一个会计具体准则起,截止2001年1月已颁布了十三个具体准则和一个基本准则。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结构调整、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快速发展阶段,市场发育还不完善,企业产权关系复杂,许多经济法律、法规正处在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之中,造成会计制度本身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存在滞后性和不完善的客观事实。在实际操作中给企业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标准的余地大,不同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会计信息。比如所得税处理的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固定资产折旧的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长期待摊费用年限的选择等,对同一会计事项,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得出不同的会计利润。特别是2000年财政部颁布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后,会计职业判断的空间越来越大,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标准,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己掌握,给企业调整利润造成了很大空间。比如一个企业为了降低当年的会计利润,可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作过低估计,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巨额冲销。第二年销售成本将偏低,企业可以实现数额可观的利润。特别是对已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了避免第三年连续亏损而导致被摘牌,公司可能会在第二年采用此方法进行巨额冲销,以使第三年出现盈利。
3、 国家有关监督管理机构监督不力,执法不严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经济体制不完善、执法环境等原因的影响,导致有关监督管理机构监督不力,执法不严。
(1)、各监管部门的职责不同,各有取舍,导致未能形成一个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协调的、有效的整体监督体系。比如审计部门审计的重点是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国有资本为主体的控股企业,不可能对所有的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税务部门以税收征管为己任,难以顾及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意的是企业是否进行合法经营,不关注帐务处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是社会公证性服务,企业不委托,无权干涉。
(2)、会计制度不统一,企业事业单位数量多,规模大小不一,管理方式各异,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难于适应加强监管的要求。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执行预算会计制度,外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其他企业执行行业会计制度。客观上要求监管人员不但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要熟悉相关行业的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掌握各种有效的审计监督技能、技巧和方法,才能真正履行“经济卫士”的职责,才能保证有效监管。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各监管部门由于机构编制以及人事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人员数量偏少,业务素质不高,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人员年龄偏大,掌握的专业知识以及业务技能少,难于适应有效监管的要求。另一方面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多,隶属关系复杂,分布范围广,加上监督管理部门权限不同,在实际工作中监管部门往往感到力不从心,鞭长末及,导致监管不力。在实践中,监督管理部门在有利可图时,争相去检查监督;当存在某些棘手的问题时,又采取“回避”的策略,有时还存在欺软怕硬的现象。在目前各地为发展经济而争上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环境下,对一些企业,特别是对当地的一些利税大户,即使被有关监管部门发现有做假、造假行为,也由于行政干预以及各种关系的干扰,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甚至小事化了,重罚款,轻法律、行政制裁,一定程度上导致对违法、违纪行为执法不严。
4、 注册会计师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和灵魂,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最基本的独立性,是一种客观、公正执业的能力,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在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以客观、公正、超然的心态发表审计意见。换句话来说,无论注册会计师多么能干,如果失去了独立性,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要么对委托人毫无价值,要么被委托人利用以达到各种非法目的,致使报告使用者利益受损。从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的动机来看,大多数企业主要不是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堵塞漏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更主要是应付监管部门的需要,以达到融资、投资等目的。我国从80年代初恢复注册会计师行业以来,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也曾在政府推动的市场整合当中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仍偏小,收入偏低。根据中注协2002年末统计数字,全国现有会计师事务所中合伙制的不够16%,其实这里面还包括一大批由于人数不够等原因不能成立有限责任事务所而注册为合伙制的,全国每家事务所平均拥有注册会计师只有13人左右,合伙制的平均不到8人。剔除少数队伍较大的事务所,剩下的是一大批“麻雀”所②。由于会计市场竞争激烈,中外合资事务所的出现,国外事务所又抢滩登入,抢客户求生存,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第一要任。加上行业自律监督和行政监督不到位,以及执业环境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相互以低价竟争或迁就客户来获得合约,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就无从谈起,出具不真实的审计报告也就不足为奇。例如经查处的深圳一辉实业有限公司,1993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但至1997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猛增至1亿元。经查,这次“飞跃”纯属深圳协力、兴蒙、国正3家会计师事务所为获取高额审计费而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所为。
(二)、内部原因
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不真实
要使会计信息失真在源头上就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各企业要严格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生产经营特点,按合法性、健全性、权责明晰性、成本效益性和动态性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许多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由于领导层不重视,员工管理意识淡薄,加上财务人员配备不足等原因,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有些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的也不完善,有些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认真贯彻执行。由于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上实际工作中行政干预,领导授意,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的影响,从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会计信息,以及依据会计信息提供的资料和财务会计报告,就可能出现不真实或不可靠的情况。
1、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做假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会计做假、造假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他们的目的各有不同。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以减少利润,少缴或不缴或偷漏税款为目的;上市公司主要采取虚增利润粉饰报表,以达到稳定或提高股价,增发股票、债券以圈钱为目的;国有企业则以虚减或虚增利润,实现上级下达的考核目标为目的。从根本上说,企业会计做假、造假的主要原因,在于单位负责人知法违法,授意财会人员做假,以达到提职、提薪等目的。虽然《会计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但由于会计人员是受聘于单位的职员,领单位的工资、奖金。会计人员职务的升降,薪金增减,岗位的调换,有的甚至聘请或解聘都受制于单位负责人。使得会计人员处于“坐得住,就挡不住;挡得住,就坐不住”,“敢说的不敢做,敢做的不敢说”的境地。因此,许多会计人员明知违法犯法,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还是按单位负责人的意志,放弃客观、公正、独立性的原则,钻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空子,通过改变会计估计和会计方法,人为调整利润和亏损,做出所谓的“厂长成本”、“老总利润”。从公开曝光的造假、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典型案例看,产生造假帐等违法会计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单位负责人的授意、指使、强令所致。
2、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技能不强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根据财政部统计,截止1999年底,国有企业单位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持证在岗的会计人员中,有26.03%的人员没有达到中专以上水平,其他经济组织持证在岗人员中,36.36%的人员没达到中专水平③。虽然近几年各类学校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培养和培训财会人员的力度,但还是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以及财务会计国际化的要求。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技能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会计人员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够坚持准则,甚至通同作弊,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直接参与伪造、变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二是不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受到会计人员对经济法律、法规以及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理解、掌握程度,对客观事物的判断能力等。会计人员不熟悉税收、金融、证券、票据、合同等法律法规、不熟悉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没有掌握过硬的业务技能技巧,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到政策界限、利益关系时就很难做到遵守准则、执行准则、坚持准则,对会计事项很难作出合理合规的判断,导致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可靠。因此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技能不强也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防治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对策
会计是诚信行业,如果会计失之诚信,弄虚作假,欺诈舞弊,会计关系得以存在的基础就会随之崩塌,会计业的生命力也就随之完结。会计信息失真有其复杂的社会根源,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集团,治理做假、造假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要从根本上有效治理假帐问题,规范会计行为,防治会计信息失真,必须把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紧密结合起来。
(一)、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是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基础。一是健全《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证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做假、造假的处罚规定,使其适应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的要求。避免出现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处罚标准不统一,而影响法规的执行效果,降低法律的权威。二是补充《会计法》对会计人员、单位领导人以及其他责任人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以及对虚假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虽然《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列明了单位领导人以及其他责任人违反规定应承担的刑事或行政责任,但没有涉及民事责任的内容。而在与经济法互为补充的其他经济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中,虽对民事责任有所涉及,却非常简单。实际上民事责任对造假者而言,将承担巨大的成本风险,其作用绝不是行政处罚能替代的。三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按会计国际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会计准则,严格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企业造假、做假难度。
(二)、进一步完善专业监督机制,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法
为了对会计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我国建立了专业的监督机制,包括财政监督机制、税务监督机制、审计监督机制、证券监督机制等。这些专业监督机制在预防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近几年来,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局部利益的驱动,这些专业监督机制有所弱化。因此,必须完善和加强专业监督机制,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法,发挥其在预防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作用。一是明确各专业监督职责,做到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相互协助。二是专业监督部门要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惩处造假、做假者。三是提高专业监督者自身的素质,要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技术精湛的专业监督队伍。专业监督者必须要有较高的财务会计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熟悉法律法规,精通会计信息失真的检查技巧。四是建立会计监督责任制度和违法违纪的惩治制度,强化对专业监督的再监督,使专业化监督制度化、系统化和日常化。
(三)、加强和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
由于监管制度缺陷,查处不力,处罚过轻以及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相关民事处罚规定难以操作以及执业会计师风险意识淡薄等原因,助长了执业会计师的冒险意识,导致其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加强和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保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一要完善行业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主要是提高事务所的法定注册资本,风险基金的最低限额。二是全面推行有限责任合伙制,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成本。三是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行业诚信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推广学习上海市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的做法,即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其家属实行财产申报制度,避免注册会计师通过不正当交易获取上市公司或客户的不当利益等审计寻租行为的发生。四是提高中注协的独立性,赋予其更大职权,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四)、建立、完善与企业组织系统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与企业组织系统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这是预防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手段之一。首先,企业在设计组织结构时,应合理解决领导层、各个职能部门以及各个业务环节的相互关系,避免出现组织上的混乱状态。其次,在组织内部应进行科学的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特别是应将不相容职务在不同的部门或人员之间进行分工,防止由一个人经办增加舞弊差错和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最后,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甚至每个人的权限,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负专责,防止责任不清出现问题相互扯皮的现象发生。
(五)、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教育
1、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方式和手段,通过接受教育和自我教育的方式,多管齐下,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观念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职业道德警示教育,使会计人员树立诚信观念,道德观念,培养职业道德情感,提高辩明是非的能力,使广大会计人员自觉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帐”。
2、 根据会计从业人员总体业务素质不高,业务技能不强的实际状况,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新理论、新知识、新制度、新准则等的培训教育,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会计改革不断深入,会计专业性和技术性日趋复杂,对会计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加之一些新经济事物不断涌现,如股票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与核算、通货膨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外币兑换等等,给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切实有效的培训教育,使会计人员具有专业胜任能力、职业判断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技能,以适应我国会计改革和会计国际化的要求。
资 料 来 源
注释:
① 《会计师》杂志,2004年,第2期,第5页
② 余应敏、李彦春,浅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国审计》,2003年,第8期,23页
③ 项怀诚,《会计职业道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0页
参考资料:
1 杨杰、车静秋,会计法的法律反思,《中国内部审计》,2004年,第1期, 56页
2 项怀诚,《会计职业道德》,人民出版社,2003年
3 莆应华,诚信为本,不做假帐,《特区财会》,2002年,第2期,11页
4 徐政旦、姚焕廷、朱荣恩,《会计制度设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
5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会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财务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
相关论文
上一篇
:
论国有股流通问题
下一篇
:
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对策
推荐论文
本专业最新论文
Tags:
会计
信息
真的
主要
原因
防治
对策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