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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
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措施
XCLW119857 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措施
中文摘要及关键词……………………………………………………………………2
一、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3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4
(一)企业主观因素…………………………………………………………………4
1、种利益的驱动是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最主要根源………………………5
2、内部人控制是产生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5
3、财务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会计资料失真……………………………………5
(二)社会性客观因素………………………………………………………………5
1、法律制度不健全……………………………………………………………………5
2、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6
3、会计违法违规成本低………………………………………………………………6
4、证券市场不成熟……………………………………………………………………6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措施………………………………………………………7
(一)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惩处机制 ……………………………………7(二)规范公司治理机制,建立企业内部有效制衡约束机制…………………8
(三)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8
(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9
(五)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增加会计报表粉饰的难度…………………9
(六)逐步完善证券市场的各项机制…………………………………………9
注释…………………………………………………………………………………11
参考文献……………………………………………………………………………11
内 容 摘 要
目前,会计信息失真在中国严重并且普遍存在,造成了大量的虚假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针对其现状,剖析其产生的动机与原因,针对主客观因素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如: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惩处机制、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健全民事赔偿机制、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实行会计委派制、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考核、规范公司治理机制、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期最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
关键词:会计信息. 失真 内部人控制
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措施
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这已是不争之实。会计信息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料,既是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更是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与单位内部管理当局评价财务状况、防范和化解风险、作出投资决策、改善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客观、可靠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最根本要求。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存在十分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社会交易费用高昂、企业难以筹集到足够资金而出现“贫血”,严重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进而在宏观上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和发展。这个问题存在的广泛性、严重性与我国目前经济转轨时期的体制以及客观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因此,为寻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制订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与制度,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上为财政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中国证监会)等。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正式发布,并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法》的颁布与实行,被认为是旨在改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杜绝虚假会计信息的重大举措。与之相适应,财政部又于2000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2月又进一步发布了三十八项会计准则,所有这些努力,无疑会在一定程度提高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然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不能完全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因此,我们不得不去反思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症更深层次的原因,以便“对症下药”。 一、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真实性是会计工作的“生命”,会计制度要求企业会计信息必须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但是,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却已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在当今中国的经济生活中,会计舞弊似乎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普华永道曾在2001年1月时发布了一份关于35个国家“不透明度指数”(The Opacity Index)的调查报告。在普华永道“不透明度指数”的分项调查中包括了会计准则与实务(含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不透明度”研究。根据该报告,中国和俄罗斯的不透明度最高,分别是87和84。新加坡,美国的透明度最高,分别是29和36。这个调查数据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200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单位联合举行了一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问题调查。调查结果是:个人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完全可信的仅占8.45%,完全不可信的占3.14%。对100家机构投资者的调查结果是:没有一家机构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完全可信,认为基本可信的占41%,认为完全不可信的占1%,大部分认为只有部分可信。这表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是很不满意的。
2003年,中国财政部对所属的152家企业的200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结果有近70%的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2007年,财政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第13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其中:浏阳花炮为避免2003年、2004年连续亏损,将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1859万元及欠缴税款786万元推迟计入2005年度;航天通信2003年至2005年划出资金通过其他单位进行周转,虚增利润3110万元;天津海运连续两年伪造银行存款1.5亿元,以隐瞒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这三家公司为达一己之利,不惜采用虚假或隐瞒交易事项的手段欺瞒会计信息使用者,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以上调查结果,非常清楚的显示了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十分普遍而且相当严重。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就是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不符合实际情况。它有三种类型:一种是业务型会计信息失真,其特点是虚构或隐瞒交易事项,主要表现形式是不实或遗漏型虚假陈述,纯属会计造假;第二种是规则型信息失真,其根由是准则不完备或有缺陷导致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三种是行为型失真,其特点是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权或自由裁量权对交易做出非公允的表达,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属误导型虚假陈述,又可称为“数字游戏”。其中第二种规则型信息失真是准则制定者的责任,随着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我国会计准则已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准则日益齐备和完善,准则执行环境已有根本改观;而企业作为准则执行者,主要应承担第一、三种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会计信息失真是许多社会问题在会计上的综合,究其根本原因不外乎企业主观因素和社会性客观因素两个方面。
(一)企业主观因素
1、各种利益的驱动是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最主要根源。参与会计信息失真活动的经济主体主要有两类人:一类是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他们是会计造假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另一类是会计从业人员,他们是会计造假的具体操作者或实施者。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他们主要是出于业绩考核、获得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发行股票、减少纳税、政绩考核和推卸责任的动机而进行会计报表粉饰,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而会计从业人员是迫于企业负责人的压力,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获得较高的福利待遇和晋升,从而不得不“弃良从娼”,正所谓“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他们一般是被动造假。
2、内部人控制是产生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我国内部人控制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产生的:一是政府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利润留成水平;二是企业组织转型,建立股份制公司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三是通过自发性和非正式的私有化。目前,我国内部人控制的后果已经非常严峻了。我们来看一位亿万富翁的坦言:“今天,最有效、最快的发财致富方法,就是把国有资产变成我自己口袋里的钱;国家的钱实在太多了,没有谁数得清楚,也没有谁能将其看守得天衣无缝。而且,实际上许多看守国有资产的人都不反对把国家的钱放进我们的腰包,我只要取大海之一粟,足矣。”[1]由此可见一斑。在会计核算方面,内部人控制下,企业设多本账,开多个账户,会计报表严重失实,为企业的私利打幌子,迎合各种会计使用者的需要,使企业偷税、漏税严重,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分配不均。
3、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财务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账实不符。由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又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会计人员执行的内部监督职能形同虚设,造成账外资产、闲置资产、呆坏账现象严重,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近几年连续发生的“花旗集团事件”、“北海国发事件”、 “锦州交行‘假核案’事件”等几起恶性事件就是鲜活的写证。
(二)社会性客观因素
1、法律制度不健全。当前的法制环境,苛刻地说,可以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来描述。说是无法可依,一是因为一些急需的法规迟迟没有出台;二是一些法规制定的太死,无法操作,这样的法律有等于没有;三是因为一些法规是多年以前制定的,已经与当前形势不相符合了。无法可依使得会计报表粉饰乘虚而入。说有法不依,是由于各行为主体的法制观念淡薄,可能不知法,也可能知法犯法,所以就会有这样的企业存在:不管国家对有关会计处理是如何规定的,我只按照自己的意图来编制会计报表。说是违法不究,是由于有些法规缺乏明确的执行机构,使这些法规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即所谓“立法如林,执法为零”。说是执法不严是由于当今社会,执人情法、徇私枉法比比皆是。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对会计报表粉饰者来讲,没有给予应有的处罚,这必然助长了他们进行会计报表粉饰的行为。
2、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上市公司审计存在着委托人、被审计单位与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被审计单位即为上市公司,其主要表现为经营管理层,他是上市公司资产管理的代理人,与审计机构二者均是委托人,为同一委托主体——股东服务的,故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是“代理人”监督“代理人”的过程,是可以保证其公正性的。但由于我国目前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的不完善,使得“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从根本上破坏了委托代理理论下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平衡关系,使审计机构难以保持其公正执业的最基本条件——独立性。这种被扭曲的聘任制度往往助长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态,不仅降低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敏感性,也淡化了注册会计师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感。
3、会计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目前我国对会计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不大是很小的,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而美国《萨班斯法案》规定最高刑法为25年有期徒刑,最高罚金个人为500万美元,公司为2500万美元。相比之下,我国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太轻,没有达到刑罚的震慑作用。这就使得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有恃无恐。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发现机制缺乏有效性和健全性,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低;二是惩罚乏力,不仅缺乏刑罚和经济制裁,而且缺少道德和名誉损失,舞弊者不以为耻,有的反以为荣。于此相反,良好的道德和信用却并不能带来相应的收益。
4、证券市场的不成熟。我国股市到目前为止仅仅只有十几年的历史与世界股市三百多年历史相比,现在还处于婴儿阶段,许多方面还不尽成熟和完善。具体表现为:(1)上市公司总体质量较差,信息披露的质量不高;(2)股权结构不规范;(3)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4)证券经营机构管理混乱;(5)剥离和模拟[2]十分随意。这就为会计报表粉饰提供了可能,从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大量的损失。
三、治理措施
针对以上这些现象和原因,如何制订出有效的治理措施及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惩处机制 。
1、应尽快完善证券法及相关法规中各责任主体民事责任的规定,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应扩大责任主体范围,将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经营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等涉及不实会计信息提供的人员均纳入责任主体范围;另一方面应扩大请求权主体的范围,将请求权主体明确为由于依赖不实会计信息而遭受损失的人。
2、改变举证方式。现行民事诉讼体系中,举证责任一般由原告承担,即“谁主张,谁举证”,而在涉及不实会计信息的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位置通常是不平等的,原告和被告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突出,被告控制信息的来源,拥有绝对的信息优势,所以举证容易,而原告则举证困难。因此应将举证方式改为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采用推定过错原则,即原告只须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失且损失和不实会计报告有直接因果关系或被告有过错即可请求赔偿,而被告如不能举证自己无过错即被推定为有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
3、健全民事赔偿机制,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首先我们要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再者就是出台严厉的处罚规定,包括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等,增大造假者的“后成本”,这样才能从利益上遏制住虚假财务报告的蔓延,取得良好的效果。200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启了受理证券欺诈民事诉讼的大门。但目前广大投资者通过司法渠道来维护自身权益仍然面临着许多障碍,我国的民事赔偿机制依然需要在立法、司法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例如,规定受理的诉讼只能针对已被证券监管机构查处的案件,这不合理地提高了起诉的门槛,限制了投资者举报、监督的积极性;不接受集团诉讼方式使很多受损股东因诉讼成本高昂而举步维艰;等等。在立法上有必要对这些问题重新审视,在司法上更需要尽快受理、审结多个案例以引导投资者,最终形成完备、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民事赔偿制度体系。
(二) 规范公司治理机制,建立企业内部有效制衡约束机制。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首先,政府应制定更为具体的法规以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确立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如实行董事、经理职务不兼容制度,明确划分其职能和权限,杜绝董事和经理交叉任职;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必须引入相当比例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拥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任职,较少受大股东和内部人的影响,代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行使权力。其次,改变董事、经理主要由行政渠道产生的现状,大力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通过市场手段和市场竞争方式来选拔和聘任公司管理者。第三,实行董事、经理期股激励计划,使董事、经理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价值同比增长。
2、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在内部牵制的基础上,由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创造,并审计人员理论总结而逐步完善的自我监督和自我调整体系。它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效果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提供了合理的保证,也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观念淡薄,内部控制严重失效,存在着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首先,需要完善内部规范体系:一方面,在内容层次上,要继续出台合理有效的法律和规范,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形成一个较完整的规范体系;另一方面,在操作性层次上,要提高已出台法律和规范的可操作性,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其次,需要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因为内部控制制度所采用的一切方法、措施和程序,都离不开人的作用。内部控制人员应具有的素质包括:知人善任;加强对员工,特别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技术轮训制度,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技术素质;建立员工技术考核和业绩评价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建立职务轮换制度等。第三,需要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为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必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降挂钩。
(三)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
1、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减少会计信息非故意失真。首先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抓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熟悉会计处理程序和核算办法,精通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准确判断会计事项,恰当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加强会计人员计算机及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培训,使财会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传统型向现代型、单一型向全面型转变,使会计人员素质能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2、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在现行情况下,作为会计监督主体的会计人员,要在如实反映情况,加强会计监督方面真正履行职能,还受到诸多方面的干扰和制约,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会计人员要真正成为约束企业的执法官,就必须把会计人员的地位和身份做一些调整和改变,这就需要实行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就是通过稳定会计负责人的地位,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不受干扰地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提供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维护正常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为整个市场经济的协调有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提高对会计人员的能力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考核。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考核对防范虚假财务报告会起到深层次的作用,建立一个比较完备的考核体系,对会计从业人员故意和非故意的差错予以记录并进行相应的处罚,例如采取记分制,直到吊销从业资格等手段,将从业人员的差错与其赖以生存的谋生手段直接联系起来,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一方面完善社会舆论,使其更多地参与到监督里来,对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起到“名誉处罚”的作用,直接影响到造假者今后的贷款、融资、信誉等种种方面,他们就不得不对其造假行为持特别谨慎的态度;另一方面,完善政府监督体制。首先,必须采取措施解决对企业会计报表进行监督的部门众多,各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以及监管方式落后问题。其次,改变以前,众多政府部门只能有一家来履行对会计事务所等进行监管的职责,让多家政府部门都能监管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使政府监管部门充分履行其职责,需要建立政府监管行为的社会评论和责任约束机制,以杜绝官僚主义,防止少数监管人员公权私用、实现政府监管科学化、提高政府监管的公作效率。
(五)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增加会计报表粉饰的难度。防范会计报表粉饰,必须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加以完善,具体建议是: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定的首要目标;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应正确处理统一性和灵活性的关系;检视已经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寻找并填严其中的真空地带;检视当前的实际,寻找其中的新情况、新交易、新事项,并及时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六)逐步完善证券市场的各项机制。
1、完善股票发行制度,缓解企业粉饰会计报表的股票发行和上市动机。具体措施包括:(1)放弃原有的连续3年盈利的要求,改为累计3年盈利;(2)尽快创立创业板市场,解决那些没有经营业绩,但公司发展前景看好的公司的上市问题;(3)修改现行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逐步过渡到由市场确定价格的定价模式。
2、修改配股条件,缓解企业粉饰会计报表的配股动机。把配股条件改为:净资产收益率连续3年高于全部上市公司的平均值;负债比率、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在全部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以上。
3、修改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条件,缓解企业粉饰会计报表的避免处罚动机。具体措施包括:(1)将连续2年或3年亏损的条件改为连续2年或3年内的累计亏损超过累计税后盈利;(2)可考虑增加连续3年经营现金流量为负值这一指标;(3)增加非会计参数,比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已处于严重的非正常状态,或处于基本停产状态,或处于资不抵债、难以清偿到期债务。
注释:
1、李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成因与对策研究》[M]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6 第40页
2、李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成因与对策研究》[M]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6 第52页
参考文献:
1、李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成因与对策研究》[M]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6
2、袁小勇《虚假财务报告研究》[M] 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3
3、仇俊林 范晓阳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 [M] 人民出版 2006-6
4、陈淑芳 《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研究》[M]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6
5、姚正海 《财务报告粉饰手法的识别与预防对策》,《现代管理科学》[J] 2005年第1期
6、白羽《论会计信息透明度与资本市场运行》《商业时代》[J]2007年第13期
7、吕玉怡《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及解决办法》《商业时代》[J]2004年第12期
8、宗霞 《合作经济与科技》[J] 第297期
9、常淳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 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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