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调控,提高政府控制能力,控制经济风险。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与深化的今天,只有主权国政府才是经济全球化编织的网络中单独的结点。在WTO体制下,也只有各成员政府才是WTO体制参与的主体,能够代表各个成员的利益,能够以独立的身份说话。所以说,作为国家经济的主导力量,政府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中应当充当经济主权人格化的代表。为此,加入WTO后,从制定和实施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的操作层面来看,解决我国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的关键是政府职能和行政行为的转变。提高政府的行政行为能力从本质上讲就是提高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其他宏观调控政策调控内外经济运行和平衡的质量,即“政府理性”、“政府效率性”、“政府自律性”,也就是指政府宏观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政府的调控质量需要在继续保持宏观高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形成良好的用人制度、建设现代化的运行机制以及建立和运行减少腐败和滥用权力的制衡机制。在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基础上,建立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指标体系、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法规、建立国家资源储备和保障体系等。
把支持自主创新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政策目标
世界各国发展的实践表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支持自主创新有其内在的合理性。一方面,现代经济中企业的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新知识和新技术的产生和运用,己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战略性资源与主要驱动力。同时,技术创新对社会的外部性效应也日益凸显,越来越多地关系到国家安全、生命健康、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创新成果的非独占性和技术创新的巨大风险,创新主体的刨新动力不足,技术创新活动存在着“市场失灵”,单纯依靠市场调节,无法使技术创新的供给水平,达到社会所需的最优水平,客观上需要政府进行干预。特别是在经济、科技全球化日益加快的今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己经成为决定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在一些重大的、体现国家实力的技术创新领域,必须要有财政的支持。
1、财政资金直接投入至今仍是各国特别是主要发达国家支持自主创新的主要手段财政资金的优势是可以集中资金投向关键研发领域,形成规模效益,做市场分散投入做不了的事,同时以国家力量带动和鼓励企业进行创新。美国财政研发投入做得比较成功,一方面是集中力量办大事,重点通过国家卫生研究院、国家航空航天局等机构投入到生物医药、航天航空、信息技术等少数前沿领域以形成国家核心技术优势;另一方面是国家投入与市场机制充分结合,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自主创新,重视国防技术投入对民用部门的外溢效应。结合我国自主创新的现状,财政应加大对以下重点领域的直接投入:一是支持重要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竞争前技术、前瞻性技术和战略性技术的研发,以及涉及国家安全、体现国家战略思想和提升国家地位的重要技术的研发。要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有效调动国内优势科技资源,建立国家层面的研发团队,在一些重要领域实现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跨越式发展。二是支持自主创新的基础条件和环境建设。积极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或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以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为主的产业集群和科技园区建设的支持。加强对自发性产业集群的扶持和引导,促进产业集群由低端向高端发展。加强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系统建设,提升园区创新功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重点加强对我国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护的支持。加强对企业参与产品和技术标准制定的支持。对为自主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予以支持。
2、以税收杠杆为主的财政激励政策措施,优点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形成企业微观层面的创新激励,由市场选择研发领域,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财政激励政策的设计,应在结构上合理,要有利于促进增量研发投入,应允许企业的研发投入成本结转抵减未来应税收入,允许创新企业实行加速折旧。为此,我国要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以税收杠杆为主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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