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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管理实践证明,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尤其是企业权利的接力棒已经交到第二代手中的时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式不可避免的。钱德勒在《看的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中认为,企业规模的扩大必然要求生产的专业化,而生产的专业化又必然要求企业管理的专业化。也就是说随着家族企业发育程度的提高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企业管理的 复杂性也随之不断提升。这就客观上要求家族企业的管理人员也必须具有专业化合职业化的特点,必须具有专门的企业管理知识和丰富的更为复杂企业的管理经验。而这种专业管理知识和复杂管理经验对一般家族成员来说是不具备的。致使家族企业的管理水平与家族企业的发展水平呈现出脱节的状态,家族企业管理的组织化程度处于低水平状态,专门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水准过低而企业管理的随意性、非计划性过强。这必然使家族企业管理效率降低,进而使规模效益降低。
2、人才资源使用受限分析
中国家族企业以血缘、亲缘关系为纽带,实行亲疏差序等级式的治理机构。这种建立在亲疏插叙基础上的特殊主义关系治理使中国家族企业在使用人才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两个问题。首先,出现任人唯亲的管理规则。在中国家族企业内部,一般都由家族核心成员掌握着财务、采购、销售等大权,家族成员分布在生产、技术、管理等各个重要环节。这种任人唯亲的规则一方面不能保证家庭成员凭能力胜任,另一方面必然影响家族外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责任感,无法有效激励他们产生创新欲望和动力,最终必然导致非家族成员对企业的信心丧失和忠诚度消退。正如德鲁克所说:“如果平庸和懒惰的家庭成员在企业里占着位子。。。。。。能干的非家族成员的人才不会待久。”其次,优秀人才的选择面过窄,难以吸引优秀人才的进入。家庭企业在其发展初期形成了核心成员由家庭内人员组成的体系,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这些家族成员的权利与地位得到不断的加强和提高,而且这些家族成员对企业的忠诚度也是最高的,经过长久的发展,企业对这些人形成一定的依赖性,这也反过来造成对外来人员的不信任感,使那些有才干的外来人员很难在企业中得到重用。
企业继承人的选择是家族企业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企业继承人往往是靠血缘的亲疏,在有限的范围内选择,这种囿于内部繁殖,宗派的发展,对于其他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企业效率都会起负面影响,从而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 管理决策非理性的分析
家族企业实际上由家族和企业这两个重叠的系统构成,具有家族关系和企业契约的双重属性。这两个组织各有自己的成员身份准则、价值标准和组织结构等。家庭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关系和成员的行为方式都处于这两个组织之中,二者的交互作用决定了家族企业管理决策的非理性。
在家族企业的管理中,最普遍的一个现象就是家长制。家长制指的是在家族企业的管理中,家长控制着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且在企业管理中运用这种权威,家长对企业的控制权高度集中,决定了家长在企业决策过程中拥有过度的决定权。而中国家族企业往往又普遍地采用家长式的一言堂管理模式,企业的这种决策过程基本上处于单纯个人决策的状态。这就使中国的家族企业的决策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非理性化的弊端。
家族企业决策的非理性化直接表现为决策过程的随意性和非制度化。而这种非制度化又以决策过程缺乏有益监督和制约机制为外化特征。在一般的家族企业内部,几乎所有的重大决策都是靠企业主个人所断作出。有时决策不根据市场情况,表现为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时决策不注意企业的特点,表现为投机性和短期性。在家长式的权威管理模式和殷权结构高度单一的双重作用下,非家族成员由于不拥有所有权或只持有企业极少量股份,在企业的决策上,他们不愿意也不敢提出与家长意见相反的看法,因此,他们一般很少参与与或基本不参与家族企业的经营决策过程。即使在家庭成员内部,核心成员持有企业的多数股份,非核心成员认为自己无法影响核心成员的决定,则会产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他们一般也不会对核心成员的决策方案提出反对意见。事实上,家族企业的决策过程是不可能存在有效的监督过程和制度的制约力量的。而缺少了监督和制约的决策,必然和脱缰的野马,把家族企业的发展引入一种不可知的发展状态,家族企业甚至可能陷入完全无法摆脱的危机之中。当公司规模小的时候,决策人的失误也许影响不大,但是当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没有监督和制约的非理性决策就可能断送整个公司的命运。
(三) 管理机制问题的分析
家族企业在其发展中,管理机制没有随着企业经营环境和管理流程而进行适时调整和改变,即使已有的管理机制也缺乏科学性。
1、 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问题分析
从多数家族企业看,缺乏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利益相关者之间难以形成科学的制衡关系。高层管理者往往习惯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结果造成指责、职权不清晰。依据现代企业理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一种有效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公司制下,所有者和经营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契约关系。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克服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委托人(即家族企业所有者)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公司治理机制来规范和约束代理人的行为,防止治理人滥用职权,使代理人的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从而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绩效,更好地满足委托人的利益实现。
2、 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问题分析
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的不断提高,投资风险也越来越大。一个简单的决策就能影响企业的成败。在这种以伦理约束代替制度规范的条件下,企业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业者的个人能力,而诸如创业者和“家长式”的管理,极易造成企业发展下的不稳定。因此,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
(四) 管理理念和行为的分析
中国的家族企业普遍存在着管理理念落后,与企业发展要求难以相适应的现象。
1、 管理理念错位问题分析
不少家族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缺乏应有的现代管理知识、现代管理理念,对最基本的企业战略、市场营销和各种要约合同的基本认知模糊,甚至产生错位的经营理念。这种知识储备和能力状态使这些家族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这种经营理念的错位突出地表现为资本与权力的结合,形成了当今中国在一定程度上的官商勾结现象。一些家族企业的经营者们与当地政府官员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官商勾结瓜分社会资产在一些地方是普遍的现象。面对一些腐败官员的寻租行为,中国的家族企业必须表现出对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责任意识。如果家族企业听任资本与权力的不道德结合甚至一些家族企业还自觉不自觉地成为这种不道德结合的推动因素,到头来只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这种已经被世界上所有市场经济国家的历史和现实所证明:在这种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中不可能孕育和发展出真正具有世界市场竞争能力的家族企业。
2、 管理行为与法律伦理规范约束分析
法律规则和自觉的伦理规范约束对家族企业真正的市场竞争过程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这实际上是家族企业真正的市场竞争能力的体现。但是中国的家族企业目前无论在法律规范意识还是在自觉的伦理约束方面都存在缺陷。一些家族企业为了追求自己的利润和生存空间,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家族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现象较为严重,甚至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在中国的家族企业中也绝非个别。假烟、假酒假药、假化肥。。。。。。这些都使中国家族企业的社会形象受到了极大损害。
三、对中国家族企业管理创新的策略建议
创新是家族企业发展的灵魂。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创新包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文化创新和管理创新。其中最重要的是管理创新,它不仅是管理模式的变革,而且是要建立一种创新机制,为企业内员工的创新活动及成果提供激励和保障,提升企业持续的创造力。在我国,家族企业既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又有其发展的局限性。我们应该在充分发挥其家族式治理的独特优势的同时,拜托粗放式经营和盲目性很强的经营模式。
(一) 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家族企业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时保证企业能够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逐步规范化,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初创时期,可能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不完善,无法建立各项制度。但当企业发展带一定阶段,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则很难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这一时期,企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决策制度、财务制度、监督制度。
1、 要建立家族企业董事会并使之有效运作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和制度环境的限制,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也不可照搬照抄,必须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从而创造适合中国国情的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模式。在中国家族企业中,建立董事会已经成为其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求。对于已建立股份制的家族企业来说,将股东的所有和企业的经营权分离,重大决策由经营者提出,提交董事会讨论。家族企业董事会可采取三元结构,即由创业者及家族成员董事、外部董事及第三方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是指法人或机构投资者,他们以行业专家、财务和资本运营专家、管理专家身份进入董事会。第三方董事是指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以员工持股会代表身份进入董事会,董事会组成人员除出资人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注意吸纳外部独立完善的决策机构。董事会的责任和权力是:一是代表所有者利益;二是制定企业的长期战略;三是做总经理的首席顾问,帮助经理人员充分行使经营管理权,制定经理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并与所有者的目标相协调,吸引家族“外脑”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四是安排重要计划,如所有权结构调整计划、家族中领导连续性计划等。当决策发生分歧时,决策的制衡机制将发挥作用,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家族企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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