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杨绪凤
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加快文化旅游县城建设,这是镇远县委、县政府立足全县历史文化资源,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特点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不仅是弘扬优秀文化的必经之路,也是欠发达地区促进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本着从镇远县文化名城建设现状发出发,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为我县文化名城建设提供参考。 一、镇远县历史文化名城名城基本情况 镇远县位于贵州省东缘,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辖县之一,地理位置在东径108°8′36〞-108°52′58〞,北纬26°47′41〞-27°22′17〞之间。东界湖南新晃县,南邻三穗、剑河县,西毗施秉县,北接岑巩和铜仁地区玉屏、石阡县。县境周长358.65公里,东西最长处相距58.8公里,南北宽处相距54.7公里,总面积1878公里。全县行政区域划分12个乡镇,总人25.6口万人。镇远县于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当时称无阳县,这是镇远地方设县的开端,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县人民政府驻地舞阳镇,位于县城的腹心,领管土地面积299.5平方公里,是镇远县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镇,也是对城外周边邻县具有强烈辐射影响功能的重要城镇。镇远县丰富的文化底蕴,是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以其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优越的自然条件,丰富的物产资源,蠃得世人的赞誉,丰厚的文化底蕴为镇远名城建设,促进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镇远县特定的历史条件和背景,为镇远孕育了灿烂的历史文化,也为镇远留下了众多宝贵的文物名胜和古迹,被有关专家、学者称为“庞大的历史文化博物馆”。主要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龙洞古建筑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府、卫古城垣、吴王洞、和平村旧址、中共镇远地下党支部旧址、四宫殿、天后宫等,总计达160余处。 按其历史意义和作用有属于军政方面有被誉为“江南的塞北长城”如建于明代的府城古垣和卫城防洪的卫城古城垣;有“锁郎”咽候要冲的文德关与驿道、铁山关驿道、北津关与驿道。商业文化交通方面的有舞阳河因势而建,具有航运、物资集散双重作用的府城大河关码头、府城大码头、禹门码头、天后宫码头等大小二十余个水码头和按府卫两城和城交各地的祝圣桥、迎仙桥、东门桥等。 属于宗教方面的有:供奉天尊、地圣、各路神仙的大佛殿、观音殿、吕祖殿、玉皇阁等。或聚集于一地,或分祀于一方,各得其所。 镇远县民间艺术十分丰富,全县戏曲、京剧、花灯等民间艺术团。花灯、龙灯、腰鼓、赛龙舟、舞狮子、斗牛、斗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歌舞娱乐活动在乡村。 镇远的历史文化,这是祖辈留给后人的一笔丰厚财富,在全国乃至世界都颇具影响。挖掘历史文化,把传统优秀文化与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有机结合,就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历史文化”思路、市场化运行机制,积极探索镇远县加快名城建设的新路子。 二、文化名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增强。领导的认识,决定着对名城建设与保护的程度。如在城市建设中缺乏战略眼光,偏重兴建道路和高楼大厦,就往往忽视保护名城和文物;只强调旧城改造的需要,不考虑保留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就必然损伤名城旺盛的生命力。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古城传统民居及街区如何保护尚未引起重视,未认真研究保护措施,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视同城市规划一样对待,不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审批程序办理,拆除或改建已经明确保护级别的近代建筑以及历史街区。文物被拆毁或者保护不力的现象尚未解决。 2、“旧城改造”误区,造成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性的破坏。在过去一段时间的“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推倒重来的“脱胎换骨”改造方式,使一些历史文化遗产不复存在。现在还有一些人对古代创造的成就看不到价值所在,在保护和建设中,往往以现代文明冲击古代文明,使一批负载着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科学信息的建筑,许多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物古建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不具备文物价值的复制品、假古董。 3、经费严重缺乏,队伍不足。由于经费的严重缺乏,镇远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十分艰难。由于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很多,涉及面很广,仅历史文物保护一项工作就十分繁杂,而县历史文物保护方面的人手有限,各乡镇这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几乎没有,无法对这一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关于开发经费,从目前来看,该县的投入是较为有限的。这与镇远县经济的发展有很大关系。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投入不够与领导的观念问题亦有关联,主要认为在这方面的投入不能立竿见影,难以立即创造效益。同时历史文化资源的管理体制不顺。 4、依法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观念淡薄,镇远县许多历史文化资源在经济建设过程遭到人为的破坏,即所谓建设性破坏,这类事件的发生很大程度上与行为人的文物保护观念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相关。特别是有的明知我国有文物保护法,省州均有文物保护实施办法,却不依法办事,有法不依,目光短浅,致使许多历史文化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三、加快文化名城建设、促进跨越式发展的对策。 文化名城建设是镇远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载体。要通过艰苦不懈的努力,推进各项文化事业竞相发展,文化设施建设得到改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文化事业初步繁荣,基本形成具有镇远特色的大文化发展格局;力争把镇远建设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完美结合,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交相辉映,全民素质优良、社会文明进步、教育科技发达、文化事业整体水平较高的历史文化名城。要实现上述目标,当前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科学规划,调整布局,进一步完善文化名城建设机制。通过城市规划和建设,把城市功能、城市环境与城市文化形象有机统一起来,体现文化内涵,提高城市设计和建设的文化品位。二是通过科学规划,适度超前,提高品位。 2、加强思想文化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一是大力弘扬“团结实干、负重拼搏、开拓创新、敢于争先”的精神,凝聚和激励全县人民全力以赴实施文化名城建设工程。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增强振兴镇远、建设镇远的社会责任感。 3、,坚持城乡文化协调发展,全面繁荣文化事业,。一方面要重视培育大城市文化意识和文化观念,塑造具有鲜明时代气息、地域特色和现代品位的城市文化形象。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高起点、全方位营造现代化大城市的文化景观,构筑文化产业基地,实现文化事业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要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加强集镇文化建设,积极挖掘民俗文化、民间艺术资源,建设“一乡一品”农村特色文化;对较有影响的民间文艺和饮食文化加以发扬。 4、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发展实力。集中力量加大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文化设施要纳入城市发展统一规划,在立项、资金、用地、规费和拆迁安置等方面,给予保证和优惠。尽快形成旅游观光、健身、文化娱乐等支柱产业,以镇远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为依托,加快旅游文化设施建设,开发、开辟具有镇远特色的旅游线路,形成一批具有镇远特色、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品牌。 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挖掘人文资源。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严格按照《镇远县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加以规划、保护、建设管理。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按照“以文引游、以游兴商、以商促文”的产业发展思路和“整体复古、独立成区”的建设目标制订实施古城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的保护和利用规划。 因此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从而开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