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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一)
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摘要】: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其高效运行和安全稳定对一国的宏观经济至关重要。近些年来,由于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发展,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严重影响着一国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一个不稳健的银行体系可能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损害了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不能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与必需的职能。因此如何对银行业的监管以及银行的发展趋势,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
新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正文】:
一、新巴塞尔协议内容及演变历史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一)巴塞尔I、II 协议的回顾
巴塞尔协议的出台源于前联邦德国Herstatt银行和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Franklin National Bank)的倒闭。这是两家著名的国际性银行。它们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在惊愕之余开始全面审视拥有广泛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20世纪70年代开始,经济学家将管制理论运用到银行领域,并逐步取得了共识。
巴塞尔协议发展历经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出台,这个协议的核心内容就是针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突出强调了两点:1、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2、母国和东道国应共同承担的职责。1983年5月,修改后的《巴塞尔协议》推出。这个协议基本上是前一个协议的具体化和明细化。
第二阶段,1998年开始,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以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监管框架草案第一稿,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出台,根据新资本协议的初衷,资本要求与风险管理紧密相联。新资本协议作为一个完整的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银行业必须满足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阶段,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宣布,各方代表就《巴塞尔协议III》的内容达成一致。根据这项协议,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上调,同时计提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这样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8.5%—11%。总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维持8%不变。此外,还将引入杠杆比率、流动杠杆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来源比率的要求,以降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风险,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1.更严格的资本金要求
巴塞尔协议委员会认为,尽管在最初的巴塞尔协议中已经涉及了资本监管方面的要求,但由于存在缺乏全球统一监管调整标准、监管科目与会计报表科目不匹配等问题,导致银行业很多机构不能充分化解相关风险和信贷损失,也使得资本监管工作遇到很多问题,因此,新协议要求将核心一级资本(普通股和利润留存)充足率由2%提高到4.5%;核心资本充足率由4%提升到6%;包含附属资本在内的资本充足率维持在8%。同时,对于上述监管标准的进程也做了初步的安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达3.5%;核心资本充足率应达到4.5%;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到2015年1月1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达4.5%;核心资本充足率应达到6%;资本充足率保持8%不变。
2.设定资本留存缓冲比例
巴塞尔委员会吸取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的教训,为了进一步防范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爆发,保证商业银行在金融和经济危机时期能够有效避免重大损失,引入了2.5%的资本留存缓冲,由扣除递延税项及其他项目后的普通股权益组成。如果商业银行的资本留存缓冲比率达不到该要求,监管机构将限制银行拍卖、回购股份和分发红利等。这一机制可以防止一些银行在资本头寸恶化时也肆意发放奖金和高红利的情况。这项规定将与2016年1月起适用,并与2019年1月开始生效。
3.提出了逆周期监管的缓冲资本要求
银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对经济周期的判断,以及对单个银行运行状况的评估,要求商业银行增持缓冲资本,规模为风险资本的0%—2.5%,全部需要以核心一级资本形式持有。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建议,缓冲资本要求从2016年开始实施,每年增加0.625%,到2019年1月1日,最终达到2.5%。
4.加强流动性监管
2008年金融危机给全球银行业监管者的一大警示就是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但至今全球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流动性标准。因此,巴塞尔协议用试图建立全球一致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第一个监管指标是流动性覆盖率(LCR),衡量在设定的严重压力情景下,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否充分满足短期(一个月)流动性需要,其目的是提高机构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该指标是建立在传统的流动性“覆盖率”方法基础之上的,协议规定,漏洞性覆盖率的标准是不低于100%(即高流动性资产至少应该等于估算的资金净流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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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7 09: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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