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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解决之道
XCLW118281 浅析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解决之道
一.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1.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3
2.商业银行自制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4
3.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是不良贷款形式的重要原因.......5
二.防范不良贷款的措施、对策
1.制度措施…………………………………………………………………5
2.法律措施…………………………………………………………………6
3.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7
内 容 摘 要
商业银行以金融资产只要是贷款,贷款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生存发展。还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更重要的关系到整个国家乃至全球的金融安全。近几年不良贷款正通过“债转股”,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等办法化解。但旧的不良贷款未彻底解决,新的不良贷款却有增无减,潜伏巨大的金融风险。目前,我过商业银行不良贷资产数额巨大。成为金融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拦路虎,弄不清不良贷款成因,化解不良贷款以及防范新增不良贷款。是理论和实践中都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商业银行历史原因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商业银行自率的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和法律制度的缺陷几方面来探索成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不良贷款 贷款五级分类,一逾双呆
浅析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解决之道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产质量是银行的生命线,高比列的金融不良资产构成了一个国家金融危机的潜在风险,从95年全国银行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降低国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开始。各商业银行为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运行机制,通过国家政策支持,法律途径及自身体制改革加大减少不良资产的力度,经近7年相适应的金融运行机制,2001年底首次实现了不良贷款下降到2003年来四家国有商业银川改不良贷款余额按“一逾双呆”改口径为1.59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86%。按五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余额为1.92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0.36%。
通俗地讲,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约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借款本息,或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有问题贷款。我国曾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泻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双呆”的总和。我国自由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目前,不良贷款比例过高仍是商业银行运行中最突出的问题,不能不令人担忧,如何防范不良贷款以化解金融风险低。因此,探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及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突现意义。
一、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即有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影响。具体地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与下列因素有关:
(一) 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家对我国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由于存在政企不分,银行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不分,银行承担“第二财政”的职能等问题,许多银行贷款并不是按照银行的制度发放,而是根据政府指令或计划发放,甚至存在“批条子点款”现象,其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1、社会原因
在社会信用环境恶化,执法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不讲信益的单位和个人普遍存在,因为得不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形成恶性循环,有愈演愈烈的势头.目前,司法系统普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据统计,国有商业银行为维护债权诉讼的案件胜诉率在95%以上,但执行率不超过6%,即使胜诉和得到执行,银行垫付的起讼费,保全费,拍卖费等也不能得到补偿,加上处理执行资产交纳的税金,上述税费占执行资产得30%以上,形成银行“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局面,银行债权难以保证.
2、政府原因
体现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有关政策不衔接,不及时,不到位,造成有些企业借转制,兼并,破产之机悬空,逃避银行贷款.有些企业在转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一分为二,成立新企业,新企业将原企业有效资产带走,不承担相应债务,或新企业租赁原企业资产,不考虑银行贷款本息.新旧企业形式上虽分离,实质是新旧企业利用元气业厂房设备和人员,就地成立“翻牌公司”悬空银行贷款.由于改革政策不配套,加之有些地方政府不顾大局,站在地方和企业的利益上对上述行为给予认可和支持,结果使银行贷款成为不良贷款或损失,潜伏巨大金融风险.
3、借款企业原因
一是某些借款企业违法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骗取贷款.这些企业不讲信用,在贷款时就不考虑归还的问题,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贷款后不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采取转移资金和低压品等手段逃避银行监督和控制个别私营企业甚至卷款而逃,二是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筹资渠道单一,债务结构不合理,周转资金几乎靠贷款维持.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7%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资产80%是银行贷款,形成积重难返的局面.三是有些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抗风险能力低,缺乏竞争力,受市场变化和自身管理的影响,存在产品老化,技术含量低,设备落后,经济效益下降等问题,使贷款时预测的效益不能实现,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无力归还贷款本息.
(二) 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
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当然,与不良贷款形成关系最密切的银行信贷制度也很不健全。
首先,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信贷管理体制不完善.在银行贷款发放、管理和催收过程中,债、权、利脱节,未建立相互制约机制,由于发放许多人请贷款和关系贷款,致使发放后管理和催收积极性不高。其次,某些银行领导和管理、信贷人员素质不高。领导是决策者,有时对具体情况了解不全面对信贷人员提出的不利因素又不予以考虑,造成决策失误;有些信贷人员不了解借款企业所在的发展状况和企业的经营情况,没有相关的管理、预测、市场经济知识,个别人缺乏职业道德,甚至与借款企业相互勾结,存在道德风险,银行贷款质量难以保证。
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是不良贷款形成的重要法律原因
1 、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商业银行管理立法滞后,制约了信贷资金良性运行,1995年出台的《商业银行法》,才正式确立商业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完全确立了它的独立地位,划清了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各自的职责。2003年下半年才对《商业银行法》进行第一次修订,明确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主监管职责。其次,政策银行成立多年,却至今未出台ㄍ政策性银行法》,造成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业务界限未能理顺。此外,有关债权银行保护的立法规定不完善,一方面在于授予债权参与、监督涉及债务企业处理的权利不够充分,无法达到参与监督的目的;另一方面,在银行债权保护的某些方面尚欠缺相应法律规定。法规的不健全给信贷活动带来许多潜在的风险,未能有力保障信贷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2、对国际金融法规重视不够
改革开放我国对国际金融业重视不够,造成对国际金融领域缺乏了解,对国际金融法规了解就更少。巴塞尔协议虽然在逐渐被许多银行机构熟悉,但对其中许多风险控制指标未有真正认识,更还没有采用新巴塞尔协议。可见,我国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比较底下,谈不上在风险管理上与国际接轨和进行跨国风险管理。此外,我国对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信贷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较少,未能吸取别人得先进经验。因此,信贷风险加重。
3、借款人法律意识淡薄,逃避法律,转移风险,非法使用贷款
(1)使用贷款的误区。企业不是从改善经营管理中走出困境而是以贷款来偿还其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务。有一些企业则采取多头贷款的方式,盲目地以贷款还款。这些企业给银行造成的表面现象似乎信益很好,但如此循环,其向银行的贷款总额已远远超出企业自身的财产。
(2)企业财务制度混乱,资金去向不明。不少企业对会计法、公司法中财务会计的规定视而不见,滥设帐户,缺乏完善的账簿,财务结算制度混乱,资金浪费严重,特别是法定代表人滥用企业资金,但又不能从账簿上反映资金的流向,当企业亏损、倒闭时,企业的资金去向就难以查明,甚至连应收款也无法反映,造成债权人申请执行其到期债权无法实现。
(3)骗取贷款,非法使用、侵吞。借款人为获取贷款,经常采取多种手段,一是用虚假的财产抵押;二是骗取担保人担保或与担保人串通一气搞假担保和无风险的担保;三是不择手段搞金钱交易,拉拢腐化贷款人和担保人,一旦贷款到位,几经转帐后,贷款就被提取现金转为个人存单或转入个人信用卡,严重的甚至携款外逃。贷款到期后,贷款根本无法收回,形成不良资产。
可以说,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还是转轨型国家,银行都存在或曾存在过不同程度的资产额化现象,一些国家的银行不良资产比例甚至触目惊心,目前,降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了900多亿元,不良贷款比例比年初下降了三点八个百分点。同时不良贷款结构法升级及变化,新增贷款质量明显提高。
二 、 防范不良贷款的措施
(一)制度措施
1、以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为契机,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这是推进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设,防范金融不良资产的重点。
(1)在产权结构上,建立起由国家独资变为国家控股、法人和社会公众持股和产明晰的现代银行体制。一是可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分别改为控股集团,按经济区域设立若干个分行作为二级法人,形成母子公司体制。打破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和配置资源的格局:改管理机构的宝塔式为扁平式。建立起靠近市场、贴近客户、反应灵敏、决策及时、运行高效的公司体制,并在适当时机整体挂牌上市。二是可以考虑在改造后的控股集团内,分批次选择一些资产质量好、经营业绩优良的分行上市。并向其注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剩下的一步一步改造,在时机适当时,再将业绩优良、资产质量好的上市分行打造成面目全新的银行集团。三是可以开绿利用资本市场对银行业进行改制,通过经营业合并或资产重组,实现强强联合,全面提升竞争能力。
(2)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建立既有效率又有制约的新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全国人大以立法的形式设立国有银行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一个纯粹的经济组织代表国家行使出资权,并派代表参与银行董事会的管理工作,由人大对其监督,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定期审计。改革后的银行董事会受银行资产管理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对银行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负责。经理层受董事会聘任和委托和负责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无论采取何种办法,国家作为投资方,必须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同时,又不能直接干预银行董事会的经营决策。
2 、增强参与意识,积极参加企业改制,促进银行自身的改革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1)重建适合市场经济的新型银企关系,银行要积极主动的参与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帮助企业确定改革形式和经营方向,重点要抓住资金重组,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三个环节。同时,还应适当加大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2)加强对企业财务的监督,积极参与企业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原有财产进行彻底清查评估。
(3)继续抓好优质服务,简化服务手续,加快结算速度,充分发挥银行联系面广、信息灵敏的优势,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及时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帮助企业尽快建立适应市场变化的运行机制。
(二)法律措施
1. 加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经营思想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方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把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发、票据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经济法规作为信贷必须遵循的准则,增加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放贷,确保金融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其次,要依照法律准则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非法公平竞争,更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去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把商业银行间的业务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三,以法律为准则行使贷款自主权,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需要,遵循经济规律,合理配置资金,把资金发放到信誉高、效益好的企业中去,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做到依法反放贷、依法管贷、依法收贷,更好的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
2.修订、完善金融立法
从贷款风险管理角度看,我国在加入WTO后,许多金融法律与法规的内容,变得不适时,急需修订。考虑到金融法制本身系统化与宏观调控化的特点,在修订金融法律法规时,不要单一观察一部法律或法规,而要将有关法律法规联系起来系统的看问题,使得修改法律与法规的工作更加照顾到法律系统的协调与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
3.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金融信用法律框架
只有建立个人信用记录机制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制,个人与企业的信用才能被评价;只有当个人与企业信用被评价时,信用才会被珍惜;只有当信用被珍惜时,大多数的个人和企业才会形成信用的自律。
(1)建立包括信用记录征集条查评价中介等内容的完整规范的社会信用法律主题框架。
首先,应界定政府在建立信用体系中的地位,在我国政府主导型市场化改革的模式下,可以考虑先由政府进行有关信用记录,征集调查等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在移交出来,进行企业化运作,政府则进行监管工作,因而作为企业个人提供信用服务的第三只眼的信用中介机构将发展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次,与信用中介活动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及信用咨询,评估人员都应纳入法律规范的视野,从法律上明确他们的地位作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2)制定修改完善金融信用行为法
第一、征信法。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机构在交易中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不了解,因此需要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以资决策.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制度可以帮助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银行和企业合作为整个国家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提供良好的基础。我国目前关于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法律,法规比较零散,分布在不同的部门法中。涉及到工商、税务、保险等十几个部门,因此迫切需要一部统一的征信法来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调查的范围等问题。
第二、失信惩罚法。建立对失信企业和个人惩罚机制,是金融信用体系链条中的关键一环。失信惩罚机制就是增加失信成本,使市场主题经过理性衡量后自觉选择守信。我国的失信惩罚办法还没有形成体系,应尽快建立一整套失信惩罚制度,比如建立逃废债务和信息通报制度,这是对借款人多头开户,多行开户,外地开户多次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情况,在金融系统内部建立黑名单,进行曝光的制度。
(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
1、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立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个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体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理顺关系,增强实力。
2.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变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业绩成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3.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为硬约束监管
国有商业银行把贷款发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也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机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后的日常管理,变被动为主动监管,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到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建立对贷款第一次投入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发放到帐户,银行可严格控制此贷款的支付,贷款单位如需支付使用须先经信贷部门对实际使用用途进行符合式核准后,会计部才可办理付出。(2)建立对贷款日常周转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投入到企业并经过第一次使用变成贷款单位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后,银行更应加强贷款管理,严防贷款在周转使用过程中被被逐步挤占挪用或转存他行。(3)建立对贷款单位违约的信贷制裁制度。凡贷款单位贷款不回笼到贷款银行,违约使用贷款,不按时归还到期贷款本息或经营管理状况恶化危机贷款安全,银行可采取停止发放新贷,在帐户上直接扣收贷款本息等制裁措施,如果贷款单位逃避贷款银行制裁,贷款银行可以要求金融同业联手制裁甚至采取法律手段收贷。
可以说,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还是转轨型国家,银行都存在或曾存在过不同程度的资产额化现象,一些国家的银行不良资产比例甚至触目惊心,目前,降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2001年不良贷款绝对额开始下降,至2002年年底,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了900多亿元,不良贷款比例比年初下降了三点八个百分点。同时不良贷款结构法升级及变化,新增贷款质量明显提高。
正因如此,采取多种措施处理不良贷款,避免不良贷款对金融危机的诱发一直都是各国,各金融机构高度重视的首要课题。但对中国而言,毕竟有着独特而复杂的国情,所以需要更多的智慧和不断的探索出全新的适合国情的措施。
参 考 文 献:
1.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与风险操作全书》 作者:范新荣
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规范操作全书》 作者:郭海林. 岳永红. 武一非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3. 《最新银行支付结算与账户管理实用手册》 作者:藏广州
出版社:宁夏大地出版社
4. 《城市商业银行与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手册》 作者:林飞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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