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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的理财问题
XCLW178792 金融企业的理财问题
一、银行理财影响金融市场效率的经济分析…………………………3
二、银行业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7
三、银行理财的市场边界思考…………………………………………8
四、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11
五、新会计准则对金融企业理财的影响………………………………13
六、金融企业的理财应对措施…………………………………………16
七、对金融企业理财的合理化建议……………………………………18
内 容 摘 要
随着中国金融体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全面参与理财业务市场可能算是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亮点之一,无论是从理财产品的品种还是从理财产品的规模来看,金融理财业务发展迅速。银行理财影响金融市场效率的经济分析、针对新会计准则对金融企业理财的影响,银行业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银行理财的市场边界思考以及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金融企业在理财问题上的应对措施和金融企业理财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金融企业理财、均衡利率、商业银行
金融企业的理财问题
金融即融通资金,金融企业即融通资金的场所;企业财务管理(又称企业理财)即企业资金及其流转的管理,其核心是财务决策,而财务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是会计信息。金融企业只有适应理财环境的变化,才能更有效地加强财务管理,实现理财目标。
金融企业理财,将构造一个市场举足轻重的蓝筹板块。由于行业的特殊性,金融企业比一般企业资产规模大、收益稳定,更由于行业本身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金融企业对整体经济的影响力大,与此相应的是金融企业在证券市场的特殊地位,成为市场稳定的重要力量。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发展, 金融企业的队伍不断壮大。金融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理财活动中来, 这给中国经济带来了繁荣的一面, 但是随着理财行业的不断发展、理财行为的不断规范, 金融企业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理财问题,金融企业是个比较大的概念, 本文下面将着重以银行业理财问题为对象来论述。
一、 银行理财影响金融市场效率的经济分析
随着中国金融体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全面参与理财业务市场可能算是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亮点之一,无论是从理财产品的品种还是从理财产品的规模来看,都可谓发展迅速。
(一)利率管制下的中国金融市场均衡
传统的金融理论认为,在利率上限的约束下,如果利率上限高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利率上限对金融市场没有影响;但如果利率上限低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则会产生金融产品需求大于供给的所谓短缺现象,普遍存在的信贷配给现象导致了诸如排队、拉关系等社会资源的浪费,市场规模的缩小损失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在利率上限为约束条件的前提下,中国金融市场效率的改进途径就有降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当市场的均衡利率水平与利率上限重合或低于利率上限时,市场规模扩大,短缺现象消失,此时的金融市场回到了有效率的状态。而促成均衡利率水平下降的途径有二:(1)在供给一定条件下,需求减少使得需求曲线向左移动,均衡利率水平下降的同时,金融市场的规模缩小,不符合效率的原则;(2)在需求一定的条件下,金融市场的供给增加使得曲线向右移动,移动的结果是利率水平的下降和市场规模的扩大,符合效率的原则。
在中国目前的局限条件下,利率上限和资产负债管理的约束,以及逐渐兴起的多元化的金融资产市场,竞争的约束使得银行存在难以满足银行资产扩张的需求。事实上,近年来规模递增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实质贷款利率水平的下降,或者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贷款利率水平上涨,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效率。
(二)固定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与存款收益差的持续存在符合效率原则。
理论上讲,在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上,不存在任何无风险套利的机会,明显的机会可能就是陷阱,无数自利的市场参与者持续的套利行为使得套利的机会瞬间即逝,任何超过市场平均利润水平的收益都是对其承担风险补偿。就是说,风险水平相同的金融资产,其收益水平也应该相同的。
考察一下中国目前固定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之间持续存在的收益之差现象,我们也许能找到一些符合逻辑的解释和颇具意义的推论。
市场上相同期限且风险水平相同的两类金融产品其收益水平存在着差别,令人深思:
1、中国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水平应该等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否则的话,就很难解释银行为何会不遗余力地开展理财业务,毕竟是与存款业务相比,开展本不熟悉的理财业务增加了银行的成本其他条件相同时,降低了银行的利率水平,不符合理性人的假说。银行愿意接受高成本的资金一定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中间业务规模的扩张也许还有规避监管和提升企业价值等方面的考虑。
2、竞争性金融产品市场的存在是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根本原因。随着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开放,金融产品市场正在发现着根本性的变化,除了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业务模式创新之外,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创新也层出不穷,而且规模逐步扩张,如基金、信托计划、券商理财产品、投联险等。如此的竞争格局下,资金持有者的选择范围扩大,在存款利率管理的前提下,居民资产组合中银行存款的优势在逐渐丧失,套利的行为终将会引起银行存款的流失。假如银行不开理财业务的话,银行资产的规模不仅难以扩张,说不定还会萎缩,这是银行不愿意面对的。
3、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得益于中国贷款市场的需求价格弹性在增大。从银行角度看,银行用发行的理财产品(尤其是贷款类银行理财产品)筹集到的资金购买金融资产,相较存款资金而言,成本增加或者利差缩小,在规模一定的情况下,利差缩小则意味着利润减少,果真如此的话,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行为就无法找到经济学意义上的解释。符合经济逻辑的解释只能是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引起的规模扩张带来的额外收益一定能抵补因利差缩小导致的收益损失,而且还有多余。假如银行不开展理财业务,资金供给的减少必会引起贷款利率的上升(显性或隐性的),在贷款需求缺乏价格弱性的条件下,利率的上升并不会引起贷款需求的急剧下降,银行完全不必劳神费力开展理财业务,但在贷款富有需求价格弹性的条件下,利率的些许上升就会引起贷款需求的急剧下降,这对银行是一个坏消息。事实上,中国目前资金需求者中的民营企业比例上升,加上国有企业的改革深化,贷款需求对利率和敏感度呈现出增大的趋势,贷款需求价格弹性的上升符合逻辑。
4、银行开展理财业务有降低信贷市场均衡利率水平的倾向,提高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宏观上看,在交易费用的约束下,一个不是充分套利的金融市场里,银行存款利率与银行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收益之间的收益之差也许会始终存在,银行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的高收益吸引着闲散资金的持有者,增大了整个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有降低金融市场均衡利率和扩大市场规模的倾向。微观上看,银行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利差缩小,减少了中国金融机构的“制度红利”,有助于激励多年来依赖于“制度红利”而生存的中资金融机构改进运作效率,培育中国整个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银行业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
1、理财产品的同质化明显。当前理财产品仍然存在产品同质化倾向,缺乏差异和个性,量身定做的产品尤其鲜见。总体来看,理财产品还不能满足投资者个性化需求,境内理财机构提供的品种与境外相比还显得比较单一。
2、相关法规不够完善。虽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但随着理财市场的发展,这些规定的适用性及全面性已不能满足需要,金融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
3、理财文化和正确的理财心理构建尚需时日。目前,个人投资者的理财产品知识还普遍缺乏。许多投资者往往只重视收益,忽略风险,承担风险意识和能力却很低,正确的理财观念深入人心尚需时日。
4、理财专业人才短缺。目前国内理财专家稀缺,许多客户经理将代客理财等同单纯的产品营销,未注重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理财产品风险,在经济运行以及股市行情较好的情况下,许多矛盾会被掩盖,但一旦出现波动,造成理财产品的亏损,则会暴露其风险。同时,有的理财服务人员无法清晰的通俗地解释理财产品,一些投资者认为理财产品“设计太复杂”和看不懂。
5、个别银行在理财产品的发行和销售过程中违反有关监管要求。一是在销售过程中未严格区分自营业务与代客理财业务的界限,将两类产品混同宣传或销售。二是在理财产品宣传中将浮动收益产品当成固定收益产品宣传。三是营销人员在对客户现场营销的过程中有误导行为。四是理财产品的宣传和介绍材料未充分揭示产品风险,未按照监管要求载明风险提示语句并要求客户抄录。五是销售理财产品未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或报送资料不齐全。
三、银行理财的市场边界思考
面对着迅速发展、问题逐渐显现的中国理财市场,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金融主管当局似乎都缺乏足够的理解和心理准备,对于同一类事件的发生,人们的态度迥然有别。基金、信托、投联险等理财产品的低收益、零风险和负收益现象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过多关注和质疑,对于此类事件,参与者尚能泰然处之。而偏偏是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此类事件时,管理层也表了态。2008年4月11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境外投资理财产品。2008年4月15日又通报了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六大问题。可见问题并不一般,有智之士甚至开始担扰银行理财是否会重蹈当年银行办信托的覆辙,这些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银行参与理财市场切不可急功近,初期应以开展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为其市场边界,慎对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或结构性理财产品。
(一)银行参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或结构性理财产品市场推高了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水平、增大了中国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银行出于追求利润的动机和迫于竞争的压力在基础性的准备工作不完善的情况下迅速进入风险业务市场,有增大中国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倾向。目前人们普遍质疑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现象,银行多少应引以为戒。在中国目前的局限条件下,银行理财产品出现的所谓“收益门”事件是情理之中的事。
(1)中国金融人才的匮乏使提多数涉及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仅靠从国际投行手中购买,设计极其复杂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哪里是普通市场顷刻之间能够明白的;
(2)中国目前金融市场尚缺乏风险管理的工具,利用资产组合降低非系统性的意愿难以实现;
(3)对于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市场我们目前还显得很陌生,期望着预测国际金融市场的价格走势来管理风险几乎是一厢情愿。
如此情形下,规模不断扩张的普通百姓本以为是无风险资产的理财产品如果是大面积出现风险的话,美国次级债事件也许就是前车之鉴。
(二)理财市场基础性制度的缺失约束着商业银行理财应当固守保本固定收益理财市场。
金融理论认为,风险只能让能够承担风险的人来承担。那是说,风险与收益是对称的,要想获得超额的收益就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如果一个市场让没有风险承担能力的人承担了风险,当风险变成现实损失的时候,面临灭顶之灾的市场参与者说不准会给社会造成损失。这样看,信托计划和券商定向理财的所谓合格投资人的有关规定是有理论依据的。近年来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刚刚“脱贫致富”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都是有保障的,甚至于不知风险为何物,对此银行是否应该多一点风险甄别和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感。
一般认为,完善的理财市场基础制度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既然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管理人最起码的责任应该是及时、准确地告诉投资人受托资金的运用和收益情况,以便投资人受托资金的运用和收益情况,以便投资人做出决策。目前看来,银行理财市场的信息披露情况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理财资金运用管理信息不透时以及理财收益分配或者管理费用收取信息不透时的现象大量存在。
2、第三方理财中介机构的大量存在。理论上讲,自利的市场参与者都有隐瞒对自己不利信息的动机。在理论上进,自利的市场参与者都有隐瞒对自己不利信息的动机,期望着作为理财产品提供商之一的商业准确无误的揭示其产品风险不符合自私的假说,模糊性的,误导性的承诺语言(如预期收益率等)正是目前投资者对银行不当推销理财产品的质疑之一。因此,受市场约束的第三方理财中介机构的发展对于消除信息不对称或者说降低信息费用,促进中国理财市场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完善的理财产品监管制度。金融监管作为一种外部的约束,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用影响被监管者成本与收益的手段,并以此改变被监管者的行为,达到解决市场失灵的目的。目前看来,对于刚刚兴起的中国理财市场,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颁布有关银行理财的法规或指导性意见,以规范银行理财业务,避免银行过度参与高风险的理财业务给中国金融业带来风险。
四、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
2007年伴随着沪深股指屡创新高,各种理财产品也层出不穷。尽管银行理财在多年前已经开展,但大多是中小商业银行在积极推进这项业务,以工行、建行为代表的大型商业银行全面进军理财产品领域,银行理财业务呈现出爆发性的增长,各种资金向银行理财产品汇集,从而形成一股新的金融力量。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银行理财产品的交易标的物,从汇率到原油期货,从艺术品到水资源指数,可谓种类繁多。但是从交易结构上看,则主要有结构型理财产品和综合型理财产品两在类别。
结构型理财产品,是指固定收益证券的特征与衍生交易特征融为一体的理财产品。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银行结构型理财产品往往用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配以股票、外汇、期权等非固定收益的衍生资产,在获得确定收益的前提下保证本金安全,同时通过承担一定的风险来获取更高的预期收益。产品大多为到期保本或部分保本的浮动收益类,从挂钩资产的类型来看,主要有利率挂钩型、汇率挂钩型、信用挂钩型、股票挂钩型和商品挂钩型等。早期的理财产品主要挂钩于美元汇率和部门国家的国内利率,2007年上半年,主要挂钩境内外股票、债券、基金、港股是被选择挂钩最多的品种。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在传统产品继续强势发行的基础上,新型挂钩标的开始逐步出现。如深圳发展银行“聚汇宝”超越计划2007年6年(二氧化碳挂钩型)美元理财产品,民生银行挂钩黄金期货、荷兰银行挂钩奢侈品,此外还有许多挂钩矿业、能源、农业等热门投资领域的理财产品。
综合型理财产品是相对于结构型理财产品的另一类理财产品的总称。根据银监会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综合理财服务的有关规定,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该产品的共同特点是需要第三方机构作为通道。在境内投资中,由于《商业银行法》的限制,有关投资活动需要借助信托公司作为平台;而在境外投资中,特别是现在部门银行系QDII产品中,通常引入境外的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交易平台。综合型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十分广泛,目前主要有三类。一是新股申购类。这类产品主要投资于网上网下的新股申购、货币市场工作、可转债等,如中信银行的“新股支支打”等。二是二级市场类。该类产品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投资标的主要包括股票、封闭式和开放式基金等。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了直接投资二级市场的类基金QDII产品(如工商银行的“东方之珠”)和跨境配置的A+H理财产品(如光大银行的“同享二号”)。三是特殊标的投资类。该类产品投资于与客户事先约定的非常规投资领域,如私募股权投资、艺术品投资等,如建设银行的“建行财富三号”系列和民生银行的“艺术品投资计划”。
截止2008年11月底,共有25家中资银行和9家外资银行推出了2185多款理财产品,全年募集资金总额超过1.3万亿元人民币,连续三年成倍增长。其中,新股申购类产品占有较大比重。由于A股市场一级、二级市场间的溢价确定性存在,使得银行打新股产品在2008年数量猛增,成为当之无愧的热点。从产品结构上看,目前的新股申购型理财产品除打新股外,在新股申购的间歇将资金投资于票据、国债及可转换债市场,以期能够提高产品的收益率。从期限上看,参与网上配售的新股申购产品通常较长,且大多不具流动性,但收益通常比单一进行网上申购的产品略高。目前,产品的期限有1年或1年以上、半年、3个月和“支支打”等几个类型。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通常在10%—15%,实际年收收益率可能达到20%左右。
五、新会计准则对金融企业理财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作为金融企业理财决策的信息资料主要支持者——会计,由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企业年金基金》《套期保值》《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制定及改变,能给金融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呢?
(一)新会计准则给金融企业理财带来的机遇
1、理财观念与会计观念的趋同。新会计准则不仅规范核算,也是有财务的理念。因为会计目标是为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相对于利润只是反映本期经营情况,未来现金流量的信息更加有用,会计正从利润观转向资产负债表观。新准则注重资产负债表观,资产被提到重要的地位,更加关注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反映存货的真正价值也许是取消LIFO的理由,而这也正是现金为企业理财时代的关注点,当然金融企业也不例外。
2、财务决策不确定性的减少。新会计准则有以下主要特点:(1)公允价值计量标准适用范围扩大;(2)规范了企业合并报表;(3)原来表外披露的一些项目将纳入表内进行核算;(4)规定了特殊行业(包括金融业)的会计准则;(5)绝大数资产项目一旦计提了减值准备之后,不可以任意转回;(6)对披露的要求更为严格和具体。
3、衍生金融产品计量属性的确立。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位为并列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理净值以及现值的第5计量属性。主要用于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确立了金融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
4、金融市场的外延。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使得企业取得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通行证——通用财务会计报表,境外融投资机会随之增加,金融市场的外延与拓展,使我国资本市场更加活跃,这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世界经济的初衷。
(二)新会计准则下金融企业理财面临的挑战
1、后进先出法(LIFO)的取消。由于担心在没有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企业故意选择后进先出法(LIFO),低估企业当期收益,新会计准则决定不允许使用LIFO。假如遇到通货膨胀,如查不允许使用LIFO,则成一补偿就会不足,从而导致财务不稳健。
2、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使用。
(1)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确定主要是依照市场的价格。如果一项资产(负债)能有活跃的公开市场且有公开标价的,这种标价基本可确认为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这种市价是所有市场参与者充分考虑了某项资产或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及不确定性风险之后形成的共识。在整套新准则体系中,如果没有活跃市场的时价或交易价格,多数都规定不允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对于金融工具后续计量的条伯,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按照公允价值的获得有赖于市场体系的健全程度,会计规范体制完善程度和会计人员素质高低等因素。而我国当前产权、生产要素市场不很活跃;中介机构公信度低;市场执法和管理不严;会计人员素质较低等,相关公允价值难以取得。
(2)使用公允价值之后,未实现收益和未实现损失都要加以确认,若股市连续牛市,则企业报表中就会反映许多未实现收益,未实现收益属于净利润的一部分,按照公司法可以对其进行分配,这就可能导致收益实质上的超分配。
(3)在物价总体趋涨的情况下,如果资产反映公允价值,对拥有大量固定资产的企业来说,在其他方法不变的情况下,其账面资产价值增加,账面显示的负债率及其代表的负债风险会下降,但实际却未必。
(4)按照规定,H股上市公司的复兴以按照香港和大陆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孰低计量,这体现了稳健性的原则。但是同样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大陆的H股上市公司不能和其他企业一样分红的规定是不合理的。
(5)有的公司半年报实现盈利,企业管理当局据以进行利润分配,但是公司却在下半年出现亏损,年报中利润为负数。有代表指出虽然由于公司法中没有禁止中期分红的规定,这种行为没有违反公司法,但是它违北有财务决策的初衷,不是一种稳健的做法。
六、金融企业的理财应对措施
(一)作为金融市场主体的应对措施
作为金融市场的主体,从产品定价、业务组合、客户选择、销售政策制定、生产采购决策等一系列重要经营决定,都需要相应的财务数据和分析建议,并要求财务管理者能够主动从经营的角度看问题、发现问题,并能通过专业方法和工具,为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建议。金融企业面临的市场是多变的,高成长必然引发新竞争的加入,如果由于信息不到位而导致盲目决策或错误决策是很危险的。金融企业理当积极培育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环境,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公允价值的“前台”运用有赖于发达的资本市场、完善的资产评估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等“后台”的支持。没有相应的“后台”支持,公允价值无异于海市蜃楼。所以我们的任务是积极培育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环境,规范相应法规。
(二)作为债权人的应对措施
当金融企业作为债权人时,应分析新会计准则对特定公司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带来的影响,重新审视和调整既有标准值;当发现公司利润反映不够稳健时,通过借贷协议条款限制公司分红水平;债权人在审核项目贷款时,对有关预测值进行必要的调整,防止高估项目财务绩效。
1、作为投资者的应对措施
当金融企业作为股票投资者时,一定要有成本意识,要努力做到用最低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回报),作为投资者投资理财就要学会把资本投资到最有效率的地方,也就是说投资到回报率最高的地方。要有敏锐的市场眼光,需要经常深入市场,了解价格信息,了解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状况,并关心国家的政策变化,有时还得关心国际的政治动向。及时发现公司存在的会计不稳健因素,避免高估股价;同时也要发现公司存在的会计过度稳健因素,避免低估股价。由于新准则将未实现收益归入“经常性损益”,充分理解新准则下“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归类方式,避免对未来“经常性损益”的错误预测就显得非常重要。还得明确自己的理财目标和投资期限后,就需要确定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2、作为管理的应对措施
作为金融企业管理层,要将管理理念从基础型、开放型向发展型转变。发展型的管理理念更为强调人的作用和人的发展。管理不仅仅是一个物质技术过程或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与社会文化、人的愿望、人的激情、意志等精神物质所密切相关的。管理的境界在于创造一种促进人们不断学习的组织氛围,进行内在的知识积累,然后在此基础上实现潜力的外化,要创新,要使人得到自我更新和自我实现。发展型管理理念强调个人、组织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因此,在管理中要树立开放的观念、合作的观念、信息的观念、创新的观念、竞争与和谐的观念。开放才能交流与沟通,合作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掌握信息,才能不断创新和完善自我,而创新才能促进人类和人自身的进化和发展。必须了解资本市场是如何运转的,熟悉资本市场,掌握一些资本市场的理论。在筹资决策方面,要考虑如何发行理财产品以及如何定价,公司债务如何影响其价值。如果认为会计导致了财务不稳健,则须通过财务的手段,增强财务的稳健性,如:减少分红、提高项目折现率、降低目标负债率、提高业绩评价标准等。
七、对银行业理财的合理化建议
(一)健全有关理财业务发展的法律、法规
1、制订专门的个人理财业务规章。200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使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收费时有据可依,由于收费规定不明确,存在操作上的困难,建议制订专门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定价管理制度,制订《中国个人理财业务规范》。
2、补充、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对现行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法规中不适应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部分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放宽金融机构在个人理财业务领域与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机构的合作范围和界限,有计划、分步骤地放开分业经营市场,推动个人理财产品跨行业创新,使金融个人理财业务走向多样化、综合化。
3、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指导,维护良好的地区金融秩序。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指导,加强风险控制。
(二)营销环节的合规性
营销是将理财产品与投资者联系起来的关键环节,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具有很大影响。关于营销方式的合规性,金融企业应重点关注:
1、客户评估的差异性要求,针对不同理财产品设计专门的产品适合度评估书,体现了评估书与理财产品风险度匹配原则,促使金融机构能过评估程序真实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2、客户评估的面签要求。金融机构对理财客户进行了产品的适合度评估应在营业网点当面进行,并由客户对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3、理财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要求理财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完善理财从业人员的处罚和退出机制,加强对理财人员的持续专业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要建立问责制。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积极整合金融机构现有的信息、产品、技术、网点、人才等优势,创新个人理财产品的服务体系,创新理财机构与理财专业服务人才体系,构建良性的理财业务市场发展的平台。
(四)尽快转换经营机制
金融机构要加快建立适宜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经营机制,特别是要建立有利于个人金融服务的创新机制,要在服务模式、服务产品、技术手段等多方面建立有效的创新和激励机制,切实增强金融综合服务功能。要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提升“个性化”与“差异化”金融服务能力。
(五)培育与储备理财人才
随着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客观上需要更多的专业化理财人才,因此,加强对理财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储备是各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当务之急。
(六)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电子广告屏、宣传传单等多种形式,推广理财业务知识,提高全民理财意识。
参考文献:
1、《西南金融》2007年11月——《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调研》
2、赵磊、翟春凤《西南金融》2007年9月——《新会计准则与公司理财》
3、《西南金融》2008年6月——《商业银行理财与金融市场效率研究》
4、《中国金融》2008年4月——《银行理财产品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5、《中国城市金融》2008年6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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