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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四)
案例二:我国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融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并不能有效地向中小企业投放,中小企业贷款难一直被认为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普遍问题。中小企业贷款难固然有中小企业自身原因,然而商业银行作为信贷过程中另一主体不能合理地对中小企业贷款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控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管理方面也存在中小企业贷款的执行流程具有专门性、基本上都从三个环节来进行风险防控、风险定量控制手段是信用评级、对中小企业放贷的审查的关注点始终还是在抵押品是否足值和现今银行多存在发放流动贷款的业务等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中小企业方面的原因,也有银行自身的原因。就银行方面而言,商业银行普遍存在信贷风险管理体制性缺陷,集中体现为激励机制不健全、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参差不齐,各个环节人员配置不合理以及信贷风险文化缺乏,贯彻落实不到位。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管理银行仍然还处于被动的状态,主动参与风险管理的主观意愿不强。其次,在银行体制内,缺乏有效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体现在贷前、贷中及贷后各环节的反应不够及时。而从危机管理的一般理论来看,有效的预警机制会是银行放贷风险防范的有效的第一步,在关键时间点上作出的及时反应能有效降低放贷风险,亦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大。第三,银行内部信贷操作不够规范,部分银行表现为缺乏信用评级操作系统,所有审批仍是人工手动,该审批结果带有评价人员的极大主观性,容易滋生腐败之风;部分银行表现为一人多岗,关键岗位之间缺乏制衡,内控机制设计存在缺陷;部分银行则表现出信贷操作的执行不力,审核上缺失相关环节,没有真正实现规范所要发挥的实质作用。第四,风险信息数据不完整。由于我国征信系统正在建立,市场上所有的数据没有实现体系化建立并共享。
(二)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新巴塞尔协议的侧重对象是十国集团国家的“国际活跃银行”,但巴塞尔协议委员会同时提出,新资本协议的各项基本原则也普遍适用于全世界不同类型的所有银行。由于新协议可通过相关参数的调整,对有精确的风险计量银行给予资本优惠,风险管理能力越强的银行,可以选择的余地越大。目前,许多国际先进银行已经基本构建了符合新协议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如花旗等银行已经实施了IBR法。相比之下,虽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与新协议的要求有很多差距,但是新协议的推进无疑对我国风险管理既有积极的作用。
1.风险管理水平大幅提高
从风险管理水平的角度看,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随着新巴塞尔协议实施工作的稳步进行,新的风险管理政策、操作指引相继出台,各家银行相应制定了风险管理细则,并将风险管理纳入银行管理人员考核内容。风险管理的高度重视,有效地促进了广大从业人员对风险认知程度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的加强,风险管理实践能力的提升。正如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在2003年7月31日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主席卡如纳先生的信中所说:“在新协议的推动下,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正在迅速提升。大银行已开始着手建立符合新协议要求的二维评级体系;小银行的积极性也很高,力求借鉴新协议的有关内容。”
2.风险管理方法更加多样
从风险管理方法的角度看,新巴塞尔协议在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控制上提供了多种方法,其中也包括了一些已在发达国家银行采用的先进方法。而这些为我国在实施风险管理过程中方法的采用提供了多样性,同时对我国风险管理方法的制定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新协议就处理信用风险提出了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两种方法。标准法主要依赖于外部评级的广泛应用,而从我国现有的情况看,外部评级覆盖面低,同时国内的多数评级机构还未达到能够计算违约概率等风险因素的水平,必要外部条件的缺失对实施标准法可谓难度重重;而内部评级法为我国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选择,国内许多的大银行可以凭借其较为充分的数据准备和较为强大的技术力量,对客户的基础财务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分析研究,产生数学模型,使之标准化、规范化,逐步创造条件,使之能够在短时期内达到实施标准成为可能。
3.风险管理制度更加深入及规范
从风险管理制度的角度看,新巴塞尔协议作为一个制度性的纲领文件对我国的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正起到了一个高屋建瓴的作用。
新协议给出了针对银行业风险制定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原则、风险管理指引和监督透明度及问责制度,而这些制度也是中国银监会制定实施新协议监管规章的基础。
(三)我国实施新协议在风险管理上的障碍
虽然我国银行业整体风险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各银行间的水平差异较大,同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较十国集团成员国在实施方面存在明显的弱势。新协议可能对我国的资本流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还可能使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银行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银行业风险管理在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等方面与国际银行有差距,新协议对风险管理存在一定的障碍,2008年在全球爆发的金融危机,更为我国银行业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的道路上设置了新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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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7 09: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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