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1 事件的分类 知网通过自下而上的事件概念的逐一考察,认定事件的主要特征之间的关系有三类:(1) 上下位关系(2) 静与动的对应关系(3) 动态相互感应关系 关系和状态是属于上述静态之下的两类。上述动态之下的两类即泛动和实动是造成关系和状态的动力。这样就形成了知网所称的静与动的对应关系,简单的说,有什么样的关系或有什么样的状态,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动作。例如事物之间有领属关系,如:“我有书”表明了“我”和“书”的关系。 与之相对应的、可以改变这种领属关系的行为动作则是“取”或“给”。 知网认定事件中表示关系的有九类,事件中表示状态的分为物质状态和精神状态两大类。物质状态包括:存现、常态、良态、衰态、消失(如:生物的生、老、病、死)。精神状态包括:情感、态度、欲望、认知。知网认定事件中表示行为动作的都是与上述关系和状态一一对应的,归根结底体现一个“变”字,即变关系和变状态。需要提请注意的有两类:一是变具体属性的行为动作,如:“提高”、“降低”、“美化”、“加温”等;二是变使动或制动的行为动作,如:“使”、“让”、“命令”、“静止”等。粗略的看这两类行为动作与关系或状态没有具体的一一对应的关系,但是实际上它们也是变关系或状态的。任一个实体,当其属性改变的时候,如由冷变热(在“加温”的作用下),就是其自身内在状态的变化。任一实体,当在使动或制动的行为动作的作用下发生某种行为或停止某种行为,都是其与外界关系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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