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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
对小额农贷的研究
XCLW115895 对小额农贷的研究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和供给现状
二、小额农贷与农信社生存发展的关系
三、农信行推行小额农贷的重要意义
四、农信社在推行小额农贷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一)问题
(二)对策
1、资源引导补偿
2、风险控制补偿
3、利益补偿
五、小额农贷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一)小额农贷面临的风险
1、自然风险
2、市场风险
3、管理风险
4、道德风险
(二)对策
1、协助建立农业保险
2、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3、大力推进农业企业化
4、建立健全农副产品流通体系
5、建立科学的小额农贷管理体系
内 容 摘 要
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是为农民创造更多的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近年来,我国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推广实施的小额农贷,为“三农”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金融支持作用。本文立足于农信社与小额农贷之间的关系,着重分析了农信社在推行这一金融服务方式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遇到的风险,阐述自己对解决问题和风险的对策。
对小额农贷问题的研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称小额农贷)是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上的一个创新产品,具有金额小、面向“三农”、无抵押担保三个内在特性。自推广以来,小额农贷作为信贷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制度,在满足农户信贷需求、调整农村信贷结构和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农村信用社扭亏增效、发展壮大开辟了一条金融创新之路。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和供给现状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其实最直接最根本的就是如何提高农民收入的问题,农民收入低的原因是很复杂,但是缺乏有效的金融服务可算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农业是低效益部门,即在其它要素均一致的条件下,等量资金在工业部门创造的收益会永远高于农业部门创造的收益,这种利益差异就表现为农业部门相对“利益短缺”。受获取最大化利益的内在推动,以资金为主要链接的金融资源都会看好工业部门,甚至农业部门原有的有限资金也会向工业部门转移。目前,在县城及县城以下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充当着把农村有限的金融资源转移到城市的“抽取器”的作用。农民的收入作为储蓄进入商业银行或者邮政储蓄所,就很难再借出来,这些钱大部分都流向了大城市,或者流向了大项目,而作为低效益部门的农村却在不断地被抽走资金,广大农民要想提高收入,扩大经营,却无法贷到足够资金,因此,农民贷款难问题日益突出并成为制约“三农”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农村金融服务陷入短缺与萎缩的困境,1997年以来,正规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滞后,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县级及县以下机构精简,正规农村金融服务出现萎缩的趋势。农村信用社是唯一的分支机构和服务延伸到村一级的金融机构,而农村信用社由于支持“三农”的角色定位,如果把组织来的有限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又由于国家在利率政策上明确规定了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浮动上限,农信社的赢利空间将变得非常小,这对资金投入产出比较利益相对较差的农业部门无疑是雪上加霜。此外农信社由于种种原因以及部分农信社经营的低效率造成的损失将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萎缩。这就意味着,农村和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将进一步减少,由此而来的信贷配给问题将比以往更突出。与供给不足相反的是,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呈上升趋势。有鉴于此,国家也尝试着各种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2001年12月,在江泽民总书记亲自关怀下,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直接指导下,在农村金融中成功地推广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005年,联合国将这一年定为小额贷款年,也是因为它能够通过金融服务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二、小额农贷与农信社生存发展的关系
农村信用社是为“三农”服务的地域性合作金融组织,更准确的说应是“农民的银行”,其资金经营和服务产品的有机组合与创新必须且只能以满足其核心客户——农民的需求为中心。在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民的经济状况和经营特点决定着其对金融服务产品的需求必然突出地表现为对小额资金融入即小额信贷需求。小额农贷的成功实践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找到了适应和服务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民、农村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着力点,使农村信用社实现了把核心市场、核心客户和核心服务产品放在管理的核心位置而形成核心竞争力以获得持久发展的模式改造和金融服务产品的完美创新。因此,农村信用社核心竞争力的强弱必将直接取决并全面体现于其经营小额农贷的能力
经过实践探索的小额农贷及时准确地回答并解决了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生存与发展中“谁(我们应该将谁作为客户?)——什么(我们应该提供什么样的产品或服务?)——怎么办(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有效率地完成这一工作?)”的战略问题以及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信用合作社生存定位和农民贷款难的双重问题。
三、农信行推行小额农贷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小额农贷促使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性质的恢复和强化,对农村金融尤其是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到现阶段,各类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客观上需要一个健全的、强有力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作为坚实的依托和支持,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大部分来自农民的闲散储蓄存款,小额农贷以最便捷的方式实现了“资金来之于农用之于农”、从而促进本社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良性循环,从本质意义上已经较好地体现了合作制原则。同时,根据农村信用社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入股社员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和民主参与管理”的承诺,也调动了农民向信用社入股的积极性,使农村信用社更加具备合作金融组织的完整特征。推行小额农贷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把农村信用社问题放在整个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统筹决策的结果,体现了“以农为本,为农民服务”的发展策略和职能定位,与同时启动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三位一体,相辅相成,使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已不再泛泛地提恢复“三性”,而是更加务实和灵活,实现了近年来一直把农村金融改革仅局限于对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组织制度改革的突破。在实践中,小额农贷的深入扩张和良性发展正在带来农村金融领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随着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制性质的丰富和完善将实现组织的转型或升华,我们所希望的“正规金融和银行将成为小额信贷的主力军,而非正规金融机构将成为重要方面军”的愿望和设想也将在我国成为现实,真正的、与国际接轨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就建立起来了。
(二)小额农贷促使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独特的积累优势,形成金融服务产品的核心品牌,为客户提供价值优越性。
农村信用社的积累优势主要体现在:1、农村信用社生于农村长于农村,50多年来不仅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自身也在支持和服务“三农”中发展壮大,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最好的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形成了与“三农”同兴衰、共命运的独具特色的传统品质、特有地位和稳固客户关系。2、以区域经济为基础的、分散的、独立的法人地位与联合自律的组织体系以及政府的支持。3、有一支以地缘、业缘、亲缘为基础,怀着崇高经营理念、扎根农村、贴近农民、艰苦创业的员工队伍及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训的积累。这些优势集中体现了农村信用社经营小额农贷形成核心竞争力所蕴藏的价值优越性、不完全可模仿性、不完全可替代性和不完全可贸易性。其一、在我国农村经济结构中,劳动力充足而资金短缺的问题将长期存在,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长期稳定则决定着无论贫困农户或富裕农户都具有基本的信用能力,小额农贷的价值优越性就是能以最便捷的方式为农民的生产和消费提供稀缺资源要素——资金,从此种意义上说,小额农贷不仅兼有政府小额扶贫信贷的特点,而且更能发挥对其它生产要素的“粘合剂”和“催化剂”作用,实现培养提高农户经营能力的金融功能,对他们的未来和整个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近年来许多农村信用社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小额农贷已经成为推动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最有效最现实的驱动力。其二、农村信用社经营小额农贷以弱质农业和弱势经济群体——农民为目标客户,具有额小、面广、分散、微利、无风险抵押保障等特点,与商业银行追求低风险、低成本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不符,使其具备了同业不完全可模仿性、不完全可替代性和不完全可贸易性。其三、小额农贷的规范运作和规模扩张具备金融服务产品形成核心品牌的基本要素:管理规范、品质卓越、服务优良、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劲以及强有力的顾客忠诚等,并以此构建诚信持久、互惠双赢的客户关系。
(三)小额农贷有力地推动农村信用社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和业务创新机制。
风险管理是金融银行业的生命线,创新是企业保持旺盛活力和持续发展的源泉,因此风险管理和业务创新机制与能力是农村信用社重构发展战略,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全球化和充分竞争的市场上,零售银行业务已被公认为是最具发展前途的业务,农村信用社以个体农户信用为基础、以守信为条件、规范化运作的小额农贷则属于典型的零售银行业务。农村信用社对小额农贷风险管理的实质是对以双方信用为基础的客户关系管理,其核心内容是以信贷低风险保持农村信用社作为小额信贷机构的持续性。面对农户旺盛的信贷需求,一方面小额农贷的规模扩张将促使农村信用社不断优化管理手段,拓展市场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降低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农户为了获得持久的信贷支持,也不愿因借贷违约而损害自己的信用品格,降低信用等级;虽然存在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农民彻底破产、丧失信用能力的可能性,但由此而形成的信贷风险很小。随着农业科技进步和国家对农业、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政策的倾斜与保护,农业和农民将获得较长期稳定持续的发展。因此小额农贷提升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能力不仅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内在要求,更是构建稳固而优良客户关系的必然结果。
四、农信社在推行小额农贷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一)问题:
1、由于经济体制影响的原因,目前农村信用社运作小额信贷心有余而力不足
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长期受其它体制改革“惯性”的作用,长期成为农村经济体制的附属物,导致农村金融主体长期缺位,使农村金融融量的增长始终赶不上经济总量的增长。各商业银行的重心慢慢移向了城市,剩下的农村信用社目前既没有做大做强的体制条件,也没有做大做强的金融资源积累的基础条件,从而使农业部门从金融机构的服务设施到金融融量的规模都无法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2、由于在资本贡献上的差异因素,使农业净剩余转化为金融资源后流出
农业部门最重要的作用是为非农业部门扩张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本,即资本贡献。从我国过去和目前的情况来看,农业部门形成的金融资源总是因为严重的“价格扭曲”流入非农业部门,即理论界常说的“剪刀差”现象。这种现象促进了非农业部门的金融资本的形成,同时削减或剥夺了农业部门金融资本的形成基础,使处于农村资金投放主渠道的农村信用社却在金融资本的积累中遭遇尴尬。
(二)对策:
通过对农信社在推行小额农贷中出现的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由于农业发展比较落后,又由于农业部门先天原因造成内生金融资源的严重匮乏,受市场机制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影响,使得农业部门有限的内生金融资源向非农业部门转移,同时农业部门通过金融资本贡献更加加剧了本部门金融资源的严重不足。正因为如此,必须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补偿机制,促使金融资源向农业部门转移,鼓励农村信用社还有其它商业银行通过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方式,向农业部门大量注入资本的积极性。
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以农村信用社为投放主渠道的支持农业的新型金融制度安排,实际上是金融资源的重新配置问题,即通过市场外手段将金融资源向农业部门配置。但要维持这种金融支持体系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补偿机制,用以支撑这种金融制度安排的金融支持体系。否则,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村信用社,就会难以保证不为利益所驱动或难以维继而放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将资金转移到高收入部门
1、资源引导补偿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对农业部门的金融支持方式已经由过去单纯的政策性金融支持转变为以农村合作金融支持为主、政策性金融支持为辅、鼓励商业金融加大对农业部门支持的新型农村金融支持方式。因此,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领域内以农户小额信贷方式发挥支持作用时,应坚持国家补偿为主,农村信用社内部补偿为辅的原则,即享受政策性金融的待遇,损失由国家弥补,经营能力由有关财政部门补充。若利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外的方式发放贷款发挥支持农业的作用时,应坚持国家补偿和农村信用社内部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即风险、损失、经营能力弥补由双方共同负担。
2、风险控制补偿
风险控制分为存量风险控制和增量风险控制。补偿存量风险控制的途径有:一是主要通过财政部门尽快消化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二是尽快偿还过去拖欠农村信用社的贴息;三是剥离农村信用社因政策性原因在农业部门形成的不良资产,或通过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置换农村信用社这一部分不良资产。补偿增量风险控制的途径有:一是农业部门领域内的地方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业部门贷款担保机制,通过提供担保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支持、控制农业贷款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损失;二是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农业部门信用评级制度,协助农信社建立完善农户信用评估授信制度,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持续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3、利益补偿
相对来说,目前金融资源在农业部门所获利益较低,为保持金融资源在农业部门的配置,有必要为诸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样的金融资源配置建立专门的利益补偿机制,这在国际上已有先例。但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农村信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利益补偿不可能通过农业部门弥补,而要通过国家公共部门来补偿。目前对农村信用社也包括所有为农业部门提供资源的金融主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补偿其利益:一是中央银行提供低利率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间接增加支持农业的金融主体的既得利益、鼓励其持续支持农业部门;二是降低农村金融主体存款准备金率或提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利息率,增加其资金运用规模和利息收益;三是在农业区域内发行中央银行贴息的金融债券;四是消化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
五、小额农贷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小额农贷因其灵活、方便深受广大农户喜爱,成为农村信用社新的效益增长点。但正视小额农贷面临的问题,有效防范小额农贷风险,仍是实践中亟需解决的课题,分析这些问题,对于进一步端正支农方向,实现社农“双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小额农贷面临的风险
1、自然风险。农业是典型的弱质产业,特别是农业中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面临着不可抗拒的自然力的影响。加之目前农户整体素质不高,技术水平有限,养殖户因疫情影响而造成“空栏”、种植户因自然灾害而颗粒无收现象时有发生,农户蒙受重大损失的同时,信用社发放给农户的小额农贷也因此成为不良贷款,小额农贷面临自然风险不言而喻。
2、市场风险。小额信用贷款实现了贷款对象的分散,但许多贷款集中于某一农产品的生产,甚至集中于同一基地或公司的生产之中,即使农户生产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由于市场容量有限,集中于某一项目、某一产品的生产量过多,也会产生风险。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中,尽管由公司负责产品的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然而如果公司的选项不准,或是由于技术落后、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风险照样会转变为农户的风险,甚至产生大面积的信贷风险,影响小额信用贷款的收回。
3、管理风险。管理风险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小额农贷的借款人,另一方面是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即使农民所从事的农业生产项目符合市场需要,产品适销,所依托的公司技术先进、经营得当,但如果农户自身管理不善,出现生产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也会造成小额信用贷款不能按期归还。信用社信贷人员管理小额信用贷款面对千家万户,管理能力以及管理水平不一,如果在信用等级的评定过程中缺乏详细认真的资信调查,授信额度偏高和农户使用过程监督管理不严,也会造成贷款本息难以按期收回。
4、道德风险。小额信用贷款是一种信用放款,缺乏相应贷款保护措施,现实操作中很难完全排除个别农户恶意骗取贷款行为,也不能排除个别农户挪用贷款,从事非法活动。例如,用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非法利益;出借《信用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的现象,或帮别人借款等,所以,小额农贷潜伏着很大的道德风险,甚至有可能发生金融诈骗。
(二)对策
1、协助建立农业保险。由于农业生产项目属弱势产业项目,受各方面环境因素制约,加上当前农业基础设施落后,防灾抗灾能力低,对自然依赖性强,农业生产收入好坏关系到小额农贷能否按期回收。因此,信用社要积极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防止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从而有效降低小额农贷风险。目前,发达国家均对农产品在备播、种植、管理和销售四个阶段进行保险,为农民分担风险。而我国在此项领域基本上是空白。建立农业保险体系,是支持保护农业的有效形式,可以有效化解农业生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同时,信用社要推动政府部门对农业保险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对自然灾害保险政府要给予大量财政补贴,改灾后补救为灾前保障。同时建议由有关部门建立专门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和呆账核销,人民银行可运用再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以解农村信用社的后顾之忧。
2、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防范小额农贷风险的基础,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离不开地方党政的支持。各级政府应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乡镇创建金融安全区考核细则,促进信用村镇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农户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农户经济档案,全面记录本服务区农户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收入状况、家庭实有资产状况、还款的历史记录、所在村委会组织意见等等,最大限度地防范农户信用评估失实风险。打击农村恶意逃废债现象,提倡守信履约的道德风尚,有效降低小额农贷信用风险,促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进一步发展。
3、大力推行农业企业化。虽然分散的家庭小经营表面上看起来更具有灵活应付风险的能力,但现实却不然,小规模家庭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由于成本等因素,获取市场信息和预测市场供需情况的能力差,且往往滞后,农业生产的风险相对较大。而作为一个农业企业,可以促使经营者主动获取市场信息,合理安排生产与经营,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同时,农业企业化生产,也能最大限度地分摊各类成本费用,从而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的风险。因此,信用社应确立满足“小三农”需求,树立“大三农”意识,打造“新三农”品牌的信贷支农工作思路,即充分满足小额农贷的信贷资金需求,在稳定巩固传统种养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走农业企业化的新路子,支持农民以小额农贷或自有资金参股,实行股份合作制生产经营。
4、建立健全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合理确定小额信贷投向,扶持建立一批现代农村物流和运输的经济组织,提高农副产品流通的社会组织程度,充分利用好市场需求信息。运用市场手段,创新流通方式,以适应城乡经济发展对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努力提高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水平。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农副产品流通,力求让有收获的农民减少市场风险,确保农户收入如期实现和小额农贷按期回收。
5、建立科学的小额农贷管理体系。小额贷款与其它贷款种类相比,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较大的区别。它的特点是额小、面广、分散,服务对象是“三农”,管理难度较大,稍有疏漏便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只有创新管理理念,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建立科学的小额农贷管理体系,用科学的方式和科技的手段对小额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进行管理,这样才能使其真正起到为农民服务的带动与辐射作用。首先,创新对小额贷款的管理手段,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信贷管理系统。信用社要利用现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创建自己管理严密的小额信贷管理系统,实现城乡小额贷款管理的一体化,使每一家有贷款或担保的农户资料都能通过管理系统查询获得,从而可以对农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杜绝冒名顶替、超额贷款等问题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小额贷款发放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要建立健全农户经济档案,使之真正成为信贷管理的助手,为小额农贷管理提供详细可靠的信息。其次,加大对信用社职工的培训力度,使其掌握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来操作,因此加大对信用社职工的培训力度就显得势在必行。特别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管理技能培训,在传统的包片管理模式上寻求管理上的创新,增加信贷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单位时间内单个信贷人员的小额农贷管理效率。再次,为解决农村信贷人员不足问题,可聘请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干部为小额农贷协管员,协助信用社管理小额农贷。
参 考 文 献
1、《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政策法规读本》
2、宋明光 2002年第3期 《浙江金融》、《小额农贷的可持续发展》
3、钱谱丰 2003年第10期 《当代经济》、《改进金融监管、服务金融改革》
4、茅于轼 2005年第1期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方式》
5、王平勇 王萍 2005年第3期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完善》
6、王超 《合作金融》、《如何发挥农信社小额农贷的优势》
7、卢晓玲 喻建平 雷银如 傅微羚 《金融时报》、《应加大小额农贷管理力度》
8、国际合作社联盟2005年第7期 《中国合作经济》、《小额金融是我们的业务--合作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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