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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夫妻财产制度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夫妻财产制的主要类型包括:古代的妆奁制,早期资本主义的“统一财产制”,近代的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联合财产制。我国夫妻财产制立法经历了较长时期,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实施。新《婚姻法》较1980年旧《婚姻法》有很大进步性:明确了共同财产范围,构建了夫妻专有财产制度,健全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同时新《婚姻法》具有显著的合理性,表现在其完成了以下三个过程的转变:从家庭本位到个人本位,从法定财产制到约定财产制,从静态财产制到动态财产制。新《婚姻法》在某些方面仍存在部分缺陷,主要表现在共同财产规定得很不周延;夫妻财产制度的约定缺乏公示程序的规定;夫妻财产制度缺乏协议变更程序;未规定别居制度等方面。笔者针对上述缺陷,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制 夫妻专有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
目 录
引言 ………… (3)
一、夫妻财产制概说 ………… (3)
(一)夫妻财产制释义 ………… (3)
(二)世界各国及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类型 ………… (3)
二、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评析 ………… (3)
(一)现行婚姻法较旧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度规定的比较与进步 ………… (3)
(二)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 (4)
三、如何完善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 ………… (5)
(一)明确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宗旨 ………… (5)
(二)完善对共同财产、专有财产的规定 ………… (5)
(三)其它相关立法建议 ………… (6)
结语 ………… (8)
致谢 ………… (9)
参考文献 ………… (10)
引言
家庭作为社会组织中最基本的单位,它的内部关系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嬗变过程。家庭制度因此也就成为社会制度基本的组成部分。就家庭制度的构造而言,它在总体上可以分成两部分,家庭人身关系和家庭财产关系。由于进入近代以来,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已逐渐抛弃了我国传统中陈旧的内容而逐步吸纳世界文明中的先进理念,并最终形成了比较固定的模式,因此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已步入了一种比较稳定的也可以说是比较成熟的阶段。相比之下,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则活跃得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财产制度也必然会相应地做出种种变化。
一 夫妻财产制概说
(一)夫妻财产制释义
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家庭经济职能的基础性要素。夫妻财产关系包括夫妻的财产所有权,夫妻间的扶养关系和夫妻财产继承权等。其中,夫妻的财产所有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关系的核心,因其涉及双方各自的,共同的以及第三人的权益而受到各国法律的普遍重视。
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内容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其核心是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问题,某一个国家采用什么的夫妻财产制,既取决于它本身的社会制度,又受着立法传统,风俗习惯以及其他思想,文化因素的重要影响。[1]因此,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可能采用殊不相同的财产制度;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可能存在着夫妻财产制度的明显差异。
(二)世界各国及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类型
1、统一财产制:即在婚姻关系成立后,妻将婚前财产的所有权交夫享有,仅保留返还请求权,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应当将妻之婚前财产或财产折价金额,返还给妻。如《瑞士民法典》第199条规定,在联合财产制中,作茧自缚约定财产制度的一种。我国台湾民法第1042条规定,“夫妻得以契约约定将妻之财产除特有财产外,估计价额转移给其所有权于夫,而取得该估定价格之返还请求权”(该条圩1985年6月3日被删除)。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1/4/4 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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