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母公司理论,在购买方式合并下,对子公司的同一资产项目采用双重计价,属于母公司权益部分按公允价格支付购买成本,按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将其应享分额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属于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仍按账面价值,既历史成本计入合并会计报表,而商誉也不确认属于子公司的部分,这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和一致性原则,使得到的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但是按照实体理论,母公司所控制的是子公司的全部价值,因此,同一资产项目都应按购买合并日的公允价值从新计价。“尽管以实体理论所主张的公允价值为计价基础,可能会在初次合并时夸大子公司的净资产和商誉,但由于我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都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此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以母公司支付的股权购买价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有形资产和商誉重新计价,也可避免资产计价基础因过度稳健而使合并会计报表失实。” 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