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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的会计盈余问题 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颁布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既“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又坚持了中国特色,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作为会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盈余代表了最典型的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一个公司业绩的最重要、最综合的数据。我国上市公司存在大量的盈余管理行为,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误导了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因此,研究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的会计盈余问题十分必要,可以从源头上控制盈余管理。 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我国从2005年开始,首先颁布了征求意见稿,然后吸收了广泛意见后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包括一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的完整会计准则体系,这一会计准则体系由对原来一项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的修改,以及新发布的22项新制定的具体准则组成。具体特点可概括如下: (一)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接轨 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基本框架上反映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中体现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内容。而且,我国新会计准则涵盖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大部分项目,充分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在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二)实现了对旧的会计理念的革新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还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相关指南应用,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理念,更加重视财务报表信息的充分真实的披露。使体系更加完整,涵盖更加宽泛的领域。 (三)提出了公允价值 新会计准则改变了旧的准则中以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基本原则更加强调了资产的公允价值。这是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最大的变化,也反映出新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接轨。 (四)新会计准则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体现中国特色 新准则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中国企业将更多地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竞争,更方便的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更广泛地拓展国际业务,进一步促进中国企业发展并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地位和作用。但是经济制度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决定我国会计准则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使之既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又能保持中国特色,例如新会计准则在公允价值的应用限制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体现出了中国特色。 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会计盈余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企业管理者对公司盈余管理的操作,极大地压缩和限制了公司进行盈余的空间及手段。因此,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更加有利于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使企业对外的财务报告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一)资产减值不得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