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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及对策
XCLW121801 简析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及对策
目 录
内容提要………………………………………………………………………………2
一、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的基本情况………………………………………………3
(一)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的状况…………………………………………………3
(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的特点…………………………………………………3
二、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4
(一)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4
(二)农村商业银行自身因素造成不良贷款的形成 ………………………………4
(三)借款人方面的原因 …………………………………………………………5
(四)其它方面的原因 ……………………………………………………………6
三、化解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对策………………………………………………7
(一)转变信贷投向,增强经营意识 ……………………………………………7
(二)把好新增贷款发放关,规范贷款审批发放程序……………………………7
(三)盘活存量贷款是降低不良贷款占比的关键 ………………………………8
(四)全面提高信贷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风险意识和收贷意识 ……………9
(五)大力推广质押、抵押担保贷款 ……………………………………………10
(六)热情支持乡镇企业转制工作,积极参与贷款企业转制的全过程 ………10
参考文献 ……………………………………………………………………………12
内 容 摘 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的状况和特点,从外界因素、自身因素、借款人因素和其它因素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针对不良贷款成因从转变经营思想、规范操作程序、盘货存量、提高信贷人员素质、推广担保贷款、参与企业转制等方面提出了化解不良贷款的对策。
试论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其对策
农村商业银行历经50多年的磨练,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自身也不断地发展壮大,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机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商业银行以前粗放型信贷管理方式的弊端逐渐暴露,主要表现为不良资产占比过高,生息资产比例过低,自身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严重影响了信用社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如何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已经成为关系到农村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的基本情况
我国农村商业银行起源发展于农村,以农村经济发展为依托,以为“三农”服务为宗旨。农村商业银行的资产运用方式主要以发放贷款为主,因此贷款的质量决定着信用社的经营状况。
(一)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状况
由于发展环境、经济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商业银行在信贷资金经营管理方面与商业银行相比具有明显的弱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乡镇企业、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户,客户群体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信用程度较低,导致信用社信贷管理难度大,信贷资产质量较差。截至2005年6月末全国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为21959亿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3851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7.54%(扣除专项票据置换因素为21.23%),呈现出不良贷款占比过高,生息资产比例过低的状况。
(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的特点
由于经营环境、服务宗旨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经营形成了自身的特点。
1、信贷业务的区域性相对较强,以服务当地经济为主
农村商业银行以各自独立的形式分布在各省市,2003年改革以前,多数乡镇一级信用社即为独立法人。主要满足所属区域内的信贷资金需求,因此当地的经济状况对信用社信贷资金的质量影响较大。
2、信贷服务于“三农”,社员贷款优先
农村商业银行是以当地农民入股方式成立的股份制(合作)金融企业,对于入股社员申请贷款,信用社在信贷规模安排上给予优先解决,贷款利率则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给予少上浮或不上浮的优惠。由于大量的贷款农户是信用社的股东,信用社经营效益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入股社员的切身利益,因此为信用社收贷收息工作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
3、贷款种类以短期贷款为主
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以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为主,贷款期限主要由乡镇企业资金的流转周期,以及农作物的生长、收获周期所决定。贷款期限短,在信贷管理上有一定的好处,农村商业银行可及早发现贷款风险,及早采取措施,降低不良贷款的发生。
4、信贷服务比较灵活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不仅期限短,而且金额小、方式灵活。贷款面向千家万户,一户贷款多则几十万元,少则几千元,贷款可以采取一般担保方式,如保证担保、财产抵押担保、存单质押担保形式,也可以采取“五户联保”、“押一贷五”以及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形式。虽然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比较分散,但如果信贷人员充足,责任心强,不良贷款的发生还是可以避免的。
二、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一)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农村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受当地政府干预比较严重。一些地方政府领导金融法律法规观念淡薄,在其任职期间,出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考虑,为了突出政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从各方面给信用社施加压力,迫使信用社对一些前景不佳的企业、无经济效益的项目发放贷款。还有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在下属企业转制过程中,不但不配合信用社做好债务落实工作,反而帮助欠贷企业逃废信用社贷款,从而加大了信用社信贷资金的风险,给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二)农村商业银行自身因素造成不良贷款的形成
1、信用社内部管理不严格,违规经营情况严重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信贷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内部贷款手续不健全,贷款合同、借据在保管过程中遗失、毁损或因贷款到期后未及时催收导致超过法律时效,无法通过诉讼手段收回贷款。此外,关系贷款屡见不鲜,有些信贷主管人员以权谋私,对其亲属、朋友、关系户以低于其他借款人的条件或违反贷款操作程序发放贷款,最终给信用社信贷资金造成巨大损失。
2、农村商业银行为了与商业银行竞争,过分降低信贷条件,致使增量贷款质量下降
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各家银行机构在存、贷款业务中竞争日益激烈,由于信用社吸收的存款主要是农村的闲散资金,储蓄存款比重较大,资金成本较高,因此贷款利率一般高于商业银行。一些效益好、信用程度高的乡镇企业为节省贷款利息支出更愿意选择在利率相对较低的商业银行贷款。信用社为了在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盲目地拉拢客户,降低对企业的贷款审查条件,从而加大了不良贷款发生的可能性。
3、缺乏一个适合农村商业银行特点的、系统科学的贷款管理办法,也是不良贷款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农村商业银行目前的贷款管理主要仿照商业银行的管理办法,虽然采取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等一系列管理方法,但是各个环节并没有真正地做到位,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对贷款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考核和监督。其次,农村商业银行缺乏一套系统的、符合农村经济特点的贷款操作规程,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贷款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等,对贷款的发放、管理进行规范。
重贷轻收、重放轻管的问题严重
有些信用社认为清理不良贷款工作难度太大,为了降低不良贷款占比,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只注重增加贷款的数量,轻视不良贷款的盘活,贷后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贷款存在的问题,从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最佳时机,给贷款的回收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困难。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偏低,贷款决策失误较多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员素质较低,责任心不强,贷款调查不认真,贷时审查不严格,贷后检查流于形式,贷款的发放缺乏可行性论证,贷款决策失误严重。
(三)借款人方面的原因
1、农业贷款项目受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项目成功率较低,形成不良贷款
农业贷款项目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且对信贷资金的占用时间较长,农业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农业项目对外部环境的要求较高,因此农业项目较其它贷款项目具有更大的风险,这些风险最终转嫁给发放贷款的信用社,形成不良贷款。
2、贷款户的贷款金额小、贷款户数多,不利于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
信用社的贷款业务面向千家万户,贷款户多、金额小,且信用社信贷人员数量有限,“三查”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对农户的信用状况、贷款项目的可行性、贷款的使用情况无力进行准确细致的调查分析,致使贷款决策失误,形成不良贷款。
3、乡镇企业领导素质低,还款意识差,贷款到期不偿还
一些乡镇企业的领导认为信用社的贷款可还可不还,不借白不借,即使有偿还能力也故意拖欠。有些领导认为贷款偿还后,再用贷款需要重新申请审批,手续太麻烦,或不了解信用社贷款政策,担心还了贷款再借借不到,所以不愿意按期偿还贷款。
4、乡镇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弱势也是造成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乡镇企业由于其生产规模、资金实力等条件有限,在市场竞争中居于弱势地位,对市场的反应比较迟钝,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难以同国有大型企业相媲美。另外,乡镇企业项目的自有资金少,对信用社贷款的依赖性强,贷款一旦被占用,企业很难从生产资金中抽出闲置资金偿还贷款本息,致使到期贷款不能偿还。
5、乡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低,企业经营效益差,资金大量沉淀,无力偿还贷款
乡镇企业内部管理差,企业不能科学控制产品成本,资金运用不合理,经常挤占挪用贷款。资产也缺乏规范的管理,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形成坏帐,产品盲目生产造成存货积压,资金占用时间长。很多乡镇企业严重亏损,有些企业甚至关停、倒闭,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致使大量信贷资金沉淀。
6、乡镇企业在重组转制过程中恶意逃废信用社贷款,致使大量贷款被悬空
目前,乡镇企业转制比较普遍,主要通过承包、出租、拍卖等形式,一些欠贷企业在此过程中,不考虑信用社的贷款落实问题,转制后的企业领导不接收以前的贷款。一些乡镇企业拒绝签收信用社的贷款催收通知单,致使贷款超过诉讼时效。还有一些企业通过转移财产、虚假破产等方式悬空贷款,造成信用社贷款回收十分困难。
(四)其它方面的原因
农村商业银行1979年至1996年隶属于农业银行,贷款的审批决策由农行负责。信用社现存的不良贷款中,有一部分是由农行决策失误造成的;有一部分是由于农行迫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责成信用社发放的;还有一些是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时,由农行直接划拨过来的,致使信用社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这也是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比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化解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对策
(一)转变信贷投向,增强经营意识
农村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贷款支农的信念,把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开发。在贷款业务上,信用社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大力发展农户贷款,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五户联保”贷款等,简化贷款手续,丰富贷款形式,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通过为农民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力争在信用社与农民之间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开办好农户贷款业务,不仅避免了与商业银行过分竞争导致的不良后果,又充分体现了农村商业银行为农民服务的办社宗旨。至于农户贷款分散、不易管理的问题,实践表明信用社如果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可以使贷款风险最小化。农村商业银行要增强经营意识,信贷人员下村到户,主动与广大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的领导联系、勾通,充分了解他们的信用状况、项目开发和经济效益情况,对于信用好、效益佳的贷款户,在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对于信用差的贷款户则给予信贷制裁。
(二)把好新增贷款发放关,规范贷款审批发放程序
1、规范贷款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是农村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的关键
农村商业银行目前所使用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主要借鉴于国有商业银行,这种评定办法主要适用于财务健全的、生产型的贷款企业,而用于农业经济组织、农户、个体工商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则不是十分恰当。因此,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贷款对象的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例如对农户的信用等级的评定,应根据农户家庭收入来源、家庭的财产情况、农户的信用情况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评定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信用等级,并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核定贷款的最高限额,农户在贷款限额内随用随贷。另外,农村商业银行在确定农业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的信用等级时,还需根据贷款对象的行业特点等一些特殊因素对评定结果进行适当的调整,不能千篇一律,最终达到准确反应贷款对象的信用状况,防范风险的目的。
2、规范贷款操作规程和审批程序,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贷款业务的特点,制定一套基本的贷款操作规程,对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程序进行规范,严格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发放贷款。同时还应根据不同贷款业务的特点,制定一些具体的、针对特殊业务的贷款操作规程。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社团贷款操作规程》等,通过这一系列的贷款操作规程,真正做到规范贷款发放手续,防范贷款风险。
3、准确选择贷款项目,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把好新增贷款的发放关,首先要做好贷款的调查工作,信贷人员应深入到借款人的生产经营中去,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在贷款调查过程中,信贷人员应对贷款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折,对于市场前景不好、没有经济效益的贷款项目,拒绝给予贷款支持。应将购料合同、销售合同作为申请贷款的主要依据,做到以销定产,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对于生产有来源,销售有保证、效益前景好的贷款项目,信用社应给予优先支持。此外,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应以贷款企业的资金周转期或以贷款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依据,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不能以信贷人员或借款人的主观意见作为确定贷款期限的依据。
(三)盘活存量贷款是降低不良贷款占比的关键
1、以贷促收,以贷保贷
在信贷管理过程中,有些贷款企业由于资金周转出现了暂时性的困难,导致贷款不能按时偿还,形成逾期贷款。信用社信贷人员应分析造成贷款逾期的真正原因,对于一些通过注入新的信贷资金能够使资金周转、生产经营正常化的企业,信用社应及时给予支持,帮助贷款企业扭转经营局面,最终达到清收不良贷款的目的。
2、地方党政领导的支持是清收不良贷款的有效外部保障
目前,地方政府与乡镇企业的“婆媳关系”正在逐步改变,但乡镇企业的一些行为受地方政府的干预仍然较大,地方政府对信用社与乡镇企业、经济组织的协调工作仍然具有权威性。信用社应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的作用,主动向地方政府反映贷款户的经营情况,对于恶意拖欠贷款的企业,应及时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或由地方政府对欠贷企业从多方面施加压力,促使企业偿还贷款本息。
3、建立贷款管理责任制,为贷款收回提供可靠的保证
贷款责任制是对贷款实行全程管理,从评定贷款户的信用等级开始,确定责任人,分清责任,各司其职。将核定信用度、发放贷款以及贷款的清收等任务层层分解到人,不但要核定清收贷款的指标,还要核定贷款发放的任务,做到贷款既要放得出,又要收得回,人人有目标,人人有压力。同时信用社还应制定、实施一系列的贷款考核办法,如《贷款收息考核办法》、《不良贷款清收考核办法》,把收贷收息工作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盘活不良贷款。
4、利用法律手段收回陈欠贷款
随着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农村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对于一些还贷意识差、逃债赖帐的贷款户,应及时给予法律制裁。对于欠贷企业企图通过低价出售固定资产、主动放弃债权等方式恶意损害信用社利益的行为,信用社应利用法律赋予的撤销权、代位权制止企业的恶劣行为,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
5、运用“以实抵债”方式,逐步收回陈欠贷款
由于乡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脆弱性,很多贷款企业经营效益差、亏损严重,在依靠正常的生产经营收入偿还贷款本息已无指望,信用社通过其他手段无法收回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以实抵债”方式盘活不良贷款。“以实抵债”主要通过信用社与欠贷企业或其主管部门直接协商并达成协议,或通过法院的判决,将欠贷企业的有效资产,如基础设施齐全的厂房、场地或其他动产,抵顶给信用社,信用社可以利用这些厂房、场地或其他动产进行出租、转让、招商引资。在取得抵债资产的同时,信用社应设立“待处理抵债资产”、“待处理抵债资产损益”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通过“以实抵债”方式获得的收入抵偿贷款本息。经实践证实,“以实抵债”是盘活不良贷款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6、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多法并举,清收盘活
信用社可以根据经营环境的不同,采取各种各样的办法清收不良贷款,如支持改制法、转移债务法、联姻复活法、协议清收法、公开招标清收法等。信用社要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对症下药,将各种方法灵活运用,努力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四)全面提高信贷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风险意识和收贷意识
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决定信贷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信用社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信贷人员对《担保法》、《贷款通则》、信用社内部制定的贷款操作规程、管理办法等进行培训、学习,还可以聘请专家或律师举办金融法律法规讲座,全面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此外,要使信贷人员掌握信用社的资产状况,清楚不良资产对信用社经营的影响,明确清收和盘活不良信贷资产的意义和作用,从而提高风险意识和收贷意识,增强信贷人员清收不良贷款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大力推广质押、抵押担保贷款
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比居高不下,抵质押贷款占比较低是重要原因之一。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尽可能多地办理抵质押贷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也逐渐地繁荣起来,在贷款户的资产中,符合《担保法》规定条件的、可作为抵质押物的财产多起来。很多农户购买了汽车、商品房,很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农业经济组织取得了厂房、场地的产权证。在这种条件下,农村商业银行应大力推广抵质押贷款。对于过去采用保证担保或信用担保方式的贷款,有条件办理财产抵质押手续的,应及时改为抵质押担保方式。对于增量贷款,信用社应鼓励借款人采取抵质押方式,对于抵质押贷款可以优先安排或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六)支持乡镇企业转制,积极参与贷款企业转制的全过程
乡镇企业转制工作在农村经济改革中如火如荼,信用社应积极参与到贷款企业转制工作中去,做转制企业的好参谋。对于实行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原企业所欠贷款应落实到新的股份制企业,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对以兼并、合并形式改制的企业,按照有偿转让、债随物走的原则,在被兼并(合并)前清偿贷款或提供相应担保,否则由兼并(合并)后的新企业承担和归还。对实行出售的欠贷企业,农村商业银行要参与其出售价格和方式的确定,监督出售收入用于清偿贷款。总之,欠贷企业不管采取那种方式进行转制,信用社都应做好贷款的落实工作,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对于一些企图借助转制逃废债务的企业,信用社应采取一切措施,严惩不贷。
总之,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既有长期历史积淀的原因,也有现阶段经营管理不力的原因;既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也不乏内部人为所致。降低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比,改善信贷资产质量,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力争降低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占比,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让农村商业银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 考 文 献
1、《北京金融》,2007年第1期,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单位。
2、《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6年第5期,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3、《金融研究》,2007年第2期,主办单位:中国金融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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